历史经验表明,只要是独裁统治,不管权力是哪个团体执行,最后都会形成压迫性的暴政。一旦国家权力无节制,即使圣贤也很可能成为可怕的统治者。不过,历史同样表明,当人们认识到“野心可以对抗野心,权力可以对抗权力”这一事实,并把它做为制宪的基本原则时,都可以建立起限制国家权力的制度。
从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应该把立法权与行政权分立开”,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明确提出“立法、行政、司法应该分别由专门的政府机构来完成”的补充修正,再到《联邦论》“举世无双的如网状结构般的政府”的实践与完善。直到200多年后的今天,它依然在适用,并且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成就了一个自由而繁荣的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