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对“知行合一”的理解
王阳明集知行学说之大成,作为其哲学核心的“知行合一”主要有三层涵义:
1、首先,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行一体两面。王阳明认为“知”和“行”的实现过程互为表里,能够深入实相的“知”就是“行”,这样的“知”方不虚妄;能够明觉精察的“行”就是“知”,这样的“行”才不盲目。所以知行必须兼顾,不可偏废。
2、其次,真知必行,不行假知,注重躬行实践。王阳明指出:“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意思是说,真正的“知”必须付诸实行,没有“行”的“知”就不是“真知”。“致良知”就是将良知贯彻到日常生活的各种实践之中,实现知行合一。因此,他常强调在事上磨练、在实学中求知。
3、再次,以知促行,为善去恶,强调自律自觉。王阳明认为“一念发动处便是行”,后人常以此误解他“销行归知”。其实,王阳明并没有混淆“知”“行”,他视起心动念就是“行”,所以应该对善恶有高度自觉,这是慎独、自律的极致,对道德修养极有意义。他提倡“知行合一”是希望在道德规范上防微杜渐,因为道德上的知行问题是和认识上的知行问题分不开的。
扩展资料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
在“知”与“行”的关系问题上,儒家有较为深入的探讨。有知先行后、知易行难、知先行重、知行并进、知行合一等多种说法。
其最早出自宋元之际儒学家金履祥所著《论语集注考证》:“圣贤先觉之人,知而能之,知行合一,后觉所以效之。”这是说,先知先觉的圣贤,知而能行,思想与行为一致,是后知后觉之人效法的榜样。“知行合一”论后由王阳明发扬光大,发展成较完备的哲学体系。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的重点是放在“行”上的。对此,作为阳明后学的黄宗羲心领神会。黄氏在其《明儒学案·姚江学案序》中指出,阳明先生“以圣人教人只是一个行。如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是行也,笃行之者,行此数者不已是也。先生致之于事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穷理,只在知上讨个分晓之非。”
这是深得阳明良知心学精髓的精辟之论,也是对王阳明“知行合一重在行”思想的最好注脚。
能够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视角说明知行合一的,孙中山先生应该是较早的代表人物。他侧重强调了知难行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