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小倩,是只活蹦乱跳的新鲜女鬼。说来你可能不信,我死于一场车祸,但我一直深信不疑的觉得,能让一个人真正死去的,并非那些来自外界的物理伤害,而是那些彻头彻尾透彻心扉的心理打击。
其实,那句蛮含哲理的话不是我说的。是孟婆说得。
但无论如何,我已经死了,这毋庸置疑。死了的人都要赶往同一个地方,现实中的火葬场,极乐世界里的奈何桥。
这条桥很长,神色各异的人懒散的排着队,清一色一副死人脸。我心想,此刻脸上精心化的妆一定全都模糊成一片了吧。问问旁边的一小伙,小伙笑了笑说,你很有自知之明,你现在的这副脸,可以不用化妆去拍鬼片了。
我骂他智障,老娘本来就是女鬼了好嘛?!
奈何桥走到一半,无奈高跟鞋底开始脱落,这让我走起路来活像只肥鸭子一样踉踉跄跄。你可能会问,鬼魂不是会轻飘飘的浮在半空中吗?说得很对,但老娘现在穿的是超短迷你裙啊,对于射手座强迫症的我,打死我也不会去浮在半空中的。
于是我只好一手拎一只高跟鞋,继续赶路。走到一半,突然想到,这只沾了血迹掉了跟的高跟鞋,是我那个可恶的男朋友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的。
果然便宜没好货。
一提到我那个可恶的男朋友,我就莫名的一肚子火。即使我已经离开了人世,马上就要超度去往另一片地方,但只要我有前世的一丝记忆尚存,我就没法心平气和的好好原谅他。
而我这次的死亡,也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管他承不承认,反正我是认为这是铁定的事实。我要让他一辈子记得他是个杀人犯,让他一辈子都有负罪感。
或许,这是我能做到让他记住我的唯一办法。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和他一如往常的发生争执,具体开始争吵的对象是什么,我也记不太清了,在翻出所有的陈年旧事,和他算了一大笔烂账后,我自己都觉得有点累了,于是把所有争执的归宿,都指向一个终极问题:你特莫还爱不爱宝宝了?
谁知道一向服软的他最后竟和我讲了一堆大道理。
简直不能忍,于是我气的当场暴走起来,在摔坏了家里能摔的所有便宜货外,我直接摔门而出。
不出意外,他开始在后面狂追,我脚蹬着高跟鞋,自然很快被他赶上,于是我加快速度,在一个十字路口时,我被迫停了下来。
因为我的脚再也挪不动,我听到一阵急促刺耳的喇叭声,一束冰渣一样的强光射进我的瞳孔,我感觉整个世界都苍白刺眼。
随后我听到轰的一声,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天空飘着巨大的雪花,我变成一个洁白的天使飞向半空,粘稠的液体从我身体里不断的往外涌。我紧闭双眼,眼皮发红,蜷缩的手指在疾风中划过一个优雅的弧度。
我想喊一个名字,那名字三个字,但我用尽了全力,紧握着双手,还是没能破口而出。
然后呢,然后我特莫就这样戏剧性的死了。
我曾经幻想过很多次死亡,或为爱死的轰轰烈烈,比如,泰坦尼克上的爱情,或在庸碌的生活里,得一人心,择一座城,子孙绕膝,相伴终老。
但这一种死法,无论如何都不在我的考虑范畴内,而导致这次意外发生的全部责任,我把它归咎在我那个男朋友身上。
所以,我恨他!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混蛋,我都打算和你白头偕老的,怎么能这样轻易的死去了呢?!
奈何桥终点,我见到孟婆就忙着哭冤。孟婆这个人怎么说呢,和电视剧《水浒传》看到的王婆一个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果然,一上来,她就开始给我推销产品,她一脸奸诈的眼神,两手各拿着两瓶药水,黑色的,看上去应该很苦。
王婆,哦不,是孟婆,晃悠手里的两瓶药水对我说,这瓶忘情水可让你忘记前世情爱,我看姑娘满脸愁容,必定是为情所扰,凡是已死之人,如果前世恩怨纠葛唳气过重,超度时必定备受煎熬。所以,小姑娘,不妨买我一瓶忘情水试试,现在正在促销,给你八折。
我说,孟婆,一,我没钱,二,我不想忘记前尘往事,所以。。。
孟婆解释说,我不要钱,我想要你身上的一件首饰。这样,你如果把你的玉手镯送给我,我就可以满足你一件事。
我立即拔下手镯,对孟婆说,我想要一天自由。一天后我会按时回到此地。
孟婆就在我透明的身体上洒了些药水,临行前认真的对我说,不要见日光,记得按期回来超度。说完沉重的叹了口气。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叹气,只觉得她叹气的样子很丑。
当天晚上,我就来到和男朋友一起租的出租屋外。出租房面积不大,我和他大学毕业后就一直暂居在这里。夏天暴雨的时候墙顶会渗水,冬天偶尔断水断电,暖气不足。
我曾经向他抱怨过多次这所烂房子。而他总是把我搂在怀里,一脸让人再也生不了气的表情,宠溺的对我说,我会好好赚钱,将来给你买所舒适亮畅的大房子娶你过门。
但是啊,这个我曾经骂过千百遍的破烂出租房,我还是能在众多霓虹灯光中一眼认出它。虽然仅隔两天未见,但我却有种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的错觉。看一眼就让我忍不住想嚎啕大哭。
但我还是忍住不让眼泪轻易掉落。我想,离别在我死去的那一瞬间就开始进行,所有的仪式都准备完毕,流泪在这里就显得毫无意义。毕竟,离别是个短暂的终结,而告别却始终是个独自一人寻找出路的漫长过程。
我站在门外发了会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不觉得自己已经死了,而是如往常一样早早下班,或者去菜市场刚买完菜回来,要给我那个可恶的男朋友准备晚餐。
我一只脚伸进门槛里,整个人就透过铁门穿进客厅。我紧张的不行,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的放慢了脚步,尽管我心里清楚,人鬼两世界,他是无法感知我任何动静的。
这个点他会在干嘛呢?如果在平时,我会准备好他爱吃的晚餐,作为回报,他负责刷碗和给我端水洗脚。
洗脚这个环节真是太特摸舒服了,我窝在深陷的沙发里,他嬉皮笑脸的端上一盆水,一边蹲在旁边洗,一边嘴里不停的叨逼叨。
他噘嘴,一脸的嫌弃表情,说着什么你的脚太臭了,熏死宝宝了,你的脚好丑,一点都不光滑如玉,还有,大脚大脚之类的东西,每到这时候,我就把湿哒哒的脚丫子,往他脸上戳。
但是,说虽说,他还是会坚持每天帮我洗脚,洗到最后,两个人干脆一张盆,一起享受脚丫子一起碰撞的安逸时光。
这些时光平日里看起来平淡无奇,但当你再也回不去时,你会觉得他们无比珍贵,值得用缩短人生的长度来抵换。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赤裸裸的给了我当头一棒,让我彻底的对男朋友颠覆了之前的看法,对他深恶痛绝。
因为我听到了从卧室内传来的女声,那笑声格外清脆销魂,但却像一道闪电一样,劈中耳膜,顿时世界混沌一片,空幻虚无。
我没有勇气穿过卧室的大门,曾经的前任有了新欢,我应该替他感到高兴,因为毕竟这王八蛋没了女人照顾,我想他都活不过明天。只是,特摸的,你能不能晚些找个女朋友,至少在一年,两年后,这样,我会欺骗自己说,你至少会很爱我,不是吗?
也可能,这么多年来,你只是习惯了我的陪伴,你爱我可能只是表面,但我爱你却真切的深入骨髓。
我在从奈何桥赶回来的路上,一直在逼问自己,我要来这里有何意义?如果我看到你为了我的死去而痛不欲生,我会很难过,而如果我看到你能看破我们的爱情,寻得自己的真爱,我想,我会先祝福你,然后在背地里独自难过。
那怎样都会更加难过,我干嘛还要如此犯贱的风尘仆仆的赶来。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不会在乎你所选择的结果,我之所以费尽全力的赶回来,也不过是为了多看你一眼啊。尽管我知道,直到最后,我还是鼓不起勇气去见你。
所以,那么,今生谢谢有你,我们来生再见。
再次回到奈何桥时,远远的看到孟婆在桥头等我归来,手里依旧拎着那两瓶可恶的忘情水,不同的是,这次她手腕上多了个玉手镯。
我给她打招呼,她却显得有点局促,小心的问我,想办完的事搞定了?
我说,没有什么搞定不搞定之说,就是走个过程,图个心理安慰,超度时没了遗憾。
我说完拿起孟婆的手里的忘情水,她给我递过来一只破旧的瓷碗。告诉我,其实忘情水是免费的!我就是想赚点外快。
我:特摸的,果然无商不奸!
孟婆说,能让一个人真正死去的,并非那些来自外界的物理伤害,而是彻头彻尾透彻心扉的心理打击。
我说,或许吧。然后端起孟婆已经酌好的忘情水,脑子里浮现出那个渣男的面容轮廓。即使他是我们嘴里所谓的渣男,可我依旧那么爱他。
孟婆说,小倩,你要相信,我们因为爱而存在于这世上,即使爱错了,也不要质疑爱的本身。
说完她竟然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呜的哭了。
我说,孟婆,我突然觉得你好可爱。说完后我强笑着扭过头,一口咽下了带有浓浓中药味道的忘情水。
往事开始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那些扑闪过去的画面,像残缺不齐的倒带一样,吱吱啦啦的从脑子里消失。当过滤到那个渣男男朋友时,过滤到两个人一起洗脚打闹的日子时,我晕倒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眶里含着泪水。我能看到的世界一片血红,但我能清澈的听到来自外界的所有声音。
我听到孟婆轻轻的蹲在我旁边,喃喃自语,像讲一个故事一样对我说:小倩,很遗憾,你那个可恶的男朋友,在你出车祸的那天晚上,就已经死掉了啊。
车祸那天晚上,当疾驶过来的大卡车快要撞到我时,男朋友拼劲全力的纵身一跃,想把我推倒在路边,可是,一切都太迟了。
奈何桥上,一位满脸通红的年轻男子,细细碎碎的对着孟婆耳边嘀咕,并郑重的递给她一样东西。孟婆说,我可以放你回去,但你要按时回来超度。
回到现场:孟婆一边收起忘情水,一边无奈的叹口气。她对着空气说,他之所以执意要回去,是因为他想让你觉得,他还安然无恙的活在这个世上,并且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他可以活得没心没肺,他可以让你对他恨之入骨,他可以失去你,但他一定要让你绝望,让你遗忘,让你喝下忘情水,得以好好超度,减轻痛苦……
他还对我说,你性格执拗,脾气暴躁野蛮,但如果有来生的话,他还是会考虑和你在一起好好洗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