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ing or the enjoyment of books has always been regarded among the charms of a cultured life and is respected and envied by those who rarely give themselves that privilege. This is easy to understand when we compar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life of a man who does no reading and that of a man who does. The man who has not the habit of reading is imprisoned in his immediate world, in respect to time and space.
”(粗译如下:读书或从书籍得来的享受,素来被认为是种有修养的生活的魅力所在,而被那些很少有机会如此享受的人所尊敬和羡慕。当我们比较一个不读书的人和一个读书人的生活时,道理很容易明白。就时间和空间而言,没有阅读习惯的人是囿于他眼前的世界的。)
这是林语堂《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中,关于阅读艺术的一小段(The art of reading)内容。
这是先生典型的行文风格——简洁却不失精妙的英文大白话。这位学贯中西古今的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单是英文著作就出版了36种。
1938年,他的第二部介绍中国文化的英文著作《生活的艺术》,曾经持续52个星期位于美国畅销书排行榜榜首。
可以说,他的英文水平丝毫不逊于母语为英文的那些作家。而且他从来没有忘记帮助国人提高英语水平。他花费5年主持编纂的《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适应了现代需要;写的《开明英语文法》被誉为目前为止最适合中国人阅读的英语语法书。
他主张:“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不难从林语堂的英文著作里看到:他自己就是这一点的坚定践行者。
他举了几个例子做说明:比如我们说对某人十分佩服,可能张口就会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然而把profoundly这么高深的词换成greatly,才算是自然的英语。若想更进一步,应该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最地道。因此他劝国人要“淘汰古人‘做文章’的观念”,返璞归真,才能学好英文并写好、用好英文。
他从国人学习英语的实际问题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英语教学和学习的方法,至今仍值得我们借鉴。相关内容着实较多,且是民国风格文字,读起来有点费劲。特用简单通俗的语言,结合自己的理解,将主要的学习方法总结如下,以便大家参考。如果赶时间,只看小标题黑体字部分即可。
1)学习活的英语
要以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为目标。目标正确,方法才不会错误。要避免偏重迂腐的语汇,拘泥的文法以及呆板的读音。
2)听说读写并重
比如,中文里对于非深交的人,总避免“你”字,或称“XX先生”,而在英文里却普遍用you即可。再如英文wife,虽然常译为“妻”,却等于中国的“夫人”、“内子”、“太太”、“老婆”,甚至“女人”等诸多含义。
这些例子说明,语言并非独立存在的。没有听说读写,就没有语言文字。只偏重于任何一方面,学的就是个“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遇到生词,必须听说读写一起上,才能提高学习效率,更容易记得。
3)口语很重要
在听说读写中,说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初级的时候。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即使目的不在说的人,说对于英语学习其它方面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理由如下:
一,说能多得到练习和锻炼,是学习最轻便的方法。
二,说英语,使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学到英文的语法。时间一长,练到能将一句话脱口而出,语法也就不知不觉掌握了,不用再在写作时算着用什么主格宾格。
三,自然说出来的话,很少有堆砌冷僻生词,矫揉造作的弊端。如此写出来的英语文字才能让人读得下去。英文写作必须以说为基础。
四,英文文字的音调、抑扬顿挫,都需要靠朗诵才能体会。读不好的人,很难完全领略。所以,多练习说英语,也利于将来玩味英文文学的妙处。
4)注重模仿和熟诵
小孩学语言神速,无非是由于不断模仿和重复练习而已。学英语的康庄大道也正在于此。
模仿的是整句,而不是单词。熟诵是在模仿之后反复回头复习,务必做到顺口及脱口而出。
比如不定冠词a 和定冠词the,对于这二者的用法与省略,很多人都没完全的把握,可见跟课堂上所听到的语法完全不是一回事。学习英语必须整句吞下去, 再整句吐出来,顺口了之后,写出来的文字必然也顺了,音也正了,语法也通了。
推荐方法:
每天选二三句(读音须正),循环熟诵。如此实践半年,英语能力必然大进。
5)必须有写作练习
而英文写作的进步又离不开听说读几方面的齐头并进。
6)词汇量要够,使用贵自然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词汇是语言的本身内容,是基础。英语词汇不足,表达者就会辞不达意,但反过来说,词汇虽然充足,堆砌生僻词,故弄玄虚,也是林语堂绝不提倡的。国人学英文,喜欢用抽象长词,而真正的好英文是浅显流利的,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里叫做smell of the soil。只有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
推荐方法:
学英文的人一定要注重学习那些浅显常见的词汇用法。这些词才是最正宗和原汁原味的英文。
7)从阅读中汲取常用习语
学习英语应该从常用习语学起,学好之后,抽象的字不难安插下去。要尽量吸收英文常用习语,应该读 Stevenson ,Dickens ,Bennett 等的小说,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 Hilaire Belloc等的小品文,以及其它戏剧、游记、书札类文字。
8)多读近代英文
好的字典,如《简明牛津字典》,举的例子都是从当代报纸上截取的,或由作者自撰,而非引经据典,拉上莎士比亚、米尔顿等。
推荐方法:
日报杂志一类的英文如果看不懂,也还有不少现代游记、谈话、访问、记事、书札等浅易文章可以做阅读材料,如日常应用会话等。
9)不忽略熟词,多复习生词
语言学家常将词汇分为四种:hearing vocabulary(听力词汇),speaking vocabulary(口语词汇),reading vocabulary(阅读词汇),writing vocabulary(写作词汇)。又可分为active vocabulary(主动词汇)和passive vocabulary(被动词汇)两种。
能懂不一定会说,能说不一定会用。比如你读得懂莎士比亚,却未必就能使用莎士比亚文章中里的字词。一般而言,你能了解认识的词比你能使用的多。但严格来说,只有能使用,才算真正掌握。
学词汇的误区在于,满足于识记新的消极词汇,而忽略熟词的用法练习。这就造成大量词汇始终“似曾相识”,却没有确切的认知,事倍功半。中国翻译者常闹的笑话,就是闹在寻常的it,follow,pleasure,as等词上面。
而词汇的不熟,又反应在阅读和写作上。
推荐方法:
听说词汇,主要靠听说练习得来,而阅读及写作则比较复杂。“认字”是一长期的连续的过程。生词不应靠一次的强记,否则就是记住也不长久。多遇见几次,自然就能记得住,用得来。再笨的学生,也不至于看见七八次还忘记的。
10)精读与泛读结合
现代语言教学家认为,“精读”(intensive reading )与“泛读”(extensive reading )一样重要。同时也有“朗诵”与“默读”(silent reading ,又称“快读”,rapid reading )的分别。精读虽然重要,但是所读文字有限,无论如何精细,也不会有好成绩。最好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初级阶段适合精读,之后务必要多看多读。不但要读得精,还要读得快,读得多。
推荐方法:
精读时,凡遇一词,必须彻底明白其用法及精义后再放弃。用功虽苦,收获却很大,且容易记得,能灵活使用。其实任何语言的学习在这一点上都是相通的。
而在泛读时,好词好句子也可以随时默读体会。并且,不要轻易放弃生词。如果能这样下两年的苦工,差不多读书能力就可以养成,英语写作也够用了。
11)语法不可不学
迷信语法固然不好,不学语法也是不对的。因为语法并不只是一些空洞的法规。背诵表格,强记规则,虽然不能令人写出好的英文,但是适当学习绝对是有益无害的。语法可以增强学生使用英文的能力。“自然精密的观察比懵懂没有观察好,而有系统的练习比没有系统好。”
推荐方法:
1.精细观察:规则是笼统的,而文字的用法却是个性的,需要处处留心。
2.系统研究:观察必须有系统,所以有专门学习语法书的必要。要学英国话,应先明英国人的意象系统。好的语法书是可以指出这些意象对应中文的差别的。
3.养成习惯:语法学得很透的人,不一定能写出很好的英文。学生在被动理解语法之后,仍然会造出很多语法正确而不通的句子。因此我们要偏重常用句,并重叠反复练习,直到自然应用。
12)下苦工才能写好英文
写文章的基础建立在所有英文学习工作之上。学外语须有决心,肯下苦工,朝夕诵读,写出来的东西才可能与外国人相同。即使做不到这个地步,其写作水平的好坏仍在于平时阅读会话及其它所下的工夫上。
13)日常会话不难学
我们以为俄文难学,但是一个在哈尔滨给外国人做过裁缝不学无术的中国人却讲得十分流利,这足以证明,外语会话并不难学,只要有足够的练习机会。因为日常会话所应用的词句极其有限,颠来倒去还是那些。
一般我们英语说不出口,只是因为缺少语境即实地练习而已。(关于如何制造语境的问题我已经提过,可以参照我的第一篇文章《你还在坚持自学一直很烂的英语吗?》)
14)耳闻口讲学语音
耳朵直接听见,嘴巴竭力摹仿,所谓look and say method。纠正发音的错误后,必须重叠反复练习,直到习惯养成为止。(科技进步已经让这一点变得容易许多,而且我们模仿发音时不光可以听见,也可以眼睛直接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