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分享523天,2018年12月18日,张红。
1 不可与来访者保持双重关系。
那样会令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丧失必要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也无法维护其在来访者心中的地位。
2 不可与来访者有身体接触。
即咨询师与来访者保持适当的身体距离,避免身体接触。除了握手外,应避免近身的身体接触,或过分表现亲昵和关爱行为,或是刻意讨好来访者。
3 不可私下随意议论来访者。
不仅会破坏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损害来访者的利益,也会令其他同行怀疑咨询师的人品。非经本人同意咨询师不能与其家人或他人有专业接触。
4 不可随意破坏规矩。
例如,随意延长谈话,把家里的电话号码留给来访者,让来访者来家中做客,这样咨询师会被来访者操纵或控制,或过多卷入来访者的心理困境。
5 不可表现的过分热情。
不能为了显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对来访者主诉问题之外的事情过分关注和讨论,那样会令男方产生不必要的阻抗。
6 不可接受来访者贵重礼物。
咨询师不能在咨询期间接受来访者的礼物或财物,或出去办事,或是收转介费,与来访者做生意,向来访者借钱,利用来访者的专业知识为自己牟利等。这些都会被视作剥削来访者的表现,会严重损害咨询关系。
总之,咨询关系存在一定的亲密性,咨询师要洁身自好,不能与来访者发生肢体接触和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