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偶像,我也有,我喜欢权志龙,很喜欢很喜欢,但是,不算真爱粉,也不算脑残粉。我觉得既然我喜欢他,我应该去见一见他本人,我觉得我应该去看他的演唱会。我也准时去抢了他的门票,但是没抢到,我也去问了很多黄牛的价格,但是我没买。因为我觉得面对高昂的黄牛价,就算我能付的起,但是没有必要。很多粉丝会说,你这样也配喜欢他吗,你没有为他做任何事。
是的,的确,我没有为他做任何事,但是,不妨碍我喜欢他。我想的是,去买黄牛票的几千几万不如去韩国,去感受他所生活的文化,去他开的咖啡馆感受他用心设计的品牌。我只是很理智。
我也会在微博看关于他的直播,但是我不会在机场等很久就是为了看他一眼,我也不会在演唱会结束后追着他们的车大喊欧巴撒浪嘿。我只是把他当做了信仰,一个照耀我苍白无聊生活的太阳,我没有想着怎么去见他一面,我只是在想我该怎么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如果有朝一日我能见到我的偶像,我应该很从容地,然不是很花痴很疯狂的。我很骄傲我有个很优秀的偶像,因为他使我努力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