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一门面向对象语言,这一点应该毫无疑问。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么,js中万物皆对象,就连函数的本质都是对象,因此js里函数也是一等公民。
虽然js是面向对象的语言,但是Js却没有类的概念,其继承方式也和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语言有所不同,是基于原型链的继承。
但,很久以来,我们在尝试说明js的原型链的机制时,都是用“类”的概念去做类比,构造函数,实例,继承。就连最新的ES6都添加了class
关键字,这让人们越来越迷糊,js到底存不存在类,它的原型到底本质和类有什么区别?
基于类和基于原型
面向对象语言可分为两类: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这类的代表有Java,还有一类是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这类的代表有Javascript。
在基于类的面向对象语言中,对象(object)依靠类(class)类产生,由类构造而来。而继承的实现也是基于类。
而在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语言中,对象则是依靠构造器(constructor),利用原型(prototype)构造出来,所有的对象都离不开原型。
js的继承
面向对象的语言中,免不了的就是“继承”两个字。在Java中,继承指的是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子类继承父类,这样子类就可以拥有父类的一些方法和属性。
在js中,“继承”是通过原型实现的。很多人都这么说,网上能搜到的,也这么说。
那么,仔细想想,原型以及原型链讲的是对象与对象的关系,而继承,据我所知讲的是类与类之间的关系。
很多年以来,人们在解释js的原型链时,都是按照类的思路来,因此会造成很多不大不小的误解。
什么是原型,原型链,这里不做太细致的讨论。实在不记得,可以再回去翻翻书。
一直以来,我们写js代码时,都是按照类的思想来写,也试图按照类的思想来解释js中的原型,比如:
var Person = function Person(name){
this.name = name;
}
Person.prototype.say = function say(){
console.log('my name is ' + this.name);
}
var Student = function Student(name){
Person.call(this,name);
this.type = 'student';
}
Student.prototype = Object.create(Person.prototype);
var s1 = new Student('coolcao');
s1.say(); //my name is coolcao
我们使用类的概念,将Person,Student称作父类,子类,将s1称作实例对象。
s1是通过new调用Student实例化而来。
但这和基于类的面向对象有本质的区别,基于类的实例化是由复制而来,而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则是通过原型产生。
我们来分析一下以上代码的原型图:
Person,Student分别是两个构造函数,他们的prototype分别指向两个原型对象,而Sutdent.prototype的[[Prototype]]指向Person.prototype,s1为Student的一个实例对象,其[[Prototype]]指向Sutdent.prototype对象,这样就形成了原型链:
s1 -> Student.prototype -> Person.prototype
所以从上图看,原型链也是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从上面的代码中,看出js中原型链实现的继承,代码还是有点繁琐。幸好ES6中实现了class
,extends
关键字,因此上面代码如果用ES6编写,将会是如下:
class Person{
constructor(name){
this.name = name;
}
say(){
console.log('my name is ' + this.name);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constructor(name){
super(name);
this.type = 'student';
}
}
var s1 = new Student('coolcao');
s1.say(); //my name is coolcao
ES6的代码更简洁,而且可读性更强。看上去和Java等基于类的面向对象更贴近了。但是,请记住,class
,extends
只是对原型的语法糖而已,js的内部实现机制,还是用原型链实现的。
基于上面的原因,越来越误导人们,使用基于类的思想去思考javascript的原型机制。
可是,在这里,我想说的是,js的原型机制,应该是用委托来思考更合理,而不是类。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javascript的原型链,都是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对象与对象之间,更像委托,而不是父子。
行为委托
委托是说,我这里没有,但是你那里有,我就委托你帮我做这件事。
比如上面的原型图,对于对象s1而言,它有的仅仅是name和type两个属性,而没有say()方法,但最后却能调用say()成功,是因为,s1没有这个方法,但是它的原型链上,Person.prototype对象有say()方法,于是,没有这个方法没关系,我可以委托Person.prototype对象给做这这件事嘛。
所以,委托的本质,就是对象与对象之间的关键,这和原型链是一致的。
所以,如果我们用委托的思想来重新思考一下上面的代码,将构造函数去掉,只剩下原型对象呢:
var Person = {
init: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say:function(){
console.log('my name is ' + this.name);
}
}
var Student = Object.create(Person);
Student.settup = function(name){
this.init(name);
this.type = 'student';
}
Student.sayHi = function(){
this.say();
}
var s1 = Object.create(Student);
s1.settup('coolcao');
s1.sayHi();
这段代码简洁了许多,我们只是把对象关联起来,并不需要那些既复杂又令人困惑的模仿类的行为(构造函数、原型以及new)。
这里,Person,Student是两个对象,而非函数。Student的原型对象指向Person,而s1对象的原型指向Student,因此三者构成了原型链:s1 -> Student -> Person
,这里没有了构造函数,没有了类的误导,同样也可以很好的工作。
而且原型链关系更简洁,就是上面原型链图,去掉了构造函数 ,将Person.prototype和Student.prototype替换为Person和Student两个对象。
对象Student和s1都是通过Object.create()创建,Student委托了Person,s1委托了Student。
因此,在这里,使用委托去理解javascript的原型链更符合常规,更清晰易懂。
小结
我们从委托的角度,理解了一下js的原型链,发现一切都变的那么明朗。但是,为什么这么些年来,大家都用类的角度去分析,然后模拟类和继承来实现复杂的js代码呢?
其实很简单,用基于类的思想去组织管理代码,维护性更好,也更符合大型系统的开发思维。虽然如此理解js的原型有些偏颇。
尤其ES6出了class
和extends
两个关键字后,代码看起来更像类式面向对象编程语言。
但在理解上,把原型链理解为委托似乎更妥些。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参考
- 《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
- 全面理解面向对象的 JavaScript
- 拥抱原型面向对象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