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实|
这是故事的终结篇,后天就回大学了,九九归一,也算圆满。
连日的大雨,依然冲不走炎热的气息,我坐在这里,有点凝固住。前面八个故事都是乱说一气,就像在糟蹋感情,有恃无恐,最后分手,来一个体面的道别。
感恩这方捧出无数圣贤的土地,今天又把红色的大学深情托举。鬼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起了校歌,可能是为了烘托氛围吧。
我在这里待了四个月,这是被遗忘的四个月。被谁遗忘,被未来遗忘。
我给孩子们上的课屈指可数,以至于我并不像其他老师对孩子们深恶痛绝,也不会依依不舍。我不想跟老师学生道别,只想找个课间悄悄地离开。我落寞的背影,在落日的余晖下渐渐消散。我走了,我将要去远方寻找未来。
都说了为了烘托氛围而已,真正的我正在为乱七八糟的行李怎么带回学校而忧心忡忡,甚至自作多情的想多留几天。
生物老师说,基因决定性状,但是性状的表现也与环境有关。比如,我以前是单眼皮,支教以后变成肿眼泡了;我以前是黑眼睛黄皮肤,支教以后变成红眼睛黑皮肤了。我惊喜的感受着自己身体的变化,就像孕育一个新的生命。
我向来不喜欢与人侃侃而谈,与办公室的老师们偶尔寒暄几句,足矣。她们对我没有恶意,也不是太喜欢我,我不够接地气也不会装模作样,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只不过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
我并没有在这里虚度光阴,你可能早就把我忘了,我仍然记得你脸上的招牌笑。为了应付任务,我窃取了很多别人的支教总结,还差几张生活照,临走之前,我要站在小学门口,微笑着留下纪念。
当往事作古,我不由得会有一点失落,井底之蛙获得了自由,在人群中低着头,摸索着。
虽然我很老了,但不习惯小孩叫我叔叔,就像我不可能喊他们大侄子一样,叫哥就行。闲下来的时候,我时常思考,也很惶恐,昨天的足迹还未及认清,就在转瞬间被风吹走,变得无影无踪。其实,一边经历一边遗忘是必然,我该忘记在江湖被叫大哥的日子,做一个无名小卒,只留下那些年的传说,回荡在胡同里。
说好了体面的道别,我又跑题了。总之再也无须前思后想,一切岂非已然过往。
要我在最后歌颂、感恩未免过于虚假了,我没有跟女老师日久生情,妈的,这词有点别扭。孩子们也没因为我的离开痛哭流涕、悲痛欲绝。我都没有机会去误人子弟,这就走了,多少心有不甘。
我跟保安大爷说,后天就走了,以后不来了,大爷有些沉默,他望了一眼阴沉的天空,吐出一缕缕浓厚的烟圈,剧烈的咳嗽了几声,在他开口之前,我猜得到他有多怀念我半夜叫醒他的时光。
终究,我没有听清大爷的话,我像个姗姗来迟的姑娘,不敢回头看,只能偷偷想念。
离别不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