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爱看书,也爱买书的人,但是最近两年,我真得很少再买纸质书了。
不是不舍,而是不忍!
01
我一直都认为,想要走入一座城市的内心深处,就是去了解它的书店。
这些年,漂泊在这个小城,搬了几次家,不了解它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但对于它有多少书店,每家书店有什么风格却了如指掌。
小城中心有一座新华书店,书籍不算卷帙浩繁,但也还算丰富。所有的书,都被平放在展台上,以方便人取阅。书店的空间大而宽敞,常常看见有人或站或立,手捧一本书,静静而读,阳光在身后流泻而过,美成一幅画。
书店四楼,是图书馆,一排一排的书架排列在光滑的地板上,有名著,有畅销书,还有很多杂志。刚刚毕业时,我常常在周末待在书店里,一坐就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展台很空旷,站累的时候,可以寻觅一角,坐下,继续在书里的世界徜徉。
市中心的主干道上,除了这家新华书店,还有两座小书店。一家专卖教辅之类的参考书,一家专卖打折书。
那个时候,因为囊中羞涩,所以在新华书店,通常是只逛不买,倒是在那家打折的书店里,买过不少书。《人间草木》,《饮食男女》,《安妮宝贝全集》……
只可惜,这家常常打折的店,不久就关闭了。我心里着实遗憾了很久。
它不知道,那些打折的书,一本本书被带回家,填充了我有些简陋的出租屋,也慰藉了我当时极为愁苦和迷茫的心。
02
我逛书店比逛服装店的机会还要多。闲暇时节,徜徉在书店之于我来说,是最佳的消遣,看着阳光穿透玻璃窗,在排得整整齐齐的书籍之上灵动地跳跃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那时,在一个培训班带课,为了省点住宿费,我住在学校的仓库里。仓库里没有窗户,即使大半天,也要开着灯,地上无论怎么扫都是一层厚厚的灰。
培训班的对面,有一家专门贩卖旧书的小店,我常常在工作之后,去那家店看书,买书。因为价钱比正式价格便宜很多,倒也掏了很多好书回来。
那家旧书店,见证过我清寂纯白的青春岁月,它像一片薄薄的月光,嵌在我的记忆里,是我回首青春时,一枚绕不过去的标签。
只是,上次有事情路过这家书店时,发现它也关门了。
那些关了门的书店,感觉像是一个个失散在岁月里的旧友,陪我们走过一段清白的岁月后,便消散在天涯。
除了这家旧书店,那条小路的尽头,还有一家装潢别致的小书店,卖些当下流行的杂志和畅销书。
老板娘是个很有市场头脑的人,对于市面上流行什么书,哪些书会受欢迎,会好卖一些,有很惊人的敏锐触觉。
书店的氛围也相当好,轻柔舒缓的外国钢琴曲,不会喧宾夺主。书店的墙壁上,还挂着老板娘自己随手画的小画儿。笔触细腻稚拙,没有学员派的教条和规矩,反而又一种浑然天成的淳朴气息。
在那家店里,随便拿出一本书,安安静静地读,听音符在耳边流淌的声音,感受指尖在书页上摩挲而过的感觉,恍然觉得这书店就是一座小小的避风港,将一切凡尘俗世,隔绝到了门外。
03
有人把书店比作一个城市的眼睛。而我所在的小城,眼睛明显不如别处的明亮,有风情。它只是全国众多城市里,最不起眼的一座。它的书店规规矩矩,不文艺,也不新奇。
但正如作家董桥所说:“书店再小还是书店,是网络时代一座风雨长亭,凝望疲敝的人文古道,难舍劫后的万卷斜阳。”
年轻的时候,生活呈现出不同斑斓的截面,我着急在这些斑斓的截面里寻找出一条青白的路,但却往往碰得头破血流。
那个时候,觉得很孤独,但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逃不过,躲不掉。
于是,书里精彩纷呈的世界,精彩的人,便成了我排解孤独的挚友。
除了逛书店,也会去图书市场,像买菜一样在市场里挑挑拣拣,最后家庭主妇一样怀着烹饪一顿盛宴的满足和欣喜,满载而归。
不同的书买回去,像是把不同的挚友给带回家。大家天南海北地进行思想交流,孤独和寂寞便不再那么可怕。
我喜欢感受字里行间,不同的作者或飘渺,或大胆,或幽默,或婉约的空气。
我有一个很大的纸箱,几乎占据了我小屋三分之一的地方。尽管如此,不觉得小屋逼仄狭小,反而像藏了一箱子珠宝的土财主一样,觉得踏实不已。
有人说,阅读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精神状态,给了他生活最实质的内容。
养成读书的习惯,烦乱时,书会成为我们的避难所。通过阅读,我知道了,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一段时光,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我知道了,我正在经历的磨难,并不是独一份,有无数的人,在不同的时光遭受过和我一样的迷茫和孤独。
那些难熬的时光,因为有书香的烹饪,全都在回忆里散发着氤氲的香气。
04
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最难过的便是因为外界的因素,而抛弃一本书。
前一阵子,《朗读者》热播,主持人董卿在节目上将诗词歌赋信手拈来的表现,为她赢来了气质才女的标签。
董卿说,自己每天都会在睡前阅读一小时,并且手机等电子产品绝不带进卧室。
她说,枕边书的存在早就变成了一种仪式,等待着自己去发现内里的美好。
我也喜欢纸质书,喜欢指尖划过书页的痕迹,喜欢把书放在枕边的踏实,喜欢带一本书出去如携一位好友出行一样的安心,也喜欢笔尖在书里划动时跟作者无言的交流……
然而,居无定所的日子里,静静地阅读一本纸质书,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奢侈。
曾经有一次搬家,我行李的三分之二竟然都是书。纵然,我跟死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能转移其中少少的一堆。
剩下的不是送人,就是被我捐了出去。死党嫌麻烦,让我直接卖给收废品的。
我不舍。
我不忍心,我辛苦买来的书,像垃圾一样,被扔进废品堆里,跟苍蝇蚊蚁为伍。所以,我尽可能地帮它们找好下家。
李碧华在《只是蝴蝶不愿意》里说:“买了(的书)总是不看,搁在那儿当后宫佳丽,如同一个昏君。 书那么厚重,只有一个好处:打架时扔过去,砸不死也重伤! 书总是比人多情,书总是比人长情。”
可我觉得被她买回去的书还算幸运的,就算被束之高阁,也好过颠沛流离的命运!
从那之后,我开始控制买纸质书。
可我不能不读书,不读书会感觉无聊和空虚。
后来电子书,kindle和各种各样的阅读app解救了我。
虽然刘易斯·布兹比在《书店的灯光》里说:“我们还是偏爱书页轻微的沙沙声;还有,你怎么能在电子书里夹上一朵野花呢?”
但是,每当拿起我购买了近三百本书的手机时,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富翁,而且是个不会因为居无定所就抛弃自己妻妾的富翁!
这让我觉得自己终于不再是个随意抛弃一本书的暴君!
电子书阅读起来,的确不如阅读纸质书那么畅快,所也我会为自己营造的一些读书习惯和仪式。
有时候,会在晚上八点以后,买上一份打折的甜点,跑上一杯咖啡,电脑里放着轻柔的音乐,捧着手机,不期而遇就和自己相撞。
至今,我扔在漂泊。我的手机还藏着一座小型图书馆。因为那座图书馆的存在,我不再觉得孤独,居无定所!
我有很多想买的书,我还没有一个稳定的家,但终有一天,我会给我喜欢的那些书,安放一个不用流离失所的住处,让它们跟我的心一起,不再受漂泊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