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是我大班的班主任。我当时的同桌是五年级班主任的女儿,有一次她偷了我的书却不承认,经我再三证明,以及我妈的出场,终于把书要了回来,可是老师却对此事件草草了事,还给了她一本新书,当时我小我不懂这是为什么。小女生都喜欢花夹子的,同桌让我们给她夹头发,真搞不懂,留了个男生头有什么好夹的,不知怎么了她就哭了,说我们夹的太重了,小孩子嘛,可能就没轻没重的。班主任知道后就让我们第二天买点肉买点药给她补补!!!我回家就照实说了,我妈就莫名其妙的说买什么肉!什么药!我是空着手去学校的,另外两个女生就不是了,她奶奶真的拎了很多东西,各种吃的,肉还真的有,班主任很高兴。我更加不能理解???现在想想,原来我那么小的时候就亲身经历了这种溜须拍马,所谓的人情世故。这件事快18年了,我仍然记得那么清楚。
第二位是我二年级的老师,姓啥不记得了,就叫二老师吧。她可是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身影,她对待我就像对待欠了她几百万的仇人一样,在她的魔爪下,我二年级过得是相当的凄惨。我当时的学校比较小,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一年级我是班长,到了二年级二老师就以我比较顽皮的理由撤掉了本该属于我的职位,好吧,对于这些我并不在乎。二老师选了一个温顺成绩也相当不错的女生当了班长,接下来就是,班长送的教棍是最好的,打断了要赔的,班长送的杯子是最好的,摔碎了也是要赔的,这都是真人真事。班长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班长和她姐姐就是上面提到的夹夹子事件的另外两人,就是她们的奶奶拎着篮子去的),龙凤胎,很不巧我是她哥的同桌,早读课不好好读书,非得让我陪他玩石头剪刀布,不玩还不行,谁让我嘴馋,吃了他给的糖呢!!!好吧,被老师逮着了,骂一顿,我从此懂得了拿别人手短,吃别人嘴短的真谛。上自习作业抄我的,不给抄还不行,他要告诉他妹,记我名字!!!给你抄,后来被发现了,又被骂一顿。我生气了再也不想处于威逼利诱的状态,对于他哥的事情一概不理,爱记名字就记名字吧。果然他妹每天就以各种理由记了我的名字,处分就是将一本一厘米多厚的语文书用鼻子抵在墙上。想我这么小就要受到滥权的待遇,我不哭。老师说我写的字不好看,觉得去年给我的三好生奖状给错了,让我还回来。好,我还。奖状早和墙壁融为一体了,我刮,我就一点点的把奖状刮了下来,我不稀罕!!!学校有唱歌表演的没我的份,跳舞表演的没我的份,值日生没我的份,还有好多好多事件,二年级的生活我永生难忘,对他们三姐弟也永生难忘。后来听说那个滥权的班长考重点高中的时候没考上,我考上了,我骄傲的扬起头:切!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