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色犬马 各安天涯
愿我们都是自己的小太阳,是甜化自己的糖
你是不是也觉得自己的工作机械重复得毫无意义?
如果你在工作中感受不到提升或者价值,是该继续死撑还是换一个地方?
曾经我像《穿普拉达的女王》里的安迪一样,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彻底怀疑,她每天忙碌于接打电话,送文件买咖啡的跑腿工作中,而我迷失在搜集资料整理文档的重复中。
我跟我的主管说,“我觉得这份工作谁都可以做好,越干越觉得没有意义。不需要太专业太高深的技能,会打字,会搜索,有简单的思维能力,谁都能做好这份工作。“
我的主管跟我讲了她的故事,讲她把一件事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到最好的经历。
她曾在百度培训做讲师,而之前全无这样的经验,所以她在开课前无数次演练,细致到讲到哪里该呈现出什么样的笑点和高潮,也讲在杂志社担任编辑的过往,她登上杂志的每一篇文章要经历无数遍反复修改,才能呈现给读者……
她说就是那无数次机械重复的动作,经过一番较量然后取得成就的感动,才最后一步一步成长为现在的自己。
然后我的主管问我:那么,你认为的“好”的标准是什么?能完成就是好吗,做出一点成绩就是好吗,相比于行业内那些大咖就是好吗,相比于作家呢?
我不是特别清楚,但隐约知道:任何工作,其实都没有高深的,不是谁都替代不了的;任何工作,也都是由低级、简单、枯燥的过程逐步累积成伟大的。
而“好”,也没有标准,尤其是对于文字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好”的标准,也许只存在于突破上一次的自己。
所以,我们大概要做的并不是特别高深特别有意义的工作,而是锻炼一种“把低级的工作做到无比高级”的能力,也就是找到微小工作中的英雄主义。
《穿普拉达的女王》那段经典对白,清晰犹在耳畔,当外行Andy穿着一身蓝色线衫嘲笑两条看似相同的蓝色皮带时,天才Miranda对她说:
“某期我们的杂志在封面刊登了某设计师设计的天蓝色礼服,后来在几个设计师的发布会上也出现了这样的天蓝色礼服,然后它在全世界的各大高级卖场、百货公司、中低价货摊发扬光大。所以,有一天,你才在连锁店的减价堆里,买到了身上这件蓝色线衫。你以为你跟时尚无关,时尚不重要。事实是,在许多季以前,这间房里的人,早已替你做了选择。”
这段经典自白,Miranda深刻说出了时尚是怎么从微不足道的细节影响这个世界的,说出了流行如何从它的尖端高级时装一步步普及到每个普通人身上。
我太震撼了,所以我们在对那些无聊,机械重复,看起来毫无意义的事情笑什么呢?在我们还没窥见工作的全貌,不懂从工作中找到意义和成就感的时候,我们在笑什么呢?
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我第一次那么深刻的知道,所有伟大的创造其实都来源于最初的微不足道。
把一件微不足道的工作做好,才是一个人用力活着用力爱的不死欲望,才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小说《山茶文具店》的现任老板雨宫鸠子,可从来没想过要继承外婆“代笔人”的工作。
在她眼里,代笔人这项工作一度是荒唐可笑、浸染腐气的老古董,互联网时代了,为人代笔写信的工作简直太可笑了。
可谁也没想到,包括她自己,那个小小年纪被外婆逼迫练字的小女孩,曾经那么反抗继承代笔人的祖业,用成为小太妹的叛逆方式报复青春被外婆夺走的不满,甚至远离外婆流浪不归,对外婆大吼着“不要把你的人生强加在我头上”,这个小女孩竟在多年后回归家乡,安静的做起了代笔人。
代笔人可不是简单的写封信完成人物就万事大吉了,像鸠子这样的职业代笔人,选择符合委托人的笔,墨色,信纸,信封,邮票都大有玄机,连笔迹落成也要符合委托人的性格,心情,在代写书信的过程中,她必须化身为各式各样的人,感受不同人的心境,才能写出让自己满意、符合委托人期待的书信。
在为男爵写拒绝借钱的信时,鸠子必须考虑男爵拒绝借钱给朋友的气势,相比毛笔,鸠子选用了万宝龙的粗尖钢笔,搭配万寿屋的稿纸,最终写出灌注了力量的男性化笔迹。信封上的邮票使用金刚力士像的图案,代表严正拒绝之意。
为花莲小姐写给婆婆的生日卡片,鸠子知道漂亮的字并非只追求外形漂亮,必须要有温度,有微笑,有安稳,有平静,要写出花莲小姐化身的字,鸠子选择圆珠笔,并且想象着握着花莲小姐的手一笔一划地写,而最终呈现地就如花莲小姐惊呼地那样“简直就像我自己写的”。
这是多大的赞美呢,一封信呈现出的情感和温度自然会为你代言,就像我写文章一样,有没有极致认真用心,有没有温度,文字已经替我们做了表达。
就是这种“虔诚地带点英雄主义的仪式感”,让她终于体会到外婆所说的“代笔人就像所谓的影武者,跟战国时武将和大名的替身一样,这些人绝对无法曝光,却对他人的幸福有所帮助,是受到感谢的职业”。
后来她发誓“只要有人需要请人代笔写信,我就会继续当代笔人”。
那一刻,她是个女战士,在机械重复微不足道的工作中,找到了自己的英雄主义。
显然,代笔人这份职业,已经成了鸠子生命中愉悦的梦想,而且将是持续一生的梦想。
有些事就是这样,明明最初你看不上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却深深镌刻进生命中,穿花寻路,抵达光明。
你是不是也被网络上那段经典文案打动,它说“你写ppt时,阿拉斯加的鳕鱼正跃出水面,你看报表时,梅里雪山的金丝猴刚好爬上树尖。你挤进地铁时,西藏的山鹰盘旋云端,你在会议中吵架时,尼泊尔的背包客端起酒杯坐在火堆旁。有一些高跟鞋走不到的路,有一些喷着香水闻不到的空气,有一些在写字楼里永远遇不到的人。”
时光一大把,世界那么大,你却困在格子间,真想说一句“去TM的工作”,然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你觉得那就是浪漫,就是带点儿传奇色彩的英雄主义。
不,那不是,你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该明白一个能在99%庸常、无聊、繁琐、勾心斗角、加班加点的工作中,积累成就感和幸福感,找到1%展露在外荣光的人,才是具备英雄主义的伟人。
知乎上“L先生说”专栏有篇文章说“不要凭喜欢去找工作”,因为本质上所有的工作都是无趣的,那些看起来光鲜、自由的工作,一定潜藏着99%的绩效压力、疲倦、繁重的机械性事务、更高强度的加班……这是工作的常态。
工作从来繁杂,让人忍不住怀疑它的价值,与其在繁琐的工作中抱怨、等待、颓丧,不如纵情燃烧吧。
只要一息尚存,就要像个战士一样,握紧双拳战斗,在天色破晓之前,依然高歌猛进,等到一脚踏进黎明,带着赤子的骄傲,纵声大笑。
这,就是属于成年人的英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