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原【第18篇微子第02章】
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游梦僧直译】柳下惠做士师,多次被罢免。有人问:“你不可以因此离开(这个国家)吗?”回答说:“依照正道来事奉上级,去哪里而不被屡屡贬黜呢?违背正道而去事奉上级,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呢?”
【游梦僧意译】柳下惠做士师,多次被罢免。有人问:“你不可以因此离开(这个国家,到其他国家去做官)吗?”回答说:“依照正道来事奉上级,去哪里而不被屡屡贬黜呢?违背正道而去事奉上级,(在这里就可以混得好,)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呢?”
【杨伯峻译文】柳下惠当司法部长,三次被罢免。有人问:“你不可以离开吗?”他说:“坚持正直辅佐别人,到哪里不是要屡次被罢免?如果用歪门邪道辅佐别人,何必要离开自己的国家?”
【钱穆译文】柳下惠当鲁国的狱官,三次被黜。有人说:“你还不去往他国吗?”柳下惠说:“我以直道事人,去到那里将不被黜呢?我若能枉道事人,又何必定要离去父母之邦?”
【李泽厚译文】柳下惠做司法官,三次被免职。有人说:“你为什么不走?”他说:“以正当的行为来办事,到哪里去不都要多次被免职?如果以不正当的行为来办事,那又何必离开自己的国家?”
【注】三大家基本情况:杨伯峻——代表老式的考据,更多文言文解释的传统视角;钱穆——代表台湾最高水平,更多历史学家和宋明理学的视角;李泽厚——代表大陆最高水平,更多哲学家和五四西学的视角。
【详解】杨钱李三老的解读,让人读得云里雾里的,不知所云。实际是他们自己都没读懂就强而解之的结果。
为什么解读“鄙夫”过程中,插解这一章?因为这章的内容,是孔子批评鲁大夫臧文仲窃居高官而不能见贤为用的历史背景,《论语》编纂者的特意编排在这里的。
同时,也为后面的“不与立”作了前置解释——黜而不用。
柳下惠,(公元前720年—公元前621年),姬姓,展氏,名获,字季禽。春秋时鲁国人,与臧文仲同期在鲁国为官。因其封地在柳下,死后谥号为“惠”,故后世人尊称其为“柳下惠”。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孟子曰:“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
意思是说:不以侍奉坏君为可耻,不以自己官职小而辞避。进仕为官必依道而行,自己被遗弃,也不怨恨;自己贫困.也不忧愁。
柳下惠这个人,本僧就不作额外的评价了,只能说是道德的圣人,是否是人才,有待商榷。
士师,古代官职名称。《周礼》列为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按孟子称其为“不卑小官”来推测,官职卑小。
《论语》中还提及另一个人做过此职,就是曾子的弟子——阳肤。
“三黜”中的“三”字,到底是解读为“三次”还是“多次”,得结合上下文方知。按后面的“焉往而不三黜”来推测,应该解读为“多次”。去其他地方也照样会屡屡被黜。你不可能预测到去其他地方也刚好黜三次吧?
三,表示多数或多次,屡屡。《诗经·魏风·硕鼠》:“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黜,《说文解字》:黜,贬下也。降职或罢免。《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何以黜朱于朝。
士师本来就是个小官职,估计降职直接就是平民了,所以直接解读为“罢免”就可以了。
三黜,多次罢免。
人,不特定的某人,即“有人”。
子,尊称代词,相当于“你”,通常用于称男性。《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可,可以。
以,因为,由于。《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
子未可以去乎,你不可以因此离开(这个国家)吗?
按后文柳下惠的回答,可推知,这个人的逻辑是:这个国家都不用你,你就不能因为这个而离开这个国家吗?
道,正道。遵循道德、合乎礼义的行为与方法。
这里的“人”字,需要特别地注意。因为与现在我们所理解的“人”是不一样的。古代“人”与“民”是有区别的。
“民”不论在古代,还是在现在,一律是指老百姓,地位低下的下层人。
“人”则多指贵族和官员。《诗经·大雅·瞻卬》:“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复夺之。”看,有土田,有民人的,才是“人”。
再者,看《三国演义》就是,刘备做过做什么官?徐州牧!管理人民叫“牧民”。官为牧人,民为被牧者。
所以,“事人”不是事奉人,而应该解读为“事奉上级”。柳下惠正因为事奉上级必依正道而不依上级,故被鄙夫一样的上级黜之。
直道而事人,依照正道来事奉上级。
焉,哪里或那里。《列子·汤问·愚公移山》:且焉置土石。
焉往而不三黜,去哪里而不被屡屡贬黜呢?
枉,《说文解字》:枉,邪曲也。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
枉道而事人,违背正道而去事奉上级。
何,为什么。
必,一定,必须。
何必,为什么一定。
邦,《说文解字》:邦,国也。本义:古代诸侯的封国、国家。
父母之邦,视之如父母的国家。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祖国”或者“自己的国家”。
何必去父母之邦,为什么一定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呢?
《论语》此章,重在体现柳下惠坚持“直道而事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即孟子所说的“进不隐贤,必以其道”。
是故,其人必是“学且适道”之人,孔子说了,鄙夫对于“学而适道”的人,打击的手法是什么?大家还记得吗?对,不是“可与适道,未可与立”。
很明显,《论语》此章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后面孔子批评臧文仲作铺垫——见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窃居高位而尸位素餐。
这也是本僧在这里先解读《论语》此章的原因。
如此“上串下联”而成的《论语》,章句间可谓“前后呼应”、“水乳交融”、“浑然天成”!只叹千百年来,国人却把支离破碎的《论语》版本奉若圭皋,因此孔圣人甚至变成必须打倒的罪人,悲哉,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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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微子第02章原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遊夢僧直譯】柳下惠做士師,多次被罷免。有人問:“你不可以因此離開(這個國家)嗎?”回答說:“依照正道來事奉上級,去哪里而不被屢屢貶黜呢?違背正道而去事奉上級,為什麼一定要離開自己的國家呢?”
【遊夢僧意譯】柳下惠做士師,多次被罷免。有人問:“你不可以因此離開(這個國家,到其他國家去做官)嗎?”回答說:“依照正道來事奉上級,去哪里而不被屢屢貶黜呢?違背正道而去事奉上級,(在這裏就可以混得好,)為什麼一定要離開自己的國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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