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则令我啼笑皆非的新闻。
南宁一名姓韦的女士,在5月份去南宁醉唐风影楼花了1100元拍了古风艺术照。在拍摄露肩服装时,竟被诱导拍成了裸照。
事后,韦女士叫来男友去找影楼协商,影楼退还500元,并将照片全部删除。
但是,男友却因此事与韦女士分了手。
说是令我啼笑皆非其实也并不是很准确,因为某个人在特定的时刻遇上特定的事件,会如同鬼迷了心一样,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
就像这则新闻里的韦女士,不论是出于诱导还是自己没能理解清楚摄影师的意思,都不应该糊涂到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让一个陌生人来拍照吧。
可是她偏偏这么做了,但事后又觉得不妥,所以才叫上男友去找影楼“秋后算账”。
可见,其当时肯定是被“鬼”迷了心,这“鬼”不是吃人的鬼,也不是杀人的鬼,是令人一时脑筋短路的鬼怪。他们并不恶,有时只是想吓吓你,或者令你出丑。
比如,笔者曾经晚上在自家客厅里就见到两个老人穿着古代服饰坐在我家饭桌的西方位子和北方位子上,影像清晰,可是却一闪不见,吓得我心上一惊。
我相信那就是鬼,并且怀疑是我的先祖显灵。但我并没有马上走,因为当时有些事要做,又觉得没有做亏心事,也就勉强镇定了一下。
反而现在年龄大了些,晚上倒不敢一个人下楼去呆着了,实在觉得阴森恐怖。
又比如高考前的体检有一项是要求把衣服脱光然后在地上跳跃,当时全班的男同学都是只剩一条内裤穿着,却唯独一个姓金的脱得一丝不挂。
许多男生就其跳跃过程中的囧态,事后哄笑他。
这也是当时被鬼物迷了心。
所以对于网上那些嘲笑韦女士的喷子,我是很鄙弃的。
韦女士的男友因为此事提出分手。
不论两人的感情程度怎么样,我想男方提出分手,大概是觉得女方没脑子,导致自己还要为此事出来协商,令其颜面无光。
如果是由于女朋友被人偷看了,作为男朋友,一般来说会安慰女友,而痛斥偷窥的人。
可如果是女方自愿脱了衣服让人家看,让人家拍,作为男朋友,有些人会怎么想呢?
“卧槽!你这人是不是没脑子,人家让你脱几件衣服,你就脱光了让人家看?”
如果男女交往,还未曾发生过性关系,就发生这种事情,有些男方会更受不了。
“咱俩交往这些日子了,我都没看过你的身体,你为了拍个照片,居然能脱光了衣服给人家看。看来我对你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摄影师,或许你一直就在敷衍我。”
姻缘来之不易,千万不可以意气用事。
妓女尚可以从良,嫁给老实人,更何况韦女士只不过是一时糊涂,被鬼物迷了心。
错并不在韦女士,而其男友因此分手,虽说是人之常情,却也实在显得气量太小,感情尚未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