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不准占便宜,咱不做没素质的人,让人家笑话。在老妈的教育中,脸面高于一切,这其中就包括不因占便宜而落下话柄。
夏天,村子里卖西瓜的商贩来了走,走了来,吃的人多了,销量自然好,即使卖家与买家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在几次斤称与人民币的换算中,也会在你来我往中记住对方的面孔,向旁人打听出双方的姓名,更有甚者家里几口人几头牛都能一一得知。没办法,乡村特色,老乡太热情,总感觉吃了喝了,咱们就是好伙计,我有责任和义务告知你别人家的鸡零狗碎。销量好,老板自然开心,但是问题也来了,村里人自来素质不怎么高,买之前必先以试吃的名义品尝,一旦老板默认切瓜,必定迎来大人娃子一排排。呵呵,村里媳妇闲,娃子多,地方小,即使村前放个屁,村尾的长舌妇女们都能知道,更何谈是免费吃瓜这等大好事。切瓜老板面前围了一堆等待试吃的人,一个切完不够再切第二个,保证现场的人美味均沾。但凡说让谁吃不让谁吃,不让吃的媳妇绝对要给你好看,大人吵孩子闹,西瓜没切,你脑瓜先炸,以至于自我忏悔罪恶深重,为撒不给人家吃瓜,错在自己,为了生意,让试吃成为一种习惯吧!
而这跃跃等待试吃的吃瓜群众中,就有小小的我,未成年不懂事,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所有的外在购买力都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毫无有自由和成就感。能和妇女们不掏钱就吃到甜西瓜,威武啊(当时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完全忽略了卖家的心情)。待有这么两次之后,卖瓜老板明显不买单,论情感和金钱上背不住了,于人少时小声向明白事理的人抱怨,听者听完之后相当的气愤和同情,那个人就是我老妈。待她进屋之后,一再命令以后不准和媳妇们占人家便宜,打着先尝后买的名义去吃人家东西了。关于这期间的缘由:一是她丢不起这个脸面,家里娃占人家卖水果的便宜;二是这个行为太坑人(die)了,商贩辛辛苦苦大太阳下做点小本生意,结果被一群爱占便宜蹭吃蹭喝的媳妇娃们給吭了,老妈良心上过意不过去。在老妈的恐吓和道理面前,我表示深深的忏悔和屈服,从此待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开始了我的宅女生活,以至于后来大家纳爱跑爱疯的我咋一天到晚不见人呢?
这个警示到现在还像一把利剑,深深插在我心里,随时警告我不准占任何便宜。买水果,确定买了才会去寻求卖家的意见,得到准许后方才品尝,偶尔味道不对,会很抱歉的向商家说明原因,不合适所以这次不买。生活不易,无论是做毛毛钱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大生意的资本家,商品在流通过程中都有看得见的成本和看不见的成本,我们作为消费者,能接受这个规则就合作,接受不了可以作为后期目标或者远离,犯不着打着情操的口号去绑架别人。
人,最主要是活的有尊严,有尊严才会受到大家的爱戴,占别人便宜的人也没见富到哪里去。与其有这功夫,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活的舒坦,吃的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