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我在大学最要好的朋友陈吉打电话给我,说她们公司在招人,怂恿我去厦门工作。
我只迟疑了半秒钟,就答应下来。
因为天一的缘故,厦门是我最喜欢的城市,可是到了毕业的时候,我却不敢选择厦门(叶俊之说得没错,我的确很象仪琳小尼姑)。我来到人生地不熟的福州,以为这样就可以忘了天一。
五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招就叫作“适得其反”,五年来,我也想通了,反正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索性到厦门,能见到他也是开心的。
我没有同任何人打招呼,一个人收拾好行李,静悄悄地离开了福州。
12
厦门悠闲的生活节奏很适合我这样的懒人。双休日,我常到环岛路坐上大半天。每当有人来搭讪,我总是把他们同天一作一番比较。遗憾的是,没有人比得上天一,甚至连叶俊之都比不上。
厦门那么小,我和天一又是校友,来厦门没几个月,我见到了他。
天一还是老样子,八面玲珑,令每一个人都感觉春风拂面;他的一举一动仍是那样地令我心仪,我爱这个人,已经有九年了,自十八岁进大学见到他的第一天起。
大概没有人象我这样,喜欢一个人却要到九年之后才鼓起勇气推销自己。
天一对我的评价是:“杜南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原来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丫头,一转眼就出落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了。”
天一嘴里的“一转眼”对于我而言,却是漫长的九年的光阴,听了天一的这番话,我颇有“天上一日,人间三年”的感觉,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若不是叶俊之将我由女孩转变成女人,即使在九年后的今天,天一也不会象现在这样对我另眼相看的吧。
无论如何,迟到也比什么都没有等到的好。
我在轮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没过多久,天一的衣服挂进了我的衣橱。后来,浴室里又出现了剃须刀和刮胡水。
13
我终于和自己朝思暮想的人生活在一起了,这曾经是我活在世上的唯一愿望。
然而我却陷入了迷惘之中。
要等到生活在一起之后,我才发现,我要找的那个人,不是林天一。
这是很难解释的一件事。
我只能说,拥抱天一的感觉,全然不是想象中的那一回事――没有晕眩、没有心跳加速,也就只是个拥抱而已。我一直以为,每天能和自己相爱的人相拥而眠是至大的幸福,可是我虽然夜夜与天一同床共枕,却无法与他相拥而眠――我习惯左侧睡,屈起一条腿;天一喜欢右侧睡,也是屈起一条腿。于是我们要么背对背睡,要么两只屈起的膝盖碰在一起睡。天一也曾经试过改变睡姿来迁就我,临睡前总搂着我,但第二天一觉醒来,两个人该是什么姿式仍是什么姿式。
而做爱的情形就更糟。同居九个月以来,天一始终是一种姿式,而且都是五分钟内解决问题,这与我想象中的缠绵悱恻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对于做爱,我是越来越不积极,能推就推。甚至于,我不喜欢天一的吻,我喜欢温暖而干燥的吻,天一却每次都把我的嘴边弄得湿乎乎的极不舒服。
我仍然爱着天一,我喜欢看他在人群中长袖善舞,左右逢源的表现,喜欢他笑起来时歪歪的嘴角。
我只是,对天一的身体没有感觉。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对天一的爱也就一天天地黯淡下去了。同时,我越来越多地想起了叶俊之,他缠绵的吻,温柔中有粗暴的动作,睡时略带孩子气的面容……
最后一次和天一做爱是在一个下雨的周六的下午。
我用身体缠着天一,慢慢地吻他的耳垂。天一在我的挑逗之下很快有了反应,他一翻身把我压在身下,我只来得及说:“不要那么快……”就被他吻住了,我摇着头,想摆脱他湿乎乎的嘴,可是等他不再吻我的时候,他的动作也停下来,我甚至来不及感觉他在我身体里的动作,一切就结束了。
我起身沐浴,镜子中出现一张无奈的面容,这是我吗?我盯着镜中人,那个沮丧的、毫无欢容的人是我吗?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厦门。象来的时候那样,我没有同任何人打招呼。
坐在开往福州的动车上,我对自己说:“杜南,我鄙视你,你是个肉欲的女人,你不配有爱情。”
14
回到福州,这才发现,我是喜欢这座城市的,喜欢它的喧闹,喜欢它的灯红酒绿,喜欢它的无序……曾经一度,我以为我不喜欢它。
15
袁木木接到我的电话时,第一句话就是:“你终于出现啦?知不知道你险些错过什么?”
我险些错过的,是黄月的婚礼。
还是在温泉大饭店,还是那样的热闹非凡。我仿佛回到一年前白水和袁木木的婚宴上。
袁木木找到我,拉住我很得意地说:“新郎官不错吧,是我做的媒呢。”
我朝新郎官看过去。一个相貌平平的男子,看得出对黄月体贴有加。但是对黄月好的男生要多少有多少。黄月为什么独独选择了他?
袁木木悄悄地说:“新郎官很有钱呢,是美国微软公司的软件工程师。黄月的签证已经办下来了,下个月就动身去美国。”
原来如此。
我想起一年前袁木木胸有成竹的预言,不禁看了她一眼。
袁木木马上就明白了:“没错,我是有意的――但也要黄月同意呀,她若不同意,我也无法强迫她与新郎结婚,所以说,这是黄月的选择――她选择抛弃白水。白、水、被、抛、弃、了。”说完,袁木木笑了起来,仿佛她的丈夫被情人抛弃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白水没有出席婚礼,据袁木木说,他“刚好”出差了。
“那么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我问她。
“我已经提出离婚了,你猜怎么样?白水不同意。当然啦,他总得抓住些什么,我跟他说,若是不怕多戴几顶绿帽子的话尽管拖下去。”说完袁木木又忍不住笑起来。
笑过之后,又长长叹了口气:“这年头,爱情,竟然不如性爱来得真实。不怕老实对你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不再想爱不爱的问题,我只知道,他令我的身体很快乐。是不是很堕落?如果是,我愿意堕落下去。这是女人二十一世纪最无奈最理智的选择。”
我不同意袁木木的说法,但我没有反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我不能说袁木木的就一定是错的,我自己也曾试过一夜情,并且,现在回来寻找一夜情的男主角,这不是堕落是什么?
又想,没钱的黄月选择了物质,有钱的袁木木选择了性爱,那么爱情呢?竟没有人选择爱情?
16
叶俊之理所当然也现在婚宴上。他见到我的时候,有刹那的惊喜,然而也就一瞬间,就恢复了平静。
曲终人散的时候,叶俊之走过来,对袁木木说:“我送你回去。”袁木木说对我说:“一起走吧。”我不想显得小家子气,所以点点头。
送完袁木木,车里就只剩下我和叶俊之。叶俊之一路沉默,车内的气氛令我说不出话来,我们就这么相对无言地来到我的楼下。
车停下来,叶俊之看着我,等我自己拉开车门下车,我坐着一动不动,过半晌,我开口:“上来喝杯咖啡如何?”
叶俊之把头靠在方向盘上,说:“为了自尊,我应该拒绝你,可是,我的感情完全战胜了自尊。”语气辛酸。
我忍不住侧过身去,吻他的脸颊。
第二次与叶俊之做爱,我已经没有了第一次的生涩。我和叶俊之用身体进行了任何语言都无法替代的、最密切的交流,一起到达快乐的巅峰。
我终于明白,爱情与身体的愉悦,没有必然的联系。
亦舒小说《迷迭香》中,女主角爱着甲男的灵魂,同时迷恋乙男的肉体。我很高兴我没有同她一样,我做了选择――当叶俊之在半年之后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答应了他。他的脸上现出了不置可信的喜悦。
那喜悦感染了我,令我感觉到生活是美好的。
我没有问俊之“为什么爱上我?”,他亦没有问我“为什么嫁给我?”
我和俊之的婚后生活是愉快的,象俊之这样会生活的人,爱上他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我想我会爱上他的。
天一,并没有试图找过我,虽然他要找我并不是一件难事。其实我欠他一个解释,但看来他并不想知道答案。
我们都已学会不再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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