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早上我就跟阿灿生了场闷气。他让我起床跟他去拿房产证,我让他顺道把我送去医院,去看外婆。
他说,那去公司来不及了,只有去一个地方的时间,还说可以带我吃饭。
他的言中之意是房产证是我们两个人的第一套房子,希望和我一同见证这件事情。接着陪我一同吃饭,也算是对我补偿了。
但是,我就觉得怎么可以这样,反正都是迟到了,为什么就不能带我去医院,挤公交车那段路特别绕,你开个车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这件事,就这样僵持了近十分钟,我们谁也没有说服谁,最后我们谁都没有妥协,他一个人出门了。
事情还有升温。
我从小最不喜欢的就是闹腾的屁大点的孩子,尽管可爱,但是可恨是避免不了的。我觉得孩子就是长着天使的脸庞,魔鬼的心。
我一般不会主动去和孩子亲近,因为我知道这些魔鬼的真身。
家里我是老大,从小就有一帮熊孩子跟着我长大,不是闹翻天就是闹翻天。
近期阿灿公司的一位老板要去北京出差,所以相当于空出来一个职位,他看我那个时间段最闲,就想让我顶上。这次换做,我死活都不愿意。
我觉得要是我跟这帮说话都说不溜,只会大呼小叫的孩子共处一个屋檐下,两小时,我就要折两天的寿命。
他们那种穿透耳膜、撕心裂肺的哭,我真的受不了。所以,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我是宁死也不要遭这个罪的。
下午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跟我说这件事,我没答应下来。
他明显有些怒气。
我没理睬他,因为我本身也对他早上的态度耿耿于怀。
02
晚上回来,屁颠屁颠地问阿灿:“给我带的牛奶呢?”
刚才心血来潮地想喝牛奶,就让他顺道给我带一瓶回来。但是围着他转了几圈都没看到,还以为要给我惊喜呢?
“忘了。”他两手空空地对我说,“今天事情太多,忘记了。”
我恹恹地回到沙发上,噘着嘴。
我怪他不把我的事情放心上,怪他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气得连晚饭都没吃上。
半夜的时候,肚子疼得厉害。我冷汗直冒,阿灿看到我胃病又犯了就带我去看急诊,又是排队,又是跑上跑下的,所幸并没有大碍。
回来坐在沙发上,喝着他煮的粥,心里很是满足。
这个男人从来不轻易下厨,只有我生病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待遇。虽然粥煮得不怎么样,但也是一片真心。
我一边喝着没味道的粥,一边给他灌迷魂汤,这碗粥啊,胜过了所有的山珍海味,它代表着你对我浓浓的爱,所以意义非凡,是我今生今世喝过最好喝的粥。
阿灿被我夸得,尾巴早就九重天上转了一圈回来了,得意地说,那当然。
但是很快就开始借机教育我:
不给你买牛奶就是不爱你,给你煮粥就是爱你。你这爱的定义,还真是片面。
我没给你买牛奶,并不是代表我不爱你,一个人又不是电脑,能记住所有的事情。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
我给你煮粥也并不代表我爱你,出于人道,如果另外一个人需要帮助,也许我也会这么做。
看一个人爱不爱你,并不只用一两件小事去判断,而是看这个人是不是愿意一生都愿意守护在你身边,无论富贵贫穷、生老病死。
我撇撇嘴,心想,这家伙……
03
其实,人都是有惰性的,也有自己的喜好。
哪有人敢保证,能一辈子对一个人好到没底线。
就算自己的亲妈也做不到,你能一直给你孩子换洗脏衣服,从来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你能一直给你的另一半全额工资卡,从来没想过要一分自己的零用钱?
你能每天半夜三更为了你的女朋友想吃蛋挞,而开车半小时去买…
我想,能坚持下来的人,真是凤毛麟角。
一万个人里面,也许会有那么一个无怨无悔地付出,但是另外的9999个,却用一生的幸福去证明了那句“他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爱我”。人生中,又有几个女人有这样的幸运呢?
最开始做这些,我们都是出于爱的名义和责任。可是当爱变成了束缚,用爱的名义去绑架对方,这才是最可怕的。
在遇到阿灿之前,我也曾幻想过,我的另一半要富可敌国,而且要无条件地宠我,就算我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毫不迟疑地为我取来。对别人凌然有度,对我无限温情,宠我一世。
可这根本就是不现实的,就算皇帝在世,也未必能做到上述的其中两点。
因为皇帝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的缺点和惰性。
生活除了风花雪月的浪漫,还有柴米油盐的现实。
不能因为一件事去断定爱或者不爱,喜欢或者不喜欢。
就像今天白天的事,我跟阿灿尽管会有分歧和意见,但是我们总能在第一时间去理解对方,感受对方的需求。就算在生气也能自我消化,化干戈为玉帛。
04
我相信恋爱时,男人的甜言蜜语和允诺都是真的。但是,后来男人的想法和述求也是真的。
恋爱时,男人喜欢你小鸟依人、浅笑盈盈,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结了婚女人过了三十五,如果你还是一副柔柔弱弱只会撒娇的样子,男人就会觉得你“头发长,见识短”,絮絮叨叨,令他心烦。
这并不是男人欺骗了女人,而是他也未必了解自己真实的需求。
再强的男人也不能保证自己一生顺遂。
他需要的不是一个永远善良得一塌糊涂,需要他保护的女人。
有时候,他更愿意在遇到决策时,你不是一味地安慰,而是能帮他分析大环境;在遇到挫折时,你不是嘤嘤哭泣,而是能助他重新振作;在遇到绝望时,你不是惊慌失措,而是能替他力缆狂澜。
没有一段感情能永远都保持在沸点上面。温温吞吞才是爱情最好的温度。不膨胀到蒸发,不冷却到极点。
我们不能说自己十全十美,但是如果没有爱情为基础,我想,一段感情很难携手走过这漫长的岁月。
有人说,男人是女人的学校,好男人是让女人通过自己认识世界,坏男人是让女人通过自己否定世界。
多年后,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有一种“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感觉。
最初相识的时候,曾经对阿灿说,喜欢和你在一起,透过你我看到了世界的模样。
谢谢你,阿灿,是你带我认识了世界。而一段好的感情,是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人。
在这四年的相知相爱,我们从初相识到熟悉彼此的一点一滴,我们都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样子,那个骄傲任性害怕受伤的自己。四年的相处,我们时时刻刻想着征服对方、改变对方,常常被对方的自卫伤到,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对方征服,渐渐改变了自己。
四年的你来我往,让我们心甘情愿地放下所有的戒备,捧出自己的真心,弃械投降。有些爱从甜蜜妥协包容到矛盾渐生,相互挑刺。有些爱情冲吵架逗趣到渐渐包容对方。
所幸,我们属于后一种。
PS:手机壳有些褪色了,我就再买了一个。这是我第三个手机壳了,我说总不能这么贵的手机,配一个低挡的壳吧。阿灿说,反正你说的都有理,自己看着买。这回我跟潮流一回,买了个带环的壳,但是这环一贴上去就撕不下来了,心中有些郁结。我就拿给阿灿试试手感,是不是太低了?他一握手上,手指一套指环:“这明显太低了,怎么贴的,我大拇指都按不到电源键?”我挠挠头,“不会啊,我试试?”我一握手机,“这明显能按到啊,”哈哈,我狂笑不止,“难不成,你手指太短了!!!”阿灿头上三根黑线飘过,这家伙到现在还不肯承认自己手短,一直强调自己腿长。蛤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