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未再次见到司穹,是一年后,在地铁站的出站口。
他穿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衬得身形挺拔颀长。明明看起来年纪轻轻,不过二十七八,却拄着一根手杖,裸露在外面的手异常的白。
——是苍白,常年不见光的那种。
他站得笔直,像世界语言研究所(世研所)大门口常年挺立的雷竹。他并没有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困住去路而焦躁地跺脚或者不耐烦地抱怨。他神色平静,一双眸子深邃迷离,目光淡淡地注视着前方,这场暴雨,丝毫没有在他身上掀起涟漪。
他的头忽然微微向上扬起,颗颗雨珠串连成雨幕,衬托出他性感诱人的喉结。
时未只是短暂地看了一眼,眼神从他身上掠过,并未过分关注。她有些焦躁地甩了甩被雨水打湿的裤脚,小声嘟囔了一句:“这该死的鬼天气。”
此时,他却转头,两人恰好四目相对。从容淡定的是他,尴尬茫然的是她。
猝不及防地撞进他幽深的眼眸,时未的心跳漏了一拍,像做坏事被抓包的小孩。她带着一丝尴尬和燥热,快速地撑起伞冲进雨里。
她身后的男人眸光微动,本欲抬起来的手慢慢收回,自然地垂在身侧,看着冲进雨中狼狈的身影,嘴角噙着淡淡的笑。
他不慌不忙地,甚至还小小地往后退了一步,将滴落在台阶沿上飞溅的雨水彻底隔绝在外。
时未闷头疾走,试图用高频率的步伐将刚才心中出现的悸动压回心底。
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很奇怪,熟悉而又陌生,是一个矛盾的个体,她迅速在脑海中搜寻一番,无果之后,她确信自己以前没见过他。
这是极其危险的讯号,她曾辅修过心理学,当一个女人面对一个陌生的男人,心跳频率超过正常数,那么这个女人爱上男人的可能性为50%。只是这个说法,也只有实践了才知道它的准确性。
时未走出二三十米,脚步骤然停下,生生溅起一圈水花,然后她回头了。
他似乎一点也不意外,微微向上挑起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但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又换上了那一副看透人世间风花雪月的表情,淡淡的,像长白山天池的水,纯洁透彻却常年笼罩着薄雾,让人摸不透他的所思所想,却越发想探其究竟。
时未走近,将伞向上扬了几分,露出巴掌大的小脸,豪气地说:“先生,你去哪儿?我送你。”
时未说这句话的时候,那种无厘头的自豪感和她帮世研所送水的师傅下货一般!
他看了看她的伞,24根伞骨,艳丽的彩虹色,遮她一个人绰绰有余,加上他,略显拥挤,而且……
他看了看她打湿的裤脚,道:“谢谢,不用了。我朋友正在赶过来。”
嗓音是清而淡的,礼貌中透着些许疏离。
他拒绝了,这在时未的意料之内,所以,她很快便有了对策:“先生,我想你还不知道,大雨封路,附近的几条主干道都被封了,唯一能走的只有地铁,可是刚才雨水倒灌,地铁站里面已经积水了。”她指了指自己湿了半截的裤脚,又接着说,“所以,先生,你的朋友如果是开车来的,短时间之内应该是赶不过来了。”
时未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艰难地仰着头,毕竟面前的男人很高,而且他还站在台阶上。
高的更高了,矮的……矮的只能仰视了。
司穹也注意到时未和他说了一会儿话,便低下头甩脖子,起先他以为是雨水灌进了她的脖子里,后来才发觉好像是自己站得太高了。
他认真思考了几秒,然后不动声色地走下台阶。
“麻烦了。”他说。
三个字,言简意赅,丝毫不拖泥带水。
时未也没有想到,这么轻易,他就答应了,而且给人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她还有点愣,他便已经钻进伞里,但是毕竟是一个陌生男人,陌生的气息瞬间在伞里蔓延。时未的鼻子比神经更加敏感,她有些不适应,下意识地在司穹钻进伞里的一瞬间,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步,刚好将才钻进伞里的司穹完全暴露在了大雨里。
时未一惊,赶紧将伞举高,慌忙之中,伸手一捞,便把人拉了进来。这一拉,她的鼻尖抵上微微温热的胸膛,鼻子里完全是司穹的味道了。
属于面前这个男人的味道,很独特,时未想了很久,没有想出更好的形容词,大雨让她的鼻子没了平时的灵敏,她最后将这个味道定义为体香——男人的体香。
“不好意思,刚才脚滑。”这是时未结合此情此景给出的最符合逻辑的一个理由。
没有一点破绽,也不会让彼此尴尬,她的师傅李忍经常说她不懂人情世故,如今,她正在学。
善意的谎言,总比她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真相:“不好意思,我刚才是故意的,就想看你雨中湿身的样子。”那样只会令两人间的气氛更加尴尬。
况且……时未看了眼就站在自己面前不到一步的司穹,因为她反应快,他也没湿身啊。
时未心中暗叹:可惜了,错过了活色生香的画面。
“没事。”他淡淡地说。垂下的头发有水顺流而下,在发尖聚集成水滴,然后“吧嗒”一声,滴到地上,融进雨水里。
他从容地从外衣的口袋里拿出一张深色的格子方巾,优雅地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其间还侧着好看的眉眼柔声问她:“需要擦一擦吗?”
时未觉得此刻他就是农夫,而她是那一条蛇,被她咬了一口,还反过来问她牙齿疼不疼。她原本是怀着好意给他撑伞的,可是事情的发展总是在预料之外,心里难免有些愧疚了。
心中有愧,表现在行动上难免就有一点殷勤的感觉,时未将伞不动声色地往男人移了移,然后问:“先生,你去哪儿?我可以先送你过去。”见他停在自己身上的眼神意味不明,似在探究,又好像是在思考,时未怕他误会自己的好意,及时补充了一句,“我时间很充裕。”
言外之意,送佛送到西,不管他去哪里,她都可以负责将他送到。只是面前的男人太高,时未几乎是踮着脚,用尽力气在撑伞。
司穹定眼看她,也不说话。
难道是自己表现得太过热情吓到了对方?时未如是想,司穹却突然抬起手来。她下意识地闭眼、缩脖子,一套动作做得十分流畅,像是预先练习过一般。
因为在世研所里,师傅每每要打师兄的时候,便是这般作势扬起手,她看得多了,便也学会了如何反应。
可是下一秒,时未只觉得手上一轻,伞便落到了司穹的手上。
伞柄是纯黑色的,他握着伞,画面更加黑白分明,黑的是伞,白的是手,像一幅水墨画,正在大雨之中一点一点晕染开来。
“一个合格的绅士是不会让女士撑伞的。”他轻声说,然后侧开身,露出身后的路来,“走吧,兰溪市电视台。”
他说他去兰溪市电视台,巧了,她也是。
一个星期前,时未在世研所林正义师兄的怂恿下报名参加了兰溪市电视台主办的“寻找超感达人”比赛。本来一开始,时未是拒绝的,让她一个搞研究的出来抛头露面,她很不适应,但是看到节目组公布的奖金之后,她心动了——第一名,奖金十万元。
初赛和半决赛,她轻松通过。今天,刚好是决赛,三进一,最后夺冠的人,获得荣耀和十万元奖金。为了保证公平,决赛采取的是公开比赛,届时,决赛现场,除了有大赛评委,还有节目组随机抽选的200名观众。
所以,这个男人去兰溪市电视台,难道也是观摩决赛的?时未心思一动,看向司穹。
高大的男人撑着伞,似乎对身边这个娇小的女人的所思所想毫无所觉。
从旁人的角度来看,雨中,两个人在伞下漫步的背影,应该是一幅很美很浪漫的画面。但是事实只有尴尬。
时未的鞋子因为被倒灌进了雨水,现在每走一步,便发出“吧唧”的声音。她想化成一摊水,跟着水流流进下水道里。
好在从地铁站的出站口到兰溪市电视台不算太远,走了不过五六分钟,又拐了一个弯,兰溪市电视台几个大字便出现在了面前。
电视台的旋转门前站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手里拿了两把伞,时未看见他的时候,他也正往这边看过来。
这人和她身边的男人,明明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身上却有着相同的气质。时未猜测这个人应该就是身边男人口中的那个朋友。
她微微踮脚从司穹手里拿过伞:“既然你朋友来了,那我就先走了。”
她话音刚落,那位“朋友”已经小跑过来了。
时未等他给司穹撑起伞后,将伞拿开,见那人晃动着手腕上的表,开玩笑似的说:“两小时二十八分钟三十六秒,司穹,你再不出现,我真当你被人贩子拐走了!”
“季同。”司穹不轻不重地叫了他一声。
季同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句话似乎有点歧义,看向司穹旁边的时未。
时未连忙摇头,否认道:“我不是人贩子。”
季同没忍住,笑了,心想:哪儿有人贩子长得这么标致可爱的。
季同觉得这个小姑娘挺有意思的,便主动道:“你好,我是季同,司穹的朋友,谢谢你送他过来。”
季同这般郑重其事的感谢,让时未觉得受之有愧,她解释道:“我只是顺路。”虽然中途有那么一点心思不纯,但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姑娘说话倒是一点不拐弯,这句话噎得季同差一点没接下去,他笑了笑,不管怎样,人家姑娘把人安全送过来了,他理应表示感谢的。季同主动拿出名片,递给时未:“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打电话给我。”
时未看了一眼,没接,只是又说了一次:“我真的顺路。”说完,时未看了一眼司穹,礼貌地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萍水相逢,她觉得没有留电话号码的必要。
季同的名片第一次没送出去,他倒是无所谓地耸耸肩又揣回兜儿里去了,然后看着司穹戏谑地道:“行啊,司穹,美男计!”
司穹看着时未的背影消失在旋转门中,用淡淡的语气纠正季同的错误:“是苦肉计。”
早在几个小时前,正在酒店健身房做运动的季同突然收到一条奇怪的短信。
短信来自司穹,他说:“先走了,我乘地铁过去。”
季同赶紧拿着毛巾把脸上的汗珠一抹,一个电话打了过去:“司穹大少爷,专车不坐,免费的司机也不要,难道你要去邂逅你的夏雨荷?”
季同瞎胡扯,却扯到了点子上,司穹默不作声,算是默认了。
这一下,季同衣服也不换了,穿着健身服直接奔回了酒店的套房:“哎,司穹,你先别走,你等我一起呗。”
司穹的夏雨荷啊!!!季同能不感兴趣吗?
司穹似乎早就料到季同会有这么一出,直接将他这个幼稚的想法扼杀在了萌芽状态:“来不及了,我已经在地铁上了。”
季同衬衣穿到一半,西裤松松垮垮地掉在屁股上,他哀怨地说:“什么地铁,通往春天的地铁上吗?”
司穹无心和季同耍嘴皮子,在他的哀号声中挂了电话,而这一趟通往“春天”的地铁,到站了。
之后,季同便按照司穹的吩咐,拿了两把伞,先一步到兰溪市电视台大门口等着,他等待的时候还一个劲儿地琢磨,司穹为什么让他带两把伞。
明明他的手杖内有乾坤,按一下就可以变成一把伞,再按一下,又变回了手杖。
直到他看见司穹撑着伞出现在电视台门口,敢情人家哪儿是邂逅夏雨荷啊,分明是模仿许仙蹭人家姑娘的伞去了。
季同暗自替司穹臊得慌,这几千年前就被用过的撩妹技巧,他也不嫌老套吗?
不过,司穹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个姑娘的?季同完全没有印象。
司穹虽然生于兰溪市,但是成长于英国,成名于英国,就连他最光彩夺目的那几年,他走了很多地方,也不曾踏上过这一片土地。直到一年之前,听闻著名的心理医生Jones在兰溪市,他们才来到这个城市。但是,那一次因为严重的水土不服,司穹几乎是一下飞机就病了,之后他便在酒店躺了三天,哪儿有机会去认识这个可爱的小姑娘?
季同赶紧凑上去问他:“你真认识这姑娘啊?”
“嗯。”司穹淡淡地答了一句,便转身往电视台里面走。
嗯?嗯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就不想解释一下,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认识的?
季同追上去,将信将疑的目光在司穹身上游走:“司穹,我们都二十几年的交情了,你就不想和我交代一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此时已经走到旋转门外,司穹收伞,正好看见搁在伞架子上的24骨彩虹伞,他将雨伞仔细折好,放到了彩虹伞的旁边,然后反问季同:“以此来满足你那无聊的好奇心和窥私欲?”
季同嘿嘿直笑,把自己的伞也挨着司穹的伞放好,才说:“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什么窥私欲,你别往我正直的身上乱扣帽子,我这明明是发自肺腑的关心。”
季同的无耻和无赖司穹见怪不怪,他淡淡地扫了季同一眼,然后言简意赅地回答:“一年前,在便利店,她请我吃了一碗速冻元宵和一碗关东煮。”
他还清楚地记得,那碗元宵原本有十个,但她说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九才是最好的,所以,她夹走了他碗里的一个元宵。
歪理被她说成了大道理,还“名正言顺”地夹走了他碗里的元宵,司穹哭笑不得。
季同有点惊讶,敢情这是一碗元宵和关东煮的交情啊。他继续追问:“所以,你才煞费苦心地使用美男计,刻意制造偶遇?”
彼时,季同还不知道,让人念念不忘的从来就不是食物的味道,而是那个人和那些与她有关的事。所以,季同更感兴趣的是,当初那碗元宵和关东煮到底有多美味,才能让一个曾经被称为美食家的人如此念念不忘。
司穹转过头,目光落到季同脸上,纠正道:“是苦肉计。”
打哪儿看都不是苦肉计!分明就是用的美男计,假装成没带伞的小可怜,以此来博取人家小姑娘的同情。女孩子嘛,骨子里都带有那么一点母性的光辉,就算是马路边看到一只流浪猫,她们也是于心不忍的,况且这还是一个有副好皮囊的司穹。
阴险!狡诈!季同在心底里呐喊。
可是他嘴上懒得和司穹在这个问题上争辩,转而用手握拳充当话筒凑到司穹跟前,继续问:“那么请问司穹先生,下一步您打算用三十六计的哪一计啊?”
司穹沉默了片刻,才淡淡地说出八个字:“欲擒故纵,攻心为上。”
季同颇为赞同地点点头,朝司穹竖起大拇指:“你牛!”心疼那位被司穹这厮盯上的姑娘。
司穹不置可否,将目光收回,抬脚就进了电视台。
季同跟上去,和司穹并排走,碎碎念着:“听你说了这么多,也没见你提人家姑娘的名字啊?而且这都一年了,你压根儿就没有主动联系过人家啊?”
司穹的手机联系人里,永远只有两个号码:一个是季同,一个是司念。可是自打出了那档子事儿,司念的号码早就已经成了空号,他却迟迟未将号码删除,季同看在眼里,却是从来不问。因为他知道,每一个人都有不愿被人提起的往事,和害怕被人揭开的伤口,而司穹的这个伤口,就是司念。
想到这里,季同免不了又多想了些,看向司穹的眼神也就多了些欲言又止的意味。
司穹目光未动,或许他没有察觉到季同的异样,也或许他选择了视而不见。但是这么些年的朋友不是白做的,况且他心思敏感,季同的细微变化又怎么逃得过他的眼睛,他看得见的,只是他选择了后者。
司穹的脚步慢慢停下,季同也跟着顿住脚步,两人之间隔了一个拳头的距离,这个距离,足够季同听清楚司穹说的话。
他的声音很平稳,就好像人死亡的时候,心电图被骤然扯成的那条直线,他说:“时未,她的名字叫时未。”
时间的时,未来的未。她的名字很好记,时之有未,亦做食之有味。
他们一起等待电梯,红色的楼层数从25开始逐渐递减。司穹的目光就落到了那不断递减的数字上,然后继续说到:“季同,你知道吗?有些人,有些关系,不需要主动联系,刻意维护,在那里的,永远在那里,不受空间和时间的影响,再见面的时候,只一眼,便知道是你。”
“所以?”季同饶有兴趣地盯着司穹的侧脸,问他,“时未就是这种人吗?”
不需要联系,不需要维护,永远在那里等着他的人?
司穹默然。
红色的数字停在了1上,面前的电梯门打开,两人一同进去。
电梯里的四面墙就是四面镜子,司穹看着里面四个相同又不同的他,感觉像极了他的人生。
电梯里安静得只剩下呼吸声,季同识趣地没有说话,背对着司穹在照镜子,正当他将刚才不小心被雨水打湿的头发弄服帖的时候,背后的人突然说话了。
“不是,她哪一种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