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过头去看到了一个好像是他的身影。早春冰冷的风呼呼地灌进眼眶和鼻腔,全身上下的胶体都霎时凝结,我会做到,我会的,他这样喃喃着,尽力说服自己不去看那个在他余光可及范围之内的黑色影子。弗洛伊德一丝不挂挂念着林夕远没有此刻场景使他惊奇,日出的金光穿过凸透镜凝聚在黑蚂蚁身上幻化成火焰之灵,噼噼啪啪,他有一点晕眩,有一点残酷的快乐。哪个美国少女说过,十六七岁应当是在乐队、社团、派对等等想要做的事情的包围之中度过的,因为过了十六七岁就再也无法挥霍了。不消说,他对这种挥霍不屑一顾。高跟鞋,舞动的裙子,女孩嘈杂的言语和时不时传来的尖叫,没有意义,一点意义也没有。生命应当燃烧着度过,不恰当地比喻,就好像面前的这只蚂蚁,噼噼啪啪噼噼啪啪。他期待着超现实,博尔赫斯或马尔克斯式的超现实,灵魂在街道上挤挤挨挨,死人的血液穿过地毯爬上楼梯只为通知亲爱的妈妈。现实并不令他满意,于是大多数时候他沉默,人们说他的身上有一种超越生活的东西,更有人说,他的自闭症,是时候去看看了。他把时间大部分花在读书和涂鸦上,由于长时期孤独遗留下的习惯,他从图书馆借了书之后喜欢抱膝坐在松树下,享受松针密密地刺向皮肤的触感。他会坐在那里是因为他喜欢那棵松树。黑蚂蚁也是他喜欢的范畴,做实验也是一种喜欢。他用蚂蚁做实验。他这样做的时候带着一种天真的残忍。他想,喜欢,或许就是想要用它来做实验的这样一种欲求。书里的人们说喜欢,说完喜欢就开始对对方做出反常举动:保护,占有,甚至摧毁。他判断,这是一种秘而不宣的实验项目,以“喜欢”为名。他用蚂蚁做的实验各种各样,你不会想听。最近的实验除了用阳光照射蚂蚁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实验,用棉花包裹住蚂蚁,看它会怎样逃跑。令他失望的是,蚂蚁几乎不逃跑。用棉花包住的蚂蚁不想要逃跑,他在笔记本上记下。其实他最近发现自己做的实验愈发接近儿时的那些游戏,在漫长而繁杂的实验之中,他体悟出游戏是婴孩智慧的完美结晶,人类的所有活动中,只有游戏能够完美的概括出生命最本质的东西。也许游戏才是生命本身。不过他想了想,又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他经常这么做,自己确立观点,自己反驳自己。他把这视为以自己为材料的另一种实验。他喜欢他自己。他一开始这么做是无意识的,然而当他读了柏拉图有关苏格拉底的记述时,他意识到,他从某种程度上与苏格拉底如此相似,但不幸的是,他无法对苏格拉底做任何实验。他想,这足以否定他上一秒钟的思考产物,喜欢不等同于做实验,喜欢可能等同于想要对对方做实验,而这想要大多落空。想到这里,他突然为自己的幸运而感叹。与此同时他听见有谁在叫他的名字,也许不是他的名字,只是几个毫无意义的拼接起来的字符。他应该有一个真正的名字,一个他所喜欢的名字,这个名字来自语言却超越语言,似乎只有他故意躲避的那个黑影才能告诉他答案。噼噼啪啪,噼噼啪啪。燃烧早就停止,这是不知谁的高跟鞋声音。他合上笔记本,放下凸透镜和棉花,用力闭上眼睛向后仰去。他希望自己如同火焰一样燃烧,不,是如同超新星爆发的一瞬间,成为彻底的蔑视和狂欢。此时此刻他仿佛不再坐在松树之下松针之上,而是坐在开满了妖艳的奇花异葩的异世界。残缺的片段涌上来充满了感官。也许在他见到那生命力蓬勃到接近死亡的美的时候,已经选择了灭亡。摧毁他的,不是黑影,而是包裹蚂蚁的棉花。
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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