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初中时,我特别喜欢把好听的歌曲的歌词抄在两块五毛钱的本子上,3年,抄了好几本本子。
每次同学想唱歌,我都会把歌本借给他,他看着我那歪歪扭扭的字体,总会得意洋洋地嘲笑我说:“鸡架子,你不但读不到书,连你写的字也是鬼画符,你对的起这些歌吗?”
我简直快气尿了,将本子又夺回来,气急败坏地说:“你借我的东西不给我汽水喝就罢了,还嘲笑我,我会让你后悔的!”
但我个子矮,又瘦,我打不过他。我只好偷偷地继续抄歌词,我发誓我要在音乐这块杀出一条血路来。
真的,之后我上高中了,我竟然会创作歌词。每次上语文课,我都不听讲,我就是拼命地创作歌词,一边写又一边小声地哼唱。直到高中毕业,我已经创作了四百多首歌词,至今都被我收藏在一个女孩子送给我的盒子里。
我曾抄了三年歌词,创作了三年歌词,可我却没有创造一个好的自己,因为我成了同学中最差的那个学生,沦落到像野鸡一样小的大学,我便管我读的那所大学叫“野鸡大学”。
在野鸡大学学中医,我实在太压抑了,感觉每天都无所适从,我便开始接触网络,玩BBS,我将自己写的歌词发在学校的贴吧里。我看别人写长篇小说,都会在题目后面加上“连载”两个字。我不懂,便问一位网名叫“土炮”的朋友,那是嘛意思。
土炮说,那就是持续更新的意思。我长长地吸了口气,感觉特别开心,像收获到战利品。我立马翘课跑到学校网吧,将我的帖子也加上“连载”两个字,然后每天晚上都跑到网吧,像打了鸡血的战斗机,更新我的东西。
后来,让我感到惊奇并越发冲动的是,竟有很多人给我好评,还有人说要和我合作,我负责写歌词,她就负责谱曲,他就负责演唱,我们三便是“炮灰乐队”。
我竟有了自己的核心团队,那阵子把我可乐坏了,我简直就像那突然没了斗鸡眼的小子,我时不时地跑到野鸡大学的天台上望着天空,天空会飞过一群大雁,一会儿呈“一”字排开,又一会儿呈“人”字结构,总之不论它们怎么飞,怎么排,那都意味着我们永远是第一。
可让我得意的日子并不长,因为后来有一天,领唱的土炮哥向谱曲的辣椒妹表白没有成功,他一气之下就将我们仨解散了。炮灰乐队成了名副其实的炮灰,我们从来没有在别的乐队跟前输掉一场比赛,我们只败给了自己。
离开炮灰乐队以后,我便又常常跑到野鸡大学的河里游泳,我真希望自己有天上不了岸,这样就不用讨厌现在的自己,也不用面对辣椒妹。
自从辣椒妹拒绝了土炮哥后,她就开始每天缠着我,她说她喜欢我。但我不喜欢她,我不喜欢长得像辣椒,又有着辣椒性格的女孩子,即使她才艺了得。
我从骨子里认为辣椒妹只适合土炮哥。
有时候,人的命运是无法用统计学计算出来的,有一天,一个在传媒公司上班的大哥找到我,他说看中了我其中的两首歌词,要和我签约。
之前,我从没有看过合同,也没拿过稿费,但那次我真觉得那一切就像做梦,亮得耀眼。我用所获的一千五百块钱稿费请来土炮哥和辣椒妹吃大餐,我记得那个晚上,我拼命地对他俩陈述我的往事时,辣椒妹听着听着就哭得稀里哗啦,土炮哥将二锅头一杯又一杯地往嘴巴里送,好几次他还把酒送进了鼻子里,呛得要死。
当然,土炮哥最终没有死成,反而春暖花开,因为辣椒妹终于在那晚下定决心要和土炮哥过一辈子。我认为他俩是这世上最浪漫的一对情侣,因为他们兜兜转转还能在一起。而我喜欢的女孩子,那个送我盒子的女孩子却早已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土炮哥一直都喜欢辣椒妹,辣椒妹最终看到了土炮哥的好。我们仨又回到了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们还是一起唱歌,一起在野鸡大学大吃大喝。只是我们不再叫炮灰乐队,因为后来我成了一名青年作者。
在我没有成为作者之前,我以为我被签了两首歌词,将来由某个大歌星演唱,我的作词名气就会不胫而走。可时至今日,那两首歌词还是周遭不幸,没有哪位歌星站出来给我唱歌。
我的心忽然在那会儿冷了半边,于是我疯狂地看书,发疯似地撰稿,即使刚开始写得惨不忍睹,我还是会看着那些干巴巴的字眼而自怡自乐。我庆幸我最后成了那个讲故事而不是抄歌词,写歌词的人。
因为我的故事,我时常能收到一些读者朋友的来信,每次和他们谈及写作,生活和情感经历时,我就如获至宝般,滔滔不绝。
抄歌词,写歌词曾把我变成了那个差等生的同时,也让我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最喜欢做的事。
我结交了很多朋友,我过得比以前要好,活得越来越有信心。我曾一直认为自己差得惨不忍睹,总会不由自主地摸着自己的短个头,抓着自己那瘦弱不堪的手而不敢对那个女孩子说出,我喜欢你。
我曾认为这世上的每一场暗恋都是暗无天日的奔跑,因为暗恋,就是不再相恋。
但某天,有个女孩子写信问我,什么才是喜欢一件事或者一个人,我终于敢大胆对她讲了我这个故事,讲了我的初恋那件大事。我回信告诉她,喜欢一件事就是像我这样,而喜欢一个人也就像我喜欢做这件事一样。她看后,又回信对我说,她终于找到了自己,找到了她喜欢的那件事,那个人。
也许你这个时候也不到三十岁,和曾经的我一样,找不到自己喜欢的那件事,那个人,但只要你还相信自己可以等到那个年纪,并为之努力,有天,命运一定能够让你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