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让我们必须履行责任,如果做不到,可能就是犯法了,当所做的事情与感情发生冲突时,你会选择哪一方面呢?
《朗读者》从另外的角度讲述了纳粹的故事,故事的女主角汉娜,在纳粹集中营做了女看守,处死许多无辜的人,最终受到审判。
其实她也是纳粹中的弱者,她只能执行命令,难道这样也是错吗?她只是在按法律办事。
从另外的角度来看,杀死的那些都是无辜的人,而且女看守们看着人们被烧死,而不是救助,是不是很残忍,也要受到刑罚?
很多事情的对错要针对所处的环境来说,对于军人你要坚决服从命令,组织要让去上战场、去杀人,你必须去做,因为这是命令!当环境变了,你所遵守的法律变了,你杀人就是犯法了,就会对你之前做过的事进行批判!
你拥有被告无罪的证据,但由于你个人感情的原因,可能是羞耻,可能是自卑,总之你没有提供证据,在法律面前你因为感情的退缩,最终让一个无罪之人变成了一个有罪之人,这样的你是不是应该受到审判?
法律和感情就像是矛和盾,并无对和错,就看所处的环境,你到时会偏向哪一个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