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抓住那只喵!
想当年,在待拆迁的城中村捡了奶猫一只,当时这货才巴掌大,坐在脏水坑里咪咪咪地向匆匆路人哭着要妈妈。如果没人接手,在这即将拆掉的地方,这九条小命铁定不保,于是一时心软,就将它拾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是个看脸的时代。这只小喵别看它小,却是一副美人胚子:纯黑毛+四只白袜,活像TOM和JERRY里的那只TOM猫,于是我不顾其是只女猫的事实,给它取名TOMMY,正在迷海贼王的我总是喊它TOMMY酱!
TOMMY陪了我一年,从巴掌大,长到手臂那么长,一如既往地美貌窈窕,从不在我吃饭时来叫唤,喜欢在我从阳台回来时突然飞扑过来捕捉我,冬天时它的爪子就能挂在我的毛衣上晃荡,让她充满了成就感;而夏天的时候……请自行想象我的惨状,以及接下来这只笨货将要遭受的雷霆之怒。
我以前从不觉得猫抓板这东西究竟有没有存在的意义,但是TOMMY用行动告诉我有。它趁我白天去上班的时候把那只七百多的航空新皮箱给抓了个稀巴烂,一地的皮屑……破罐只能破摔,于是从此以后TOMMY酱就有了一块史上最贵的猫抓板了。
搬家的时候,我把它的专座——那把破烂的木围椅也搬去了新家,它小时候可以四仰八叉地躺在里面睡大觉,后来渐渐地尾巴漏到了椅子外面,渐渐地后腿伸到了椅子外,再后来屁股也悬空了,再后来半个身子挂在外面,尾巴则拖到了地上。
有很多次,它在熟睡中身体的微妙平衡被打破,咕咚一声便滑到了地上,摔了个睡眼松醒,还会懊恼地鄙视一眼边上笑疯的我。
一年后,她长大了,貌美如花,黑玫瑰一般带着刺的美丽,荧黄的双眼高傲机警。
国庆回家,我把它寄养在宠物店,有个小姑娘很爱它,天天去那里看它,甚至在我领猫回家时一路跟到我家中,依依不舍。
至此,一个决定就形成了,我是这城市漂泊的旅人,于是我把TOMMY送给了这个家住三层别墅并且很爱它的小姑娘。
只有我自己知道,恐怕在内心深处,我一直就在盘算着这么一天。
而TOMMY当然不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它习惯了我那小租屋,习惯了脾气不好的我,这些就是它的世界,是它的安全感的全部。
它恨我,于是在离开我被关进笼子的那一刻,伸出它的利爪给我留了一个刻骨铭心的印记。
我是那种很难留伤疤的皮肤,磕磕碰碰几十年下来,浑身上下也就那么三个明显的伤疤,最新的一个就是它的馈赠:在左手背上无名指根处,一道弧形的白色,多少年过去了,还没消掉。
后来,听说TOMMY从三层别墅里逃了出去,在那个小区内游荡,成为一只野猫,小姑娘偶遇过它几次,却怎么也没办法把它劝回家。
听到消息我有点后悔放弃了它,也许它本性就是高傲而自由的,但它选中了我,只愿意被我驯养,尽管我对它不好。
很长一段时间,在每个下雨的白天和夜晚,我会呆呆地望着天空发愣,心里满满都是担忧。
我又想,它不是想流浪,它只是奔走在寻找我的路上。
TOMMY,TO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