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食食物者为俊杰,我们的祖先几千年前就已经在吃货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还。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将国都东迁至雒邑(洛邑),开始了东周的历史。在一次诸侯聚会后,甲鱼脱颖而出,名声大震,不仅成了贡品献给周天子,也成了楚国送给北方诸侯们的最佳礼品。
《左传•宣公四年》记载了“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元前605年春天,位于今陕西、河南一带的郑国国君灵公即位。楚庄王派使臣前往祝贺,送去了一只超大的甲鱼(鼋是淡水鳖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体重可达100公斤)。郑灵公非常高兴,便令御厨将这只大甲鱼烹煮做汤。
公子宋是郑国的贵族大夫,同时也是一个吃货。别人做吃货都是吃出将军肚、大饼脸或者大象腿,但是他却依然仪表堂堂气宇轩昂。最牛的是他拥有一项和吃有关的特异功能,每每食指大动就能吃到好东西。
这一天他与小伙伴公子归生前来拜见郑王,行至殿前,公子宋突然食指大动,于是悄声对归生说“一会儿肯定能搓一顿。”进殿一看,果然大殿内正在熬甲鱼汤。二人便相视一笑。郑王见了,觉得他们两人奇奇怪怪,便问原由,两人便将食指大动的事情说与郑王听。碰巧郑王是个不信邪、爱抬杠的主儿,他想,我不赐给你吃,即使你食指动又能怎么样?
甲鱼汤制作好后,郑王招来诸大臣,将汤分别赐予他们。此时甲鱼汤已经在青铜器内被烹制得肉烂汤清,香味浓浓,公子宋满心欢喜地坐在那等着自己的那一份。可是,其他大臣都分到了甲鱼汤,唯独没有公子宋的份。
看着郑王和群臣们,甚至包括小伙伴归生都喝得津津有味,公子宋窘迫不堪,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终于,“吃货”公子宋再也忍无可忍了,说时迟那时快,他疾步走到热气腾腾的大鼎前,不顾一切地将食指伸入鼎中,蘸了点甲鱼汤迅速送进嘴里。(敲黑板,知识点,染指一词来源于此)
尝到了王八汤的美味,公子宋就好就收,留下郑王在风中凌乱,还有小伙伴公子归生在墙角瑟瑟发抖。
郑王缓过神来,暴跳如雷,扬言要把公子宋杀了泄恨。而公子宋回到家后也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莫名其妙被郑王侮辱,现在听到了郑王要杀自己的消息,索性就先下手为强,带人杀入宫中把郑王杀了......
这可真是一场因为一锅甲鱼汤引发的弑君惨案。你可别以为这是野史,《左传•宣公四年》和《史记•郑世家》都绘声绘色的描述了这件事情。
所以说,珍惜生命,莫惹吃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