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纪学习教育有关要求,近期,我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并认真研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让我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能力都有力新的提升。同时,我也深刻的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出始终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我将立足本职岗位,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意义,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巡察工作是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对下级党组织开展的“政治体检”,作为一名巡察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在巡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查找各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出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二是以深入学习凝聚共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严明纪律规矩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仅为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的“红线”和“底线”,也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巡察工作干得是监督别人的工作,监督别人的前提就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因此,在具体巡察工作中,我将始终把纪律规矩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注重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真正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三是强化担当尽责,切实提升巡察监督的能力水平。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推动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以工作实践来检验学习成效。在具体巡察工作中,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机结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对不同党组织开展巡察的监督清单,把准监督重点,深入查找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章党规党纪中存在的政治偏差、影响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风险,以及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现场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震慑力和穿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