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怀旧成为一种经典的病。”
我有过这样一位小学同桌——兴许是一年级,也可能是二年级,我记得不是太清,他白白又胖胖,长得像过年时候家门口贴着的招贴画上面那个拎着一条锦鲤拜年的娃娃,却又总是一副懒懒散散邋邋遢遢的样子:红色的中华牌铅笔的笔身上尽是被他用牙齿啃出来的深深浅浅的印子;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手肘把我刚刚画好的三八线蹭糊不说,还在桌子上带出一片黑乎乎的墨迹;冬天的时候流鼻涕,直接往袖口上一抹,再悄悄地把手伸到抽屉里蹭几下……
老师把他指派给我做同桌的时候是这么和我说的----“你成绩好,做老师的小助手管管他,学习上生活上都做他的好榜样,老师相信你。”这种话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来说简直是最高褒奖,加上那时候我刚当上小队长,一条鲜红的横杠杠带在手臂上,感觉自己威风的不得了,别上一把抢就能拯救世界。
说实在的,当时答应和他做同桌是头脑发热,要不是他有一台那个时代风靡的掌上游戏机,我才受不了他那副邋遢样子。
那种掌上游戏机叫Game Boy,当时我们都叫它迷你小霸王。它其实就是那个,如果画图的话你一眼就能记起来,大概两个手掌大,长方形的,屏幕占了一半,下面是几个小按钮,一个十字形,两个小椭圆,两个圆,背后可以插卡。
我那位同桌就有一台,每每课间,他就从书包的侧袋里掏出来,班里一票男孩围在他的位置边,看他玩那个王子打败恶龙的游戏,时不时地发出几声赞叹,夹在机械的游戏音效里,听着刺耳的很。这种时候我就装作很正经地坐在位子上翻书,或者做题,总之是不会承认心思早就飞到隔壁位子去就对了。
不过我猜他绝对是故意的,一定是自己不爱学习还要故意拖我下水。
“我去小卖部,你帮我玩儿一关。”他捅捅我的胳膊,把游戏机递给我。
那堂是写字课----在下午的二三节课之间,只有二十分钟,让我们自己照着庞中华的字帖练字,通常老师是不管的,这种情况下我当然不会拒绝,同时还要强调一下叫他快点回来,我只负责帮他玩一关,而且是出于同桌情谊才勉强答应帮他玩儿的,绝对不是因为我想玩儿那台游戏机。
后来我玩了几关我自己也记不清了,下课铃响的时候,我才记起这回事,不情不愿的把游戏机还给他。
“我刚刚没写字帖,你能不能帮我写一份交上去?”他凑过来,擤擤鼻涕,动作笨拙,问的有点小心翼翼。
“不行,我自己的都没写完,都是你害得。”我有点委屈,也有点恼火,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因为打游戏浪费了一堂课的时间。
“那你以后考试能不能借我看一下?”他凑过来问。
“不行。”我干脆拒绝。
“我借你玩游戏还不行吗?以后我都和你一起玩。”
“……那好吧,考试的时候老师不在我就给你看一下好了。”
至于后来?也没有什么后来了,后来就是新的学期他换了位置,我们不再是同桌,那种游戏机也渐渐被新的电子产品取代了。
现在想想觉得它挺可怜的,毕竟在它最流行的时候也没几个人知道它还有个名字叫Game Boy,潇洒又不羁。
上了大学后的第一个暑假焦灼于各种各样的同学聚会,放假前很期待见到的老同学,等到真正见了面又难免尴尬。从前亲近到恨不得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的人见了面也只有拘谨和矜持,大家吃一顿饭,唱几支歌,在KTV的门口说再见。
可惜当初那份在同学录上郑重其事的许下“一辈子都要做好朋友”的心情,连“再见”都来不及说。
所以我说,总有什么是会在时间里玩儿完的。
比如男生们在学校楼梯里打的弹珠,比如百变小樱的卡牌套装,比如一盘攒了好久钱才能买的许美静的磁带,比如一粒怎么嚼都舍不得吐掉的大大泡泡糖。
怀旧这件事啊,它总是在你夜里失眠的时候出现,像是按下了某个神奇的开关,让你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白天醒来的时候嘲笑自己有多矫情,老朋友有了新朋友,你也乐于和你的新朋友打交道,在朋友圈分享自己的生活,一起刷微博,一起打LOL,有空的时候约着去看最新的大片。
60块的电影票,40块的爆米花,未来世界、虚拟空间、精灵、公主、王子……你想要什么都可以成真。
于是怀旧成为一种经典的病。
它只是偶尔发作,也不痛不痒,没必要把它时时刻刻惦记在心上。
至于我的那位同桌,如果恰好你碰上了那十几亿分之一的几率看到了这些字,麻烦你到时光邮局给我寄一台2002年的Game Boy。
我家的地址还是原来那样,一直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