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我窝在家里,把自己的小出租屋从里到外的收拾了一遍。期间我在储物间里看到了一个大纸箱,回想了好一阵,才记起来那是去年我换房子时带来的。
因为之前的那间屋子是我来北京后的第一个“家”,所以箱子里大多是我到这座城市后最初的记忆。
当初搬家时,我把这些回忆都整整齐齐地码好放在箱子里,希望它们能陪着我久一点。
而如今,它却已经被放在地下室里落了厚厚一层灰,若不是因为我的一时兴起,它大概永远都不会被记起了。
可即使这样,当我看到那些小物件的时候,我还是能说出它当时来到我身边的理由。
《千与千寻》里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不会忘记,只是想不起来而已。”
所以我始终相信,那些被时光长河冲散的美好回忆,在未来的某一天,总会以某种形式回到我们的身边——
@遇见2006:
一件物品陈旧到不能再使用的时候,大都会被丢弃替换掉。不管当时的它是多么的昂贵及被使用者所喜爱,都逃不过这个结果。
但我相信一个念旧的人,往往比逐新者更注重情义,起码我是这样的和这样认为的。
这台电视机是我出来工作后前几个月工资买的,只记得当时这台电视机就是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我可以足足几个月不买衣服化妆品。
我还记得当时买到它时我的欣喜若狂,一家人吃完晚饭就围在一起追电视剧的温馨场面也还记忆犹新。电视机陪我度过了我的青春叛逆期、失恋期、工作挫折期,还有2012年那个夏天——
屏幕里出现的一个黑姑娘叫吉克隽逸,她用空灵的嗓音唱着《不要怕》,当时就把我们全家征服了,以至于现在我们一家还是她的忠实粉丝。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岁月的打磨,这台老式电视机也早已到淘汰出局的命运,但我一直不愿意丢弃它。就让它摆在了房子的一角,放上我的黑女神吉克隽逸的海报。
当我被生活所压时,对理想失去奋斗时,对前景充满疑惑时,我看着它与她,总能让我永葆初心,不屈前行。
@、你真逗比
我是一个比较念旧的人,很多东西看似很破旧,但是舍不得丢掉。
不说家具的念旧,说说小时候的玩具吧——弹珠。虽然现在已经是2开头的年龄,但是还保留了小时候经常玩的弹珠。
怀念小时候和伙伴们天真无邪,无忧无虑充满乐趣的童年……
@很六的二货
老家的院子里有一把摇椅,据奶奶是上一辈人留下来的。算算时间,这多少也应该算半个文物了吧。母亲在我两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离开了,父亲是一名海军常年漂泊在海上,所以我的整个童年都是跟着爷爷奶奶在乡下度过的。
夏天放学时,我和同学在操场上打篮球,约定谁赢了就可以把仅有的篮球带回家。我个子小赢得次数很少。所以我有时会在球传到我手里的瞬间,抱起它玩命地往家跑。
彼时爷爷每天都会躺在摇椅上等我放学,听见有小孩子嚷着跑就知道,准是我又“偷球”回来了。这时他会在我进门之后赶紧关上门,再站在门口掩护我。等人走了之后,他再回到摇椅上,右手晃着蒲扇,左手端着搪瓷茶缸跟我说:
‘来,给你爷爷我投个篮看看!’
小学念完后,父亲从海上回到了陆地上,还在城里分到了一套房子。他想把一家人都接到身边,可爷爷却指着摇椅说:
‘已经在这儿躺了一辈子了,早就离不开了。’
高考结束后父亲说,爷爷在一个月前因为突发心梗离开了,因为怕耽误我高考所以没敢告诉我。一个月后,我再次回到童年的小院子——摇椅还摆在柿子树下、蒲扇还放在上面、搪瓷茶缸里的茶渍也都还没有洗干净……
这里的一切都没变,只是爷爷不在了。
想起昨天刚刚被寄到家里的医学院录取通知书,我忽然有些难过——
年幼时我的梦想是当超人拯救全世界,而现在我却只想拯救爷爷。
大家常说人的一生很短暂、时间很宝贵,所以一分一秒都不要浪费。于是我在太多人的身上看见了只争朝夕的慌乱感。
大概是这个时代真的太流行离开了,所以我们总是学不会挽留,只能拼了命的告别。
有人说生命的旅途总是有舍才有得,总要抛弃掉之前的,在未来才可以更好的向阳而生。可如果你真的只是一味地马不停蹄与过去“断、舍、离”,那这一路你就真的什么也不剩了。
因此对于过去的记忆和旧物件,你永远都不必选择刻意舍弃。因为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好的坏的都是风景。以后的路那么长,你总不能一直做无脚的鸟。
回忆就像家,总能让你歇一歇。
舍不得丢掉的物件就留下、不愿意舍弃的回忆就记得。日子虽然只能有去无回,但你们还是可以带点纪念品上路的。
这样偶尔怀念时就偷偷拿出来看看。哭过、想过之后,再把它们放好继续前进,至少他们能告诉你,这一路你不是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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