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阐述逻辑实证主义的时候,有提到他们的核心观点在于证实原则——一个事实陈述,如果可以在经验中被证实,那么它是有意义的。
但这个原则与早期经验主义者一样,都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我们无法穷举世界上的所有经验对象,所以令这条原则自身无法得到证实。
这一类的反思,导致了关于科学上有意义陈述标准的改变,从证实标准转向了证伪标准——一条陈述要成为科学的,它必须原则上是可证伪的。
这就是卡尔波普尔的核心观点。
可证伪原则
这里的可证伪原则是原则上可证伪的陈述:在任何给定的时间,我们实际上能够证伪什么的问题。
比如,一个关于月亮背面或月亮中心温度的陈述,需要某种技术。
今天我们已经能够证伪关于月亮背面温度的陈述,但是我们依然不能证伪关于月亮中心温度的陈述。
从原则上来说,以后我们可能会拥有更好的技术,从而也能证伪月亮中心的温度。因此,陈述“月亮中心的温度是摄氏70度”,是科学上有意义的,因为它是原则上可证伪的。
但是这种假设会带来一个问题,比如“人类灭绝之后,地球表面的平均温度是摄氏70度”。这个陈述如何证伪呢?它原则上就是不可证伪的,但是难道这样的陈述,是没有意义,不科学的吗?
科学家们也许不太愿意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很难设想,这样的陈述科学上是没有意义的。
这表明,把原则上可证伪的陈述与原则上不可证伪的陈述之间的区别等同于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区别,甚至等同于认知上有意义的陈述与认知上无意义的陈述之间的区别是成问题的。
波普尔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在科学哲学中是一本开创性著作,它和逻辑实证主义有一种批判性的关系。
波普尔用批判理性主义这个术语来称谓自己的学说。
他与逻辑实证主义者相同的地方是:为了促进知识的增长而所持的经验态度,要求对各种主张做出清晰的表述和严格的检验。
但是他反对存在一种从特殊陈述向一般陈述的正当推论的归纳方法。——因为我们永远也无法穷举世界上的经验对象,因此,我们不能从特殊事件的观察,推论,出用理论符号来表述的假说,比如F=ma。
证伪原则的来由
既然如此,我们如何为假设或定律形式的一般陈述做辩护呢?波普尔认为,我们应该用演绎的检验方法。
假说在他们被提出之后,首先是以经验的方法来检验的,因此,我们应该区别——如何得出一个假说,与我们如何验证这个假说这两个问题。
如何得出一个假说的问题,是一个心理学问题,是一个能够用经验研究来澄清的问题。而如何为一个假说做辩护的问题,是一个逻辑或方法论问题,不能用经验研究来解决。
因为经验研究本身就预设了经验研究的方法是正当的。
那么,我们如何检验所提出的假说呢?经验检验是这样进行的,先从假说中演绎出具体陈述,然后根据这些陈述是否和观察陈述相适应来对他们进行验证或证伪。
但是这样的演绎只是无限可能性中和检验中的一次,因此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下一次的演绎是否就是否定性的,会推翻这个假说的。
因此,我们得到了两种可能性,一方面是一个假说经验上得到确证,另一个方面是同一个假说经验上加以否认。
这两者之间是非对称的,因为你验证了一个假说,只是这一次为真正,相对正确。而得到否认,则会彻底推翻这个假说。
因此,真正的检验在于证伪,而不是证实,因为后者在原则上是不可能达到的。
根据以上推论,可以得出检验一个假说的最好方法,不是进行许多容易的测试,而是进行最难的测试。如果一个假说能够通过这样的检验,我们就可以开始认为他是被确认了的,但是,这一结果永远向以后的证伪开放。
而且重要的是清楚的可通达的表达和陈述我们的结果,这样其他人就能够容易的察觉到弱点所在。
可证伪原则的问题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波普尔的想法,他认为,可证伪性才是科学的标准,一个理论在多大程度上是不可证伪的,它就在多大程度上是不科学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并不主张这个区分,同时就是认知上有意义的东西和认知上无意义的东西间的区分。
但是他依然无法解决自证问题——这条原则到底是怎么来的呢?他自身是能够证伪或者证实的吗?
波普尔对此的回答与逻辑实证主义者类似,就是:他的可爱证伪标准,说到底还是某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是我们决定要接受的东西,它超越了理性的论证。(说了半天又回到了主观性里,克尔凯郭尔赢麻了。)
对波普尔来说,这种态度涉及的是要保持一种公开的实验,在这种实验中,我们挑战,那些质疑我们主张的可能,反对者所提出的证伪。
它代表了这样一种态度,我们之所以参加论辩,并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学习。我们对这样一种可能性保持开放,既反对者可能是对的,而我们的立场则是错的。我们对双方都能够借助理性的共同使用充满信心,对波普尔来说说这就是理性主义。
最后需要简单的说一下,波普尔对于感性经验陈述正确与否的检验标准。
如果很多人经验到同样的事情,如果同一事情被重复的经验,我们就拥有了我们所需要的客观基础。对我们的感性经验有效性的担保是主体间的检验。
这意味着只有可复制的,可在主体间传达的东西,才能够以观察陈述的方式成为科学的内容。
但是实际上这也不是一个绝对的担保,因为对于观察而言,不存在一种可以无限持续下去的检验。波普尔的回答则是:不是所有的科学陈述都必须得到检验,而是他们都有可能被检验。
说到底,可证实和可证伪原则,实际上都没有办法解决有意义和无意义的问题,他们不过是把经验主义的老路在科学研究中又走了一圈,然后又一次遇见了死胡同。
语言的有意义和无意义问题,还需要等到之后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分析哲学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