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代是一个信息极为闭塞的时代,特别是国内很多农业地区,虽然红旗早早就插在那里,而且很早就走上了农业集体化道路,但总体的生产方式,还是十分落后的,一些偏僻地区,其农业工具,甚至还停留在铁器时代,进宽老家曲阳县山区,大致情况比这也好不到哪里去。
和城市兵不同的是,连队绝大多数农村籍士兵,入伍不久,乡下的媒婆都会上门说亲。原因很简单,谁家的后生出门当兵,谁家的后生以后就会出息,出息的小伙,自然会在十里八乡成为姑娘心中的向往,人往高处走,这个道理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有效。
所以绝大多数农村籍士兵,入伍不久,家里就会给安排“照片相亲”,部队对士兵和家乡的姑娘,谈朋友搞对象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只是不允许士兵在驻扎地交女朋友。
一般“照片相亲”会很快结束,家里如果对姑娘满意,这些在外面当儿子的士兵,也就满意了,随后男女双方通过“鸿雁传书”,开始私密交往。
一般一年以上的农村籍士兵,几乎80%以上,家乡都会有一个只见过照片没有见过真人的女朋友或者未婚妻。
那时候农村的姑娘朴实、实在、厚道,一旦书信和这些士兵交上朋友以后,很快就确定了关系,随后会主动自觉到这些士兵的家里,帮忙干活。
部队规定,士兵服役第四年,才能够享受第一次全额报销加补贴、不含路上时间的15天满满的探亲假,以后每隔一年(也就是两年一次)继续享有以上条件的探亲假,“1942”部队的性质决定,很多士兵都可能服役五年以上,最少享受过一次这样的探亲假。
此外,部队还规定,士兵年满23周岁,女方只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都可以登记结婚,而且享有同探亲假同等条件的全额报销的婚假。
进宽服役期是1976-1982年,一共当了6年兵,服役年龄段是19-25岁,23岁结婚,25岁复员回家,已经是一个娃娃的爹了。
这个经历在“1942”很有代表性。
进宽的情况挺特别,所以对象谈得比较晚,不过他的很多同乡,还有很多农村籍士兵,入伍不久,都有自己的“书信女友”或“书信未婚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咱老祖宗给咱们定的规矩,而对于大多数农村籍士兵来讲,在外面服役,也是个人“身价”比较高的阶段,这期间在乡下找对象,还是比较容易的。加上部队对士兵的福利,服役期间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当然顺理成章。
您可能会问,以后复员还要回原籍,难道他们的女朋友和未婚妻不知道吗?想通过嫁给一个当兵的,然后脱离农业生活,进入城市(镇)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这是肯定的。但是在那个社会流动相对缓慢、城乡生活比较固化的年代,嫁给一个有过服役光荣史、出门有过见识、甚至是党员这样的复员兵,也比随便嫁给一个农村普通青年要强很多。我几乎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农村姑娘,无法解读她们的心理和她们的愿望,但我在部队目睹过很多农村籍士兵的未婚妻和新婚妻子,起码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她们愿意成为军人或者是复员军人的妻子、爱人,并为自己有一个这样的丈夫而自豪。
对于我这种从大城市走后门参军的干部子弟而言,农村生活的不易,是没有切身的经历和体会的。虽然我在部队几年,有很多关系非常要好的农村籍战友,但是无论如何,也是写不出他们那个时期对生活的真实感受,只能如此这般描述了,不过作为一段宝贵的社会集体记忆,我以为,把我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是必要的。
虽然昔日“1942”部队的这些官兵们,都如颗颗一闪即失的弱小流星,但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反应的却是真实的老百姓生活,让人们看到一幅时代的《清明上河图》,哪怕是这幅巨图的一角。
2017年底,和战友大罗,在我们昔日的宿舍前拉手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