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墨学中有没有社会财富分配的思想,就要先厘清几个概念:什么是社会财富?谁创造了社会财富?谁有权分配社会财富
一,什么是社会财富
通过社会分工协作而创造出来的全部物质财富。
很显然,我们生活中衣食住行所有的物品都是分工协作而创造出来的。而这些物品都是属于其所有人的。把属于个人或相关组织的物品称为社会财富,是否恰当?比如,我能否把你的房子称为社会财富?把你家中的一切物品称为社会财富呢?我想没有人会同意这个说法。凭什么把我的一切财产说成是社会财富呢?所以把分工协作创造出来的物质称为社会财富不恰当。因为这些物质都是其所有人的。而我们不能把属于个人的物质称为社会财富。因为如果这样,会混淆概念—既然个人的物质财富是社会财富,那么别人是否就可以随意支配使用呢?那么,所说的社会分配难道指的是分配属于个人的物质财富么?
另一方面,精神财富是不是社会财富呢?比如,各种学说,各种思想,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法律是不是社会财富?这个又如何分配呢!尤其是学说与思想,要怎样分配给所有人呢?比如,我对墨学有兴趣,对儒学没兴趣,用什么方法把儒学分配给我呢?能分给我多少?
所以,社会财富究竟何指,如果不厘清,就无法谈分配。
二,谁创造了社会财富?
我们假设,以上的都是社会财富,的确可以用分工协作并创造来解释。但把属于各自的物质称为社会财富,已然不恰当。所以,说分工协作创造社会财富的说法也不恰当。应该是分工创造属于各自的产品或物质财富。
三,谁有权分配社会财富?
如同我所说的,只有儒学制民之产的思想,才会去按照不患寡,患不均的思想去强行分配属于别人的财富。这是极恶的思想,与土匪所谓的杀富济是一个路数。我们讲分配社会财富,是在说找个土匪来抢劫别人,然后分赃么?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分配社会财富是个伪命题!
首先,我们不能把属于个人的财富说成是社会财富,第二,不存在分配这个问题。所以,没有人拥有分配个人财富的权力。所有把个人财富当成社会财富,而去分配的都是土匪行为!
那么我们通常说的分配社会财富的实质是什么?农民生产粮食,属于自己,工人生产工具,不属于自己,但是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由于人的能力的局限性,人不可能依靠自身来满足生活的需要。所以,必然要通过交相利的方式来获得。于是产生市场交易。正常的市场交易都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这也正是墨学兼爱思想的一部分。交相利。所以,墨学讲,兼爱无等差。否则,交易变的不平等,就是亏人而自利。恰恰正是墨学非攻所反对的。
这其实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人根本就不可能各顾各。因为个人的能力不可能自我满足。
人是社会性的,群居的。需要稳定合理的秩序,由此会产生一个管理组织,政府。一个有边域的政府,我们可以成为国家。属于某个国家的人,向这个国家赋税。以维持政府的正常运作。而政府,用这些赋税来解决公共需要。比如建设各种公共场所设施,以满足人们的需要,这个好像就是分配。
兼爱无等差的思想,目的就是让人们相亲相爱,互相帮助,达到共生共赢的目的。所以墨学强调,以兼为政。故称为义政。
墨学在讲兼爱时有三个表现方式: 曰:有余力者疾以助人,有余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 这里强调的是有,即个人所有,即产权私有。因为只有个人拥有,才能有余而助人。自己没有,怎么助人?不承认自有,难道像儒家一样,去制民之产?而墨学中对余的解释:损而不害。这些都是对个人产权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