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段时间没写了,为什么要坚持呢,因为害怕白活。一个人的离世是你的身体带祖先的血液重新再凉一遍,但你的血液还在下一代的身体里奔腾。
但思想呢、回忆呢,不能。不过自己又不是思想家,留下来干嘛,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就这样平庸的度过一生,但又不是很甘心吧。我一直以为哪怕我从小让女儿跟我听一样的音乐、看一样的书,她也不会跟我有一样的思想,甚至可能一丁点都没有,你不能强迫一个人跟你有一样的三观,就像你不能让一个原本不爱你的人真真正正地爱上你。
前两天有个人突然加我,是个武汉人,我一度以为是朋友在整蛊我,后来明白,她是因为看过我之前写的公众号文章。她对写东西这件事儿表示出了极大的崇拜,说如果以后有心里话想和我聊聊。
说实话我觉得心酸,首先,我写的并不好,其次天知道那些哗众取宠、博人眼球的文章是如何消费别人的情感,是如何在强奸一个人单纯的写作欲望。原谅我说句,写新媒体文章的人有几个能算得上作家?
拿喝酒作比方,给了主题写文章就像是陪客人喝酒,要有一个开场、结尾,中间还要有礼仪,喝酒这件事本身就失去了乐趣。像我这样乱写,就好比是一个人乱喝,没完成什么任务,但是难得自在。
天天带着任务去更新文章就变成了一个天天陪客户喝酒的人,那不就成了一个文字贩子?
不过这些心里话没有告诉那位武汉朋友,不是因为我想维持自己的好形象,而是我突然觉得对一个人抱有单纯的幻想,对一件事有着偏执的喜欢也许是件幸福的事儿。
我记得我姐跟我讲过一个故事,民国的时候有个大家闺秀,看红楼梦到了着魔的地步,家里人实在看不下去了,便把书给烧了,她大哭大闹,“奈何杀我宝玉”……
她跟我讲这个故事那段时间,我俩也正在痴迷红楼梦的时候,我可以理解,包括现在我也能理解,但是我更好奇地后来这个姑娘怎么样了,可惜故事里没讲到。
前段时间我在喜马拉雅上也听了个故事,是鬼故事《一双绣花鞋》的初始版本,故事也很简单,说来就是民国一个色鬼化身的风度翩翩的帅哥诱奸了一个小家碧玉的故事,姑娘痴迷于对方的风度,日日与他浪漫恩爱,听说家里人把她许给了当地一个大官做姨太,她竟然担心起来自己不是处女这件事,怕被大官知晓,找人检验却仍是完璧之身。这才知道了真相。
痴迷过后就是清醒,但醒了以后呢?
其实,我经常在想一双绣花鞋里的这个姑娘,午夜梦回的时候,她会不会有一瞬间想念那个色鬼?
遇到的人越来越多,就越来越发现,每个人都痴迷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你从负面的角度看,那就是说,这个世界其实是个疯人院,每个人都是以遵守基本社交规则和道德伦理为保护色的疯子。有相同病症的人可以玩到一起,不同的人形同陌路又或者以某种利益维系。
所以,你在一部分人眼里是13点,在另一部分人眼里或许就是值得喜欢乃至崇拜的人,任何事情都无法勉强,无法勉强别人不喜欢,也无法勉强别人喜欢。
只能说这么多了,再写才去我就觉得文字可能会偷偷改变我的意识,模糊我的表达。有些东西,想告诉别人但不知道从何说起,迷迷糊糊地活着也不错……
嘿,巴扎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