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为美,必以距离为基础。这距离可以是时空上的间隔,也可以是能力、成就、地位、财富等事物或条件上的差距,还可以是由于长期的社会分工所产生的行业壁垒等等,总之是一个能够预留出一个抽象意义上的空间来为下一步营造“不同寻常”意味的概念。所以在现实中,无论是自然美还是创造出的美,在美本身与美的受众之间都存在一点距离,无论这距离产生的动机是有意还是无意,方式是削繁就简还是巧以增饰,本质都是要得到一个安全地带来为后续“不同寻常”的展示提供场地。削繁就简是为了缩小原有的广延空间以集中力量去与受众建立起最有效的连接,巧以增饰则是为了将原本与受众无比贴近的事物从原先融合的状态中解救出来,以呈现出原本因融合而不为受众所正视的部分。
美从不因为距离而失色,反而是因距离而生姿。真正将美拖入泥潭的,是因对美的强烈渴望而实施的对美的直接触及,于是失去了距离保护的美,也就沦为平常。
之所以美需要距离,大概是由于美的本质是一种形式,或者说相比于实质来说,美在本质上更接近于形式,虽然美通常也需要以实质作为基石,但根本来说,即使在极端情况下,缺乏实质也并不影响美的存在,只不过这一种美的层次不高而已,但无可否认这也属于美,因为只要它还保有合格的形式,它就有美的资格,毕竟美是一个整体概念,内部也存在层次空间。试想有一部文字作品,其思想肤浅而低劣,但其措辞构句却又穷尽文法之能事,结构流畅意象鲜明,体现出文法字理的无限美好。这样一部作品我们可以评价它整体价值不高,但不会否认它依旧是一部文学作品,也因其形式高度而具有美学价值。再试想有一部文字作品,思想精深眼界高卓,但遣词造句却生冷无趣,未给读者预留任何想象空间,只留给读者接受还是不接受的冰冷选择。而这样一部作品,我们会认可它的思想高度,但却不会认可它的形式美感,最后可能会将它归于其他类别,但可能不会将它视为文学作品,更不会将其纳入美学之列。诸如此类的例子更典型的还有盆景,茶道,花道等由深谙美学之道的日本所引以为豪的艺术,无不是重在通过局部形式的营造来形成美感。
所以,既然美的本质更接近于形式,那么这形式要想激发出人内心对其的愉悦倾向来实现美感的产生,就必须要先与人拉开距离,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人最不在意的或最难去在意的,往往是与自己融为一体的东西。而美的毁灭,恰恰也就是这距离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