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况下,看了一本书,反而开始讨厌一部电影或者是电视剧,演员表演,电影拍摄、制作、审核,已经商业的需求,使得很多影视作品无法完全表达出原著作者想表达的东西,更不用说升华原著了。因此很多情况下,对电影的负面评论,要远远多于对原著的负面评论。然而对于阿甘正传,看过几遍电影之后不禁去翻看了原著,看完之后却是对电影更加喜欢了!
或许是电影先入为主的原因,或许是自身也跑步的原因,又或许是自身也像阿甘一样,做着一件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做的事情的原因,电影看了几次之后,不但没有一丝枯燥的感觉,反而对自己的感触也是越来越深。去翻看原著,却一点也不能引起共鸣,相比于电影中纯粹的阿甘,原著中的阿甘,却是过于冗杂了一些,他在橄榄球,拳击甚至数学上所取得的成就,都远高于他在跑步上所取得的成就。书中的阿甘,甚至是不怎可跑步的。更多的感觉,他就是一个患有某种遗传疾病的幸运儿,智商低,在数学和音乐上确有着足够的天赋,身体素质足够好,在很多体育项目上都有着出色的表现,但总是缺少那么一种精神,那种执着的无畏的精神。
如果说阿甘精神是一种简单的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只有跑步,才能代表阿甘精神。
跑步是简单的,他只需要两条腿,甚至有时候,连腿都不需要。幼年的阿甘,需要义肢的辅助才能勉强行走,经受校长的侮辱才能正常入学,在坏孩子的欺辱面前,幼小的阿甘学会了奔跑,他跑过了坏孩子的自行车,跑过了汽车,跑过了橄榄球场,跑过了越南战争,并跑出了自己的人生。如果说智商远低于正常人身体还略带残疾的阿甘都可以跑步,那么我们智商正常,身体正常又有什么理由不能去跑步。跑步回中国纪录片第一集中,有一位独臂的中年大叔切马洛,陪队员们跑完了第一天的所有路程,在战争中丧失一条手臂的他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失去手臂15年后他开始跑步,虽然他每一步都要比常人困难很多,但坚韧的毅力能克服一切困难,常人能做的事情他也能做到,在跑步中他发现了只属于自己的人生价值。
跑步是简单的。每次跑完步后,回想整个过程,却什么也回忆不起来。在跑步的过程中,我似乎做到了完全的放空自己,什么也不去想,我要做的只是摆动双臂,迈开双腿。跑步就是如此简单,坚持也是如此。决定了要去做一件事情,就不要再去想那些无用的事情,想的太多反而畏首畏脚不敢去前行,正如阿甘去捕虾,尽管面对了无数次的失败;也正如许三多去修路,尽管招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嘲讽和不理解;成功向来是简单的,把一件事好好的重复一万次而已!
如果说电影中最能感动我的情节,就是阿甘在珍妮离开后没有任何理由的去跑步吧!刚开始是一个人,渐渐的,身边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正如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一样,早起,刚开始只是几个人在一起互相监督,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我们互相监督的小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