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钟爱的那些女作家中,她们有的教会了我,如何去直面人生中的困苦,给了我不向生活妥协的力量,如萧红老师。
有的则教会了我,何时该去放弃一段不值得留恋的感情,我喜欢你,可我更喜欢自己,如祖师奶奶张爱玲。
而有的,则好像什么都没教会我,她笔下的文字,我记住的,不是就算苦乐参半,也要抹泪前行。
也不是曲曲折折想着,是要当他心里的朱砂痣,还是当他窗前的白月光。
听她的故事,就好似和一个长我几岁的姐姐,我们盘腿坐在还算宽敞的地毯上。
一边喝着鲜奶,一边吃着花生米,大多时候都低头听她絮语,讲诉她这些年和姐夫的好些趣事。
说到高兴地方,我两就抬头相视一笑,要是说到捧腹的地方,轻则捂嘴笑成一团,重则嘛,恨不得将天花板都笑震下来。
听她说故事,往往叫我忘记时间,有时候月亮早已高高悬起,我才惊觉这一来,又是一天。
我告诉她,我要走了,央求她明日再多告诉我些,她微微点头,送我出门时,还不忘叮嘱我,明日可要记得来早些。
我回头向她摆手,风吹起她散着的长发,她露出好看的笑容,深棕色的肤色衬托着洁白如玉的牙齿,忽的让整个撒哈拉都明亮了起来。
是的,你猜的没错,这位姐姐,就是三毛。
十年前,我读三毛,便觉得欢快无比,赶得上有糖吃的日子。
十年后,我再读三毛,还是觉得愉悦开心,那感觉竟和十年前,有着惊人的相似。
三毛是唯一一位,让我十年前和十年后,读起来感觉很像的作家。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怀疑是不是这十年,我一点儿也没变?
但以前读起来心绪彭拜的故事,现在读来毫无波澜的情景,还是不止一次的提醒我,不是我没变,而是三毛有着太特殊的惊人魔力。
这魔力,便是三毛掺杂在作品里满格的少女感,这种少女感,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体现的尤为明显。
那时的三毛,早已告别了叛逆敏感的少年时期,昔日爱人已逝,几番漂泊,终于找到了心安的归处。
身边更有痴情过命的荷西,为了她千里迢迢把工作,迁到茫茫沙漠里。
她在撒哈拉的时光,可以说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存在。
那种从心里溢出来的甜与蜜,透过她的笔,写进她的短文里。
于是我们看到了《沙漠中的饭店》,看到了被三毛说成是“春雨”的粉丝。
看她特正经的告诉荷西: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
转眼又在“蚂蚁上树”中,继续骗荷西,说粉丝是他们钓鱼用的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
想象着荷西一边说好吃,一边说三毛骗她的场景,心头总是触动很多。
私心以为,拥有荷西的三毛,固然是好运的,但拥有三毛的荷西,才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三毛是久未归家的浪子,而撒哈拉是从前世就开始等她的故乡。
所以当她在《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撒哈拉的时候,便毅然决然的说,我要去那个地方。
撒哈拉给了三毛全新的,愉快的生活,让她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荒漠里,获得了精神上的极大满足。
她和荷西,他们在沙漠爱着,闹着,冒险着,受伤着,他们那些鲜活的生命,不止一次的透过纸背,传到我手上,传到我心里。
彼时的三毛,唯一惦念的,就是她在台北日夜为她担心的家人,挚爱她的父亲和母亲。
她说这些故事,都是写给父母的,在外的孩子报喜不报忧,三毛亦是平常儿女。
所以我们会看到她和荷西,把捉来的鱼卖到国家旅馆,然后又以贵几倍的价格,在国家旅馆吃自己卖的鱼的滑稽场景。
会看到三毛用黄豆给姑卡,治好了她腿上红色红色的疖子,会看到荷西不可思议说三毛是沙漠里的“巫医”。
会看到三毛机智的甩掉,尾随她的三个沙哈拉威男人,会为了荷西陷入泥潭而心惊胆战,会为了他两平安归来而欢喜鼓舞。
三毛总是习惯,也很喜欢用比较欢快的笔调,来叙述整个故事。
用大段大段对话的方式,来告诉我们她和撒哈拉朋友的趣事,那些让她又爱又恨的邻居。
那个被她布置成最漂亮的家,那个要涨房租被她赶出去的房东。
我很开心遇到这样一个,理性又感性,活的知味又洒脱的三毛,很开心看到她用小女儿的笔调写出的那些故事。
她啊,就像是一个在沙漠里追逐光跑的少女,慢慢的,把自己也变成了光。
时光易逝,岁月无情,如今我钟爱的作家,早已离开人世许多年,我唯一能纪念她的方式,便是一遍遍重看她写的书,然后在记下某一点某一滴,权当个念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