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作为新时代干部,我们要向榜样学习,紧紧围绕“人民满意”工作标杆,用“心”、用“力”、用“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成事、办好事。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党员干部要有“心”。信念是行动的先导,没有一颗想为群众办事、办成事的热心,所有的行动都难免沦为“草草了之、敷衍了事”的面子工程,陷入“不仅帮不到群众,还给群众添乱”的尴尬境地。“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员干部只有始终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状态,把解决群众所急所盼所需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和诉求记在心里,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干在实处,才能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为人民群众办成事,党员干部要有“力”。有心无力,为“空说”、“空想”,所有的行动都将被迫积郁于心中、停留于口中。为群众办实事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想为人民群众办成事,不仅需要宽肩膀,也需要铁肩膀,不仅需要政治过硬,也需要本领高强。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时刻关注群众生活环境,掌握新起点、新动态,通过强化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贯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干事原则,让一腔热情顺利转化成为人民群众办成事,让一颗“热心”被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
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党员干部要有“谋”。有心有力,却缺乏统筹谋划,难免沦落至“力无处使、力使错地、力无成效”的窘况。党员干部要深入一线,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善于谋划,精准施策。既立足眼前、解决群众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既要从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入手,又要考虑可行性,务求符合实际、落地见效。如此,方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