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自由写作改到晚上了,以后也改到晚上,因为这样时间比较充裕,不仓促。
先说一件大事,这辈子头一次遇到,事情是这样的,我如实记录不添油加醋,以证明事情的真实和公正。我下班回家去超市买了一些菜,出了门右拐走到人行道上,在人行道靠里还有一个自行车道也可以过汽车应该,我当时看到的情况是,一辆车和一个送外卖的挡在一起,外卖的箱子上写着蜂鸟即配,汽车上一人正喊叫着用手背扇了送外卖一个巴掌,我正好看到被扇一幕,我停下来看了看,拿出手就开始拍摄。
汽车这边有五个人,根据后边的了解,打人的是爷爷,还有奶奶,儿子,儿媳,还有一个孙子估计两三岁。打人的虽说是爷爷,但年级看不出老,切人高马大,比较壮,说话容易激动顺带脏话跟手指对方。外卖小哥一米七左右,不胖,正常身材,说话声音不大。
我当时只看到被打一幕和之后的事情,外卖小哥被打以后主动报警且没有争论,我拍摄的时候打人的爷爷已经冷静下来且说没有打人,只是用手拍他的肩膀,说你让让路我们就走了,小哥坚持报警等警察来,他们一家开始劝小哥让开我上前说看到了打人一幕,并表示可以作证,打人者和他儿子开始骂我并说你看到了你拿出视频证据来并且打算攻击我,其奶奶在中间拦着并没有对我造成伤害,我们等了二十多分钟快半个小时,警察来了之后,询问了当事人,并了解我是目击者,对我进行了登记,我描述了事情经过,警察说因为这么一点小事不值得,大家都来北京打工不容易,并开始劝说,汽车一家人不承认打人只是纠缠外卖小哥逆行停车且不让路,外卖小哥也听了警察劝说,说要让对方道歉就行了,并开始挪车,我看到外卖小哥并没有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和打人者没有受到处罚,我就提前离开了。
首先我担心警察离开,对方报复我,再次我觉得被挨打不仅仅是对方道歉就算了的简单事情,根据治安处罚条例最少也应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让当时人受到惩罚,而不是这样简单道歉,反而助长了打人者的嚣张气焰。所以最后我无法理解,且出于对我个人安全的考虑而提前离开了。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必定助长他再次犯罪的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