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各大院线热映的《芳华》激起了诸多关于人性、善良、命运的热议。大家纷纷觉得善良如刘峰这样的人理应受到不公的对待,原因就是他只会一味地忍让、只会为别人着想。也许,这便是残酷现实赤裸裸的真相,但我更愿意将《芳华》看作是一代人青春的见证,芳华,芬芳的年华,一去不复返的美好。
看过电影之后我把严歌苓写得原著拿来看,相比之下,原著中的情节更加具体、人物形象更加生动,而心理描写也更加细致。文工团出身的严歌苓,自然而然地对能歌善舞的文工团的了解拿捏的非常到位,每一次排练、每一个场景在她的笔下都鲜活起来。刘峰不嫌弃何小嫚的汗味而和她搭档跳舞的场景、刘峰指导林丁丁翻跟头林丁丁月经纸飞出去的窘境、男兵女兵们偷偷地用无线电收音机听邓丽君时的狂喜和紧张、刘峰示爱林丁丁那晚激烈的冲突和感伤……无一不展示了青春的凄美和难忘。
当然,青春年少的他们和任何时代的青少年一样,他们也会犯下 许多懵懂的错,比如集体排挤何小嫚,嘲笑她身上汗味多,因为小嫚与众不同的内衣而千方百计刁难她。还有林丁丁对于刘峰示爱的强烈反应和冲突,间接导致了刘峰被下放野战部队,最后在战场上失去一条胳膊。刘峰离开文工团时,除了小嫚,没人去送他,与其说是人心的冷漠,倒不如说年少的他们不曾懂得,自己的某些行为会伤害到别人。年幼无知犯下的错,将会在以后回想起来之时更加失落。
其实,我们每一个集体里都有林丁丁,在追求者之间摇摆不定;也会有何小嫚,受到同龄人的排挤和冷遇;还会有刘峰,全心全意去帮助别人,内心一直都有喜欢的人……
在《芳华》众多的角色里,我最喜欢的是何小嫚,她虽然从小不被妈妈爱护,甚至故意把自己弄生病来换取妈妈一个拥抱,但长大之后的她并没有因此而失去爱的能力。她爱刘峰,在刘峰生命后半部分没人照顾之时毅然把他接到身边陪他度过最后的时间;她爱爸爸,虽然记忆里的他那么模糊,但她心中的爱从未熄灭;她爱跳舞,所以在文工团时即便受尽委屈依然坚持练习;她也爱部队里的每一个人,所以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营救伤员……这么看来,她甚至比刘峰还懂得爱的意义,刘峰爱林丁丁,虽然执着却还是想要索取,只有小嫚,她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
后来,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文工团解散了,他们曾经练功的红楼也遭到废弃的命运,这是一个时代的落幕,也是一段青春的终结。电影中的他们分开的时候在食堂吃散伙饭,喝得伶仃大醉,唱得伤心欲绝。如同每一桌宴席都要散场,每一段青春也将终成过往。
我们都有过芬芳的年华,它或许幸福、或许忧伤,愿你在今后忆起来时不管是痛苦、泪水还是欢声、笑语,都能发自内心地嘴角上扬,因为那是你生命恣意绽放的刹那,刹那即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