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年说兔
作者:袁靖
来源:文博中国
兔子与考古
迄今为止,在全国数百处出土动物遗存的遗址中,发现有兔子遗存的遗址有 79 处,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山东、安徽、西藏、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广东等22 个省市自治区。从地域范围看,东起山东, 西至新疆和西藏,北起黑龙江,南到广东,在全国范围内大都分布有出土兔子的遗址,但大多数遗址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从时间跨度看,大多数遗址主要集中在新石器时代,也包括夏商周时期和汉代。
尽管发现兔子的遗址数量不在少数,但是除山东省章丘市洛庄汉墓发现兔子的数量较多之外,其他的全部遗址中发现兔子骨骼的数量极少。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捕获的兔子数量不多,加之兔子的骨骼纤细,尺寸较小,古人在食用兔子肉后,将骨骼随意废弃,那些骨骼很容易在埋藏环境中遭到破坏,没有很好地保存下来,因此,我们现在发现兔子遗存的数量就相当有限。
我们现在看到的兔子基本都是家兔,关于中国的家兔是如何出现的,目前学术界的观点还不一致。以往有的学者认为是由本土已经灭绝的野生穴兔驯化而来,也有的学者认为是先秦时期通过中西交通从外部引入穴兔,然后驯化成功的。尽管存在土生土长与外部引入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但持这两种观点的学者都认为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家兔。近年来,王娟通过研究认为中国古代的兔子是旷兔,这种兔子是不能被驯化的。约在明代中期,从欧洲引入由穴兔驯化而来的家兔,这种家兔在中国境内的大规模传播以及地方品种的早期形成发生于明末清初这一时间段。西方的动物考古学家已经厘清了最早的家兔起源于欧洲的发展历程,在全新世早期,穴兔的分布范围局限于伊比利亚半岛和法国南部,从历史时期开始,在人类主导下, 生活在法国南部的穴兔种群逐渐传播到欧洲其他地区,以及非洲、亚洲、美洲和大洋洲,家兔的驯化开始于中世纪,最晚到 16 世纪,家兔的驯化终于完成。由于中国的考古遗址中没有发现过穴兔的证据,因此,王娟的观点是可信的。我们希望今后的考古发掘能够为探讨家兔何时出现及如何扩展的问题提供更加丰富的资料,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兔子的动物考古研究。
山东省章丘市洛庄汉墓是发现大量兔子骨骼的一个典型遗址。洛庄汉墓是一座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在洛庄汉墓一共发现36 座陪葬坑,出土各类珍贵文物3000 多件,特别是19 件编钟、107 件编磬和三辆大型马车的发现,引起了考古界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最关注的是洛庄汉墓的第 34 号陪葬坑。我在现场对动物陪葬坑里的全部动物都做了仔细的观察和照相,这些动物共有110 余具,所属的种属有绵羊、猪、狗、兔等四种。洛庄汉墓的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的数量之多、种类之丰富, 在汉王陵陪葬坑的发掘史上,尚属首次。
因为陪葬坑内的绵羊、猪、狗的骨架没有挣扎的痕迹,它们可能是被杀死后, 再按照种属分开摆放的,尽管不是摆放的十分规整,但是那几种动物大致有各自的放置范围。在陪葬坑内发现了两个木笼,是专门用来放置兔子的。其中一个木笼保存较好,木笼长约 2 米、宽约半米。木笼内发现多只完整的兔子骨架,这些骨架看上去一只只比较散乱,当时可能是把活兔子放入木笼后,再放入陪葬坑,随着坑顶上铺上原木,盖上席子,再堆上封土,动物陪葬坑与外界彻底隔绝。陪葬坑的空间不大,全部兔子因为缺乏氧气,最后在左冲右突的挣扎中闷死了, 所以一只只兔子整体上呈现散乱的状态。在主坑中距离木笼数米的空地上,发现了几只兔子骨架,这些兔子似乎在当时被关在木笼里放入陪葬坑后,从木笼中钻出来的,但最后还是因为缺氧而闷死在陪葬坑的空地上。这也是当时把活兔子关在木笼里直接放入陪葬坑的证据。
依据多处考古遗址中都发现兔子骨骼、洛庄汉墓出土关在两个木笼里的兔子、《诗经》中有抓捕兔子和烹调兔子的描写、汉画像石中有宰杀兔子的画面、《木兰辞》中对雄兔和雌兔的细致描述等等,推测在中国古代,兔子不是稀有动物,古人应该很早就有抓兔子、吃兔子的行为,因此,也很可能就有相应的饲养兔子的尝试。不然,洛庄汉墓的陪葬坑里不会出现两笼兔子。因为洛庄汉墓动物陪葬坑里出土的绵羊、猪、狗都是家养动物,这些家养动物都具有被人饲养数千年的历史,除了那些家养动物之外,再放入一种完全是野生的动物,且数量不少,有点不可思议。因此,还是将那些兔子推测为人工饲养的动物,似乎更加合理。这个推测还有文献为证,比如记载西汉轶事的笔记小说《西京杂记》中,描述了西汉早期的梁孝王刘武(公元前 184 至前144 年)建筑兔园的故事:“梁孝王好营宫室苑囿之乐,作曜华之宫,筑兔园。”这应该是人为地控制兔子的一个尝试吧。王娟的研究证明,我们现在看到的家兔是明代来自欧洲的。但是我认为,由于中国的古人在先秦时期就具备了饲养六畜的能力,特别是中国的古人在距今约9000 年以前就从狼和野猪中成功地驯化出狗和家猪。他们具备了丰富的驯养动物的知识和经验。有了这个前提,可以假定古人尝试对抓获的野兔进行饲养的行为,至少在汉代已经出现,只不过尽管能够对抓获的兔子进行短期饲养,但是想长期饲养,包括对兔子进行繁殖的努力,可能直到明代之前,最终也没有成功。这里要强调的是,尝试饲养和饲养成功是两个概念。古人从尝试饲养兔子到成功饲养兔子经历了数千年的时光,直到明代引进穴兔,才开始了成功地饲养家兔的历史。
兔子与文化
甲骨文中的兔字表现了兔子大耳朵、短尾巴的特征,金文延续了这种表达方式,有时就直接绘出兔子的形状, 但是从小篆开始,就有了现代兔字的雏形。
在《诗经》中有一些讲到兔子的诗篇。如赞美武士的《周南·兔置》中有“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肃肃兔罝,施于中林。” 描述了在广阔的原野上和林木茂盛的地方,设置网眼密密的兔网,准备捕捉兔子的场景。在没落贵族感叹生不逢时的《王风·兔爰》中有“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描述兔子走起来悠然自得,野鸡却被罩入网罗。在痛伤国君信谗言招乱的《小雅·巧言》中有“跃跃毚兔,遇犬获之。”描述狡猾的兔子跳跃奔跑,遇到猎狗就无处逃窜。在关于宴饮的《小雅·瓠叶》中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描述把猎获的白头野兔,用泥炮制,用火烘烤,烤出香味十足的兔肉。
著名的成语狡兔三窟,来自《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被齐闵王辞退后, 回到封地薛,门客冯谖对孟尝君说:“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请为君复凿二窟。”冯谖为了给孟尝君建立三重保险,先是游说魏国,说动魏国请孟尝君为相,这样促使齐闵王向孟尝君赔罪,重新请回孟尝君为相,另外,又把国家的祭器和宗庙都放在薛地。这样,孟尝君有了魏国对他的信任、在齐国为相及把国家的祭器和宗庙放在薛地这样三重保险,平安为相数十年。
魏晋南北朝时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经典的文学作品,成为中国文化的瑰宝,永世流传。其中与兔子相关的文学作品是著名的《木兰辞》,讲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做官,只求回家团聚的故事,热情赞扬了这位奇女子保家卫国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精神。《木兰辞》结尾那四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被明代的布衣诗人谢榛认为,“此结最着题,又出奇语。若缺此四句,使六朝诸公补之,未必能道此。”谢榛的评论,堪称入木三分。我除了为《木兰辞》所倾倒外,作为动物考古学家,还关注到作者对兔子的观察如此细致入微,能够从雄兔和雌兔的行为上概括出二者的显著特征。
兔子与美食
《诗经》里提到的烤兔肉,香味十足。汉代画像石的庖厨图中,在厨房的房梁上往往吊着鱼、鸡、猪头、猪腿和兔子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可见自古以来,兔子就是一种美食。我还记得小时候在上海吃兔子头的情景。我家住在重庆北路177 弄,在我家附近有一家卖熟食的杜六房,据说是1938 年开始营业的。杜六房的熟食品种很多,其中用红米烹调的“酱汁肉”最为有名,“酱汁肉”这三个字更被视为典型的上海方言。但在我的头脑里,仅对当时三分钱一只的红烧兔头记忆犹新。其实红烧兔头上没有多少肉,吃红烧兔头,除了可以把有肉味的骨头全部吸吮一遍之外,就是吃兔头腮帮子上的两块巴掌肉。杜六房的红烧兔头成为我小时候的美食。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离开上海到农村插队,先去了云南西双版纳, 后来又到陕西临潼,在农村待了5年多,到 1975 年招工时,被招收到陕西省生物制药厂工作。这个工厂负责生产家禽家畜的疫苗。因为生产的需要,要用兔子的内脏做试验,因此厂里定期会向职工销售取走内脏的兔子。这些兔子都扒了皮,处理干净了, 买回来就可以直接烹调。我年底回上海探亲,会带几只兔子回去。那个时候国家经济很困难,大家吃的肉都是配给的,上海一般给市民供应的是猪肉,要按照上海户口,凭票供应,我能够带几只兔子回家,让大家尝尝兔肉的味道,成了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我妈妈抗战时期从上海沪江大学毕业后,徒步到重庆,在那里待过一段时间,曾经吃过那里烹调的兔肉。她尝试着用我带回家的兔子给大家做兔肉吃,先将兔肉切块,用油煸炒,然后加上料酒、酱油、茴香、桂皮等,小火慢炖。据我妈妈说,调料中应该有郫县豆瓣,这是很关键的调料,但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无法买到的。尽管我妈妈说这样做出来的兔肉调料不全,但我们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现在想起来,妈妈做的菜,永远是最好吃的。20 世纪 90 年代,我到重庆去,研究当地考古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在那里终于吃到名为璧山兔的菜肴,那种麻辣咸鲜的口感,令人赞不绝口。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科技考古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