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初相遇
前言:有首歌曾深情吟唱:“野百合也有春天”。爱情就是人类的春天,它也会像春风春雨一样,不分贵贱,遍泽人间。
我真喜欢那样的梦
明明知道你已为我跋涉千里
却又觉得芳草鲜美 落英缤纷
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
——席慕蓉
22年前,与老公初初相见,印象极其深刻。远远的,介绍人指给我看,“就那个小伙子。”
彼时,那个被称为小伙子的我家老公,正因为我故作矜持的“掐点”而到颇为恼火,屁股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注意,是后座),两条辣么长的长腿从后面远远伸过来,踩在车蹬子上,显得百无聊赖。
只这一眼,我便决定了:没戏,枪毙!
得益于那副400度的近视镜,我能清楚地审视他!他长得很奇怪,“手长、腿长、身子长、脖子长,最最可气的是——一张脸跟着也那么长!!就好像最初做好一个人样后,再揪着各头都往长又抻了抻,整个都比例失调了。”这是我事后向闺蜜描述的现场感受。
当然,我在他眼里也没什么亮点,圆脸、短发、近视镜、牛仔裤。不漂亮没气质,算上脑袋顶上乍起的毛,才将将和他肩头平齐。
我们两个都是自身平平却又自视不低的人,我不是他梦想中的窈窕淑女,他也不是我心中的翩翩少年郎,所以互相看不上是可以理解的。倒是后来的惺惺相惜,颇让家人朋友都觉得纳闷,“那两个人,根本没有一点相似的嘛。”
好感因为我们彼此不抱希望的情绪放松而悄悄降临。几个回合下来,我们就感受到了对方的优点,他很绅士很幽默会自嘲不做作,我呢“很单纯,很自然,因无知而无畏,像老家的一棵野草”(这是根据他的系列表述加工整理的,不是原话).。
几次“会谈”下来,他率先自己拍板,就是这个傻丫头了。跟他爸说:我可找着一个知音了。
然后,特别抠门的他才开始肯掏钱请我看电影,买5毛钱两根的冰棍,到地摊上吃夜宵,骑自行车到单位门口接我下班,用两年前买的小泥人送我当六一节礼物……
可我一直还在犹豫。人好,可是没有什么强烈感觉,每次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心里很发愁,这不是白白耽误人家的大好青春嘛。
02缘来是你
还记得第一心动。
我们认识大约2个月的时候,我工作满一年,单位要求我们上交实习报告。我为了潜心“写作”,告诉他,这一周都别再来找我了。
可我只用了3个晚上便完成了自己的稿子,第四晚,又顺带帮亲密好友“润色”了她的报告。晚上九点半吧,我们俩从闺蜜的办公大楼里出来,只见明月当空、好风如水,顺利完成任务的我俩顿觉神清气爽,此时回宿舍似乎是浪费了如此佳境。
一转头,发现月色下一人正闲闲倚车而立(自行车),笑而不言地候在大楼出口旁边,正是他。且惊且喜,问他何以今天来找我,问他怎么就知道此时此刻来这里等。他笑笑说“宿舍没人,我就知道是在这。”也许有人会说,切,就这?不值一提嘛!可是,真的就是在那一刻,我听见自己心里有一朵花悄悄地开了。
他当然很细心,思维很缜密,但最让我感到动心的是他的低调,见惯了张扬的小男生,他的沉稳让我觉得很安全、很可靠,那种值得信赖的感觉成了以后一直存在于两人之间的情感基调。
而我的表现与他正好相反。高兴了就眉飞色舞、神采飞扬、口若悬河加之手舞足蹈,他就在一边看着、听着、笑着,顺带肩负着照看我不被车流碰撞,不影响别人走路的任务。
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婚后,每逢星期天家里有什么擦玻璃、收拾煤棚子之类的活了,他就把我拽上,搬个板凳给我。于是,我端坐一旁带着嘴里一刻不停的说,他站着手里就一刻不停的干,一度成为我家一景,引来公婆小姑的好奇窥探。
当时,单位的好多待字闺中的小姑娘,立誓非医生等等不嫁。而老公是一个实验室的化验员,工资还不如我高,家里没房,老妈常年有病。就有人说,小姑娘条件不错啊,干吗那么着急就定了,还可以慢慢挑挑。可我的蔫主意就上来了,条件再好也不是他。
这一点,我亲爱的老妈可以作证。
她在定亲仪式上第一次见到了我的婆婆,并且也领教了她与众不同的个性,心里很不痛快。回家后和我商量:“咱这亲不做了行吗”,我反问“您是让我和他吹吗”妈妈说是啊,我反应特平静,“妈,这是不可能的事,您以后也别再提了,省得咱娘儿俩闹别扭。”深知我个性的老妈自此真的绝口不提。
明白自己的心事之后,我就开始使尽浑身解数粘上了他。最常问的一句话是“下辈子你还找我吗”,可恨的是,他总是说什么“再说吧”。
结婚这么多年了,他没给我买过什么钻戒、美服、鲜花,最爱送我的是免费发的大大小小各类笔记本,为的是鼓励我记日记。到现在,他也没答应下辈子还娶我,不娶不娶吧,反正是下辈子的事。也许,我俩的缘分只是这一辈子,也许,他不信什么来生、前世,只想用这一辈子来善待我。
03似水流年
他强壮温柔的护翼下
我知道
我很知道啊
我是一个
受纵容的女子【席慕蓉】
受纵容的感觉,俯首即是。
冬天畏寒,我打心眼里不想摸凉水,所以,在只有单缸洗衣机的年代,我家冬季的衣服都归老公洗。
表面上我体壮如牛,实际常需要吃些小药,我吃一顿忘两顿吊儿郎当的态度让他大为恼火,追在我屁股后头骂个喋喋不休。看到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嬉皮笑脸恶习不改的架势,只好亲自上阵:药片、药粒,便拿出来放在瓶子盖上,旁边必备一杯温水,若是冲剂类,两个小碗并立,其一为冲好的药,另一为温水。
在家里,他从来没叫过我的名字,总是随性而叫,或“大傻”或“二头”或者“胖子”“肉丸子”等等种类繁多。
一次向他诉苦在澡堂摔倒的事,他大笑,说,肯定没事,你这样的,倒在地上,也得噔噔的弹几下再落到实地上。我以婚前的不足百斤的轻盈被他“锁定”,现在我像一块发面面包一样膨胀。我常常恬着圆脸问他“你是不是觉得捡一个大便宜呀”。
以前当老师的时候假期需要备课,眼看开学依然没有完成规定节数,让他帮我作家务,他赌气不管。我不慌不忙,告诉他,不作我就不写教案。他愤然而出,家务一会做完。
我最磨蹭,每早都晚得要迟到,他对此恨恨有声,连催带骂,像我老妈。
嫌他加班回家晚,半夜把他锁在外面死活不开门,他就一直在门前说小话陪笑脸,被对门当成小偷。
这些是小事。大事也有几件。
比如,婚后,我们和公婆住在一起。但是婆婆视我为前世冤家,嫌弃我的天真烂漫,嫌弃我的咬牙贤惠,嫌弃我和老公腻腻乎乎。或许真的不全是她的错,但是我百般示好都成了热脸贴冷屁股,也直接崩溃,一时间家里鸡飞狗跳,好不热闹。老公对这两个女人束手无策,烦恼得要命,但又不愿与父母分开、不改要贴身照顾父母一辈子的初衷。我伤心绝望,成了心病,几乎变了性情,甚至不愿再多看他一眼。
直到一次他喝多了,跟我的同事说,“你们不知道,她为成全我一个当孝子的心意,受了多少委屈……”
我从不用“假如我和你妈同时落水”的问题来拷问他,假如真有那个时候,一定是我俩奋力一起去救他妈吧。万幸,他终于明白适度的离开对于我和婆婆的重要,我们靠自己努力买了房搬出去,一家人重新调整,变得其乐融融。在那天婆婆轻轻为似睡非睡的我盖上薄被的时候,我便决定要彻底忘记以前的一切,只记着那人是我老公的亲妈。
再如,我不愿再当老师了,这是他打心眼里不同意的,但明了我的心迹后,便不再反对。等我如愿离开后,面对新的工作常不得不加班加点,念着我的辛苦,他接过原本不怎么过问的家务事,带着孩子在家里等我。看我工作不顺情绪不畅时,便问:“当初你是为什么要干这个的?”聪明如我,就立刻明白,叹一口气,“还不就是为了不当老师嘛”,他也不再多啰嗦,点着头“记住,别忘了。”好吧,于是不再抱怨。
当然啦,就像我当年和婆婆吵架时说的一样,我对他也很好啊!那可是我亲老公啊!每天美颠颠地为他熨衬衫,陪他买很贵的皮鞋、衣服,把他打扮的漂漂亮亮。每天给他讲各种趣闻,跟他撒娇,逗他开心。早晨刚刚生了一顿大气,晚上回家早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他工作地点离家远,家里大到装修,小到做饭买菜缴纳各种费用,都是我一人承担。孩子慢慢长起来,陪读送饭,尽量都不用他操心。他嘴笨,吵架从来都是我手下败将,那就尽量不吵,只是“保留欺负他的能力和权利”。哪天他在外面受气了,回家就说:“哼!回头让我媳妇出马,你们就都老实了!”
还有吗?当然!流年似水,好多人和事都在变,我们的琐碎故事自然依然不断在发生。我只希望,我们真的能历久弥新、经得起这销金蚀铁的似水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