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建议:直接跳到文末去吧!(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那是九零年代的某个小县城,某个医院,某个大叔趴在育婴室的窗口激动的喃喃自语:
‘看看看,那个头最大的就是我家的爱孙,千万不要被别人抱走了!’
(。ò ∀ 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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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开篇似乎就已经预示着那个女娃娃将有个不凡的未来。
恩,确实很不凡, 体重不凡。
糊小姐就是那个女娃娃。
在那个年代,体重秤还基本上没有普及到农村,那时候称体重,要么使用磅秤,要么使用杆秤。
其他的小孩,包括蓝孩纸都只有40斤不到,而糊小姐生生称出来58斤,不要问她为什么还记得这么遥远的记忆,当时被那么多的大人使劲嘲笑的时候,糊小姐开始痛恨起那个发明称的人,至今,糊小姐对于任何称仍然有心理阴影。
就这样,日子来到了高三,而糊小姐的体重也达到了她人生的巅峰值,具体多少肯定是不知道的,但是那个还算有点规模的小镇却买不到糊小姐衣服。
好不容易高三熬过去了,正当糊小姐抱着兴奋之情奔向美好的大学生活,憧憬着霸道总裁式的恋爱的时候,大学校园里满目的窈窕身材震撼了糊小姐那一身肥肉之下爱美之心。
说到这,你以为糊小姐是不是要开始下定决心减肥啦?
告诉你,并不是!
她们依然在美她们的,而她依然在吃她的。
尽管嘴巴没有听过,但是体重居然到了103,这是为什么呢,要知道那个时候糊小姐可从来没有刻意去减肥。
原来读大学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吃得好坐得多还不爱运动,到了大学每天爬七楼(糊小姐的宿舍在学校海拔最高那块地的那栋楼的最顶层),甚至一天上上下下好几个来回,刚开学时,空手爬七楼,爬到一半气喘吁吁吵着要歇一会,半个学期下来,两手各提一个热水瓶还带上五六份外卖轻松登顶面不改色,这个是其一;因为糊小姐刚好赶上新校区交替,所以基本每天都得从这个校区赶到另外一个校区去上课,而打摩的又是一个比较奢侈的行为,所以每天又得走上这么十多公里,不管风吹日晒还是酷暑寒冬,这是其二;学校的伙食再怎么样也绝对抵不过家里的油水多啊,这就是其三了。
话说到了这个时候糊小姐的字典之中还未出现减肥2字,直到。。。。
糊小姐大二恋爱了,然后又闪电失恋了,世上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是我还爱的深沉,你早已准备抽身。
然后疯狂掉肉,(哦忘记提了,103是暑假体重,到了寒假,体重重回118)一个月从118掉到了93,那还是陪好盆友去校医室看病的时候,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称的,当时看见自己的体重居然没过50,简直不敢相信,然后退下来,再站上去,还是四十几,一度怀疑称坏了,和朋友说起这个坏称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不是称坏了,是你确实只有皮包骨了,每天都可以看到你瘦!
出去买衣服居然S也能穿进去了,这个成就感简直不要爆棚好吗。
或许正是因为那几次买S的经历真正刺激到了自己,等糊小姐心情恢复了,体重也逐步恢复的时候,减肥排进了日程。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体重没有太大起伏,夏天也就103就顶天了,想破100真的太艰难了。况且还不能影响健康 就更加难上加难。
说了半天,你可能不懂糊小姐今天的主题是什么。
请各位看官注意啦,前方高能。。。
duang duang duang duang~
"瘦过!"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哈哈哈哈。
纯属自嗨,请多多包涵(。ò ∀ 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