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刚来我家时,一个月大,体形能躲进他爸43码的拖鞋里,完美契合,用诚惶诚恐的大眼睛打量着这个新家。从监控看,趁我们都不在,她会出来在客厅溜达一下,除了到处闻闻嗅嗅,就是喝点牛奶补充体力,造点尿尿屎屎,爸爸给她准备了简易的爱心小窝,她坚持认为拖鞋才是她的爱巢,每每抱着一只拖鞋不肯撒手,Perfect,拥有一双爸爸的旧拖鞋不是梦想。
大概一周以后,她就开始撒野,家里上蹿下跳,小小的一只,却到处是她,开始自备玩具三件套,鞋子,袜子,纸巾。
上周末带她去滨江绿地,让她撒腿疯跑,遇到了很多喜欢她的陌生人,遇到很多很多的小伙伴,一贯地挑畔性式沟通,一贯地见弱用强,见强用跑。
高强度运动时间里,吃了3个狗狗小香肠,还不讲武德抢吃我的爆米花。
回家路上她就趴在车子后座可安静了,以为她又晕车,好家伙,原来是呼呼大睡了。回家后猛喝水,看来也是真渴坏了。这个晚上出奇的静默,早早的进窝休息了,我和她爸爸都不习惯她静若处子。就一个劲逗她,她翻翻慵懒的眼睛,一脸的嫌弃,大概的意思,你们到底让不让我睡觉?可是,亲,现在才7点呢。平时你的夜生活不是刚刚开始吗?
露露来家一周年了,总结一下,缺点多于优点。力气大,记性差,吃相难看,舔咬毛绒玩具亳无底线。除此之外,谜之好奇,她对鞋的执念,偷鞋子?不,应该是收集鞋子。沙发下面是它的私人小别墅。隔三岔五的我们便光着脚找鞋。若把沙发抬开,在那堆宝-藏里有鞋子,袜子,台式小香肠,林林总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老父见露露又藏纸巾,气不打一处来,把纸巾扫到一起,强行按头让其食纸屑,它别过脑袋,一副这是什么?关我啥事?我不知道啊。演技卓群,奥斯卡都欠她一座小金人。
最近又开始作妖,良心发现似的请她的毛绒玩具小伙伴分享些边角料,苹果皮,葡萄干,桔子皮啥的,当然她自己挚爱的小香肠,肉骨头那是不可能分享的,毋庸置疑。感觉她纯粹就是作秀本来秀。
嗯,会表演卖萌是一只狗的基本生存技巧。
昨天在宠物店洗澡澡称了一下有8斤了,我掂量了下,估计有7斤反骨,还有一斤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