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荣生的《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越读越惭愧,作为语文老师,居然连这些概念都区分不清,实在该恶补一番了。
第一个概念是语文课程目标。它是语文课程标准层面的概念,主要面对“是什么"的问题一一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和学生个体的发展,国家期望学生具备的语文素养是什么。语文课程目标大致包括人文素养和语文能力这两个方面。
第二个概念是语文课程内容。这是语文课程具体形态层面的概念,它主要面对“教什么”的问题一一为了有效地达成语文课程标准所设定的语文素养目标,语文课程研制者建议“一般应该教什么”。语文课程内容从大的方面看主要包括两点,一是构成人文素养确切所指的文学、文化经典作品以及对它们的阐释,二是包括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在内的语文知识。
第三个概念是语文教材内容。这是语文教材具体形态层面的概念,它主要面对“用什么去教”的问题一一为了使广大的学生较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语文教材编制者提供“通常可以用什么去教”的建议。理想的情况下,语文教材内容应该做到“课程内容教材化”和“教材内容教学化”:一方面,课程内容要通过种种资源的运用具体地显现;另一方面,教材要形成可操作的教学设计,使学生在师生、生生的互动中走进经典的世界,从而建构语文能力。
第四个概念是语文教学内容。这是语文教学层面的概念,它同时面对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针对具体情境中的一个班乃至一组、一个学生,为使学生更有效地达成既定的课程目标"实际上需要教什么”;第二个问题是为使具体情境中的这一班乃至这一组、这一个学生能更好地掌握既定的课程内容,“实际上最好用什么去教”。语文教学内容既包括教师在教学中对现成教材内容的沿用,也包括教师对教材内容的重构一一处理、加工、改编乃至增删、更换;既包括对课程内容的执行,也包括在课程实施中教师对课程内容的创生。“教学内容是在教学过程中创造的”,它逻辑地蕴含着教师参与课程研制、用教材教、教学为学生服务等理念。
好了,现在,对于语文课程目标、语文课程内容、语文教材内容、语文教学内容这四个概念,基本上可以区分开了。再来谈谈第二个问题:语文教材中的选文。
很多老师以为语文教材的选文就是课程与教学的内容,这句话其实是不太恰当的。语文教材中的选文有四种不同的功能类型:定篇、例文、样本、用件。简单的说,语文教材中有一类选文是构成文学、文化素养现实所指的经典作品,这是定篇,它们确实是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内容,而且是极为重要的内容;另有一些选文,教学中主要把它们当做听说读写的知识、技能、方法、策略、态度学习的例文或样本;还有一些选文,实际上不是让学生去"学文”,而是利用文中所涉及的事物来引导学生从事与之相关的听说读写实践活动,这就是用件。主要发挥后三种功能的选文,也就是例文、样本和用件,并不是语文课程与教学内容,而只是教学的一种凭借,我们称之为教材内容。比如选文是《雨中登泰山》,教的是游记的写法一一"按游踪的线索组织”(文章知识),或者是阅读的策略一一“阅读游记要抓住游踪”,那么在这个例子中,《雨中登泰山》只是教材内容,是既定的课程与教学内容一一文章知识和或阅读策略的一个例子。自然,《雨中登泰山》作为例文完全可以教别的内容,它也可以作为样本和用件来处置,从而还可以发挥别种功能,比如从文中的某句话演出一场辩论活动。
明确了教材选文的这四种功能,就可以按不同的功能去组织教学活动了。
教语文的时间越长,越觉得语文所蕴含的知识深不可测,只有不断深入研究,才能无限接近它的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