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的儿子有自己的房间,但还没有自己的床。他和我们睡。他的房间堆满了玩具,从出生到现在的玩具。三个月大的时候买的拨浪鼓、摇铃;一箱子的毛绒玩具;四五个玩具赛车;两箱积木;七八只玩具手枪……儿子不再玩它们了。现在他钟爱的玩具是滑得飞快的滑板车。
我准备把它们整理出来,添置一张床进去。妈说,把它们都扔了吧!反正他也不玩这些了。我买来几个收纳箱,把这些大大小小的玩具都装了进去。小拨浪鼓上有他的小手印,小兔子在他一岁开始咿呀学语时,兴奋的爸爸买的。
几个收纳箱打包好,放在楼上储藏室。也许若干年后,成年的他拿出来,会说:“嗨,这是我小时候玩过的玩具!”也许他还会对他的孩子说:嗨!这是老爸小时候玩的玩具!
那里还有一柜子我的旧衣。有些是穿旧的,有些是穿小的,有些是过时的。这些旧衣记得我二十岁的样子。我把她们洗净一一挂在柜子里,妈抱怨:这么多衣服都不穿了,挂在这里占地方。在某一日,我只得又把她们拿出来重洗了一遍,晒干叠好打包,放进了小区里的旧衣服回收站。她们并不难看,也许还有用。
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可是我发现我对农村一无所知。除了会做饭外什么都不会。棉花什么时候播种子,我不知道。尽管我们家种棉花。洗衣服也不怎么会,更别说补衣服了。衣服有小缝的话都是先生来补。甚至装被套也不会,在家有父母,住校有同学,现在有先生。如果现在再把我扔进农村,我想我会饿死。我喜欢种菜种花,但我不会。唯有一点,我懂得农民的辛苦。所以,任何时候,在家还是在饭店,见到没吃完的饭菜,我心很难受。我记得爷爷裤管卷得老高的样子,我记得爸爸在地里除草,那汗一滴一滴递进玉米地的样子。所以,我宁愿撑完最后半碗饭,也不愿将她们倒掉。
这种想法其实和我这个年龄是有些格格不入的,大多数身边同龄人是宁愿浪费而不愿委屈自己的。大多数的我们习惯了花钱娱乐,习惯了“浅尝辄止”。钱,不花就是一张纸而已。这是80后的标签。会不会花是一回事,能不能花是另一回事。我们并未经历过什么大苦大悲的饥荒年代。如此一来,我显得就不那么“可爱”了。
我想起陆小曼和张幼仪来。一个出生小康之家,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一个是小镇医生的女儿,不被父母当人看的女孩;一个是活泼可爱的,一个是沉默内敛的。一个是被爱包裹的,一个是对自己不抛弃不放弃的。现实里坚强的不抛弃自己的女孩大多是不可爱的,不讨人喜欢的。所以徐志摩选择了离开,去追那个轻盈的,活泼的陆小曼。
据说基因是有记忆的。你不记得曾经的过往,他们可都记得。他记得冬天寒冷的样子,所以你现在穿得暖。他记得曾经受过的饥饿,所以你现在吃得饱;他记得很多年前没有肉吃的时候,所以你现在爱吃肉,不肉不欢。基因是记得的,他提醒你,他在回忆,在一一补偿。
也许,我的基因记忆力太强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