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中,我最喜欢的女人,不是唐晶,不是子君。而是子君的妈妈——薛甄珠。她最强大,最富有生命力,最真实,最接地气,最潇洒,也最适应这个社会。
她像颗铜豌豆——摔不死,打不坏,折不断,锤不碎。命运把她从山头上推下去,她坐地上哭天抹泪一阵子,一边絮絮叨叨地抱怨,一边重新上路;一边摇曳生姿地走着,一边开始尖着嘴,找哪里有野果子吃。
她聒噪、狡猾、爱钱、爱虚荣、爱打扮、市侩刻薄,斤斤计较;她精明、果断、勇敢、真实自然、活色生香、爱女儿如生命。
她让人又爱又恨。
她让人又哭又笑。
她是一个最真实的单亲母亲;是一个栉风沐雨、看似不堪一击,实际在严苛的环境中,历经世间冷暖,以街头智慧,顽强存在的强大女性。
她爱美,毛血旺的美
永远浓艳的女王范儿口红——目测是MAC的ruby woo;
永远鲜艳的衣服——以大红、酒红、正绿为主;
永远的高跟鞋——大红色、细跟儿、尖头。尤其爱抢子君贵得要死的高跟鞋。
眉毛眼线永远画过,精神气儿十足;
好多个包——根据衣服,搭配不同的包。
这样的一个女人,一出场,就让人眼前一亮,带来鲜活的生命力。
去法院、去医院、去打小三、去骂前女婿,任何事情、任何情况下,她都要打扮、都要漂亮,永远不输人。
对比俊生那个永远不擦唇膏的妈妈,一个是西芹炒百合,一个是毛血旺。
我喜欢毛血旺。喜欢毛血旺美得波光潋滟、荡气回肠。
她热闹
张爱玲说:直到杨玉环死,三十八岁的时候,唐明皇的爱她,没有一点倦意。我想她决不是单靠着口才和一点狡智;也不是因为她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具有肉体美的女人,还是因为她的为人的亲热,热闹。
薛甄珠就是这么热闹。
张爱玲说:苏青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哗栗剥落的爆炸。
薛甄珠就是这么红焰焰,这么哗栗爆炸。
和她在一起,你永远不愁寂寞。
她自带永不停歇的热闹和柴米油盐的喧嚣。
她的语调和动作永远夸张。每当她出现,总能把焦点转移到自己身上。存在感极强。永远没有淡淡的、缓缓的、慢慢的。属于她的词,永远是——风风火火、匆匆忙忙、大声喧哗。
她是一个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存在。不管你是看得惯,还是看不惯。
她才不care 。
她直面困难,从不退缩
她是雷厉风行的代名词。
怯懦、犹豫、优柔寡断、拖泥带水,在她的字典里,从未出现过。
白光亏了钱,她马上带子群上门找子君求钱;
子君婚变,马上跑来劝说子君不要离婚;
听说凌玲是小三,马上打到辰星去,拉着凌玲就往外面走,不止是力大如牛,而且嗓门和气势也是力压凌玲。狠狠痛骂小三,替女儿出恶气。
凌玲毕竟是高级小三,也开始趾高气扬的反驳,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拍死我没用。
薛甄珠没有带走节奏,顺势抓住凌玲的漏洞,怎么你这只苍蝇出现,陈俊生就沉不住气了。完胜凌玲。
看到老华侨有钱,马上设计挤走人家女朋友;
她从不想这样做好不好,对不对,别人怎么说。
她永无恐惧,以自我感受为唯一准绳,潇洒至极。
她抗打击
年轻时,丈夫抛弃她和两个年幼的女儿。她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
一般这样的女人,早就一腔怨气。不仅要极力控制孩子,还对男人恨之入骨。
她却不。
更惨的是,小女儿嫁给游手好闲的白光,不仅要养孩子,还要养男人。男人又是个不停丢工作、做生意亏钱的货色。
大女儿离异,拖着个孩子,从未工作过。
一连串的打击没击倒她。她还可以涂大红唇膏、打扮得光鲜亮丽、到“百乐门”跳舞、找男朋友、抢闺女的高跟鞋。抢完LV披肩和包包,在路上手舞足蹈,摸来摸去,欢喜雀跃的买菜回家。
她天性乐观,自愈能力极强,甚至有点没心没肺。前脚刚为子君搬出大房子大闹辰星,后脚便为50万笑逐颜开。一扭一扭让贺涵送她去跳舞。
她坦荡,无丝毫纠结
剧中几乎所有人都在纠结着。
唐晶看似所向披靡,实际上爱情安全感极差,疑心极重,永远纠结于与贺涵的情感;
贺涵看似无比强大,永远拥有上帝视角,永远光伟正。实际上,他也要被公司考核。时时刻刻力争上游,争抢客户;与唐晶的情感也让他口不能言,夜不能寐。
陈俊生,在工作和两边的家,两边的儿子之间,身心俱疲。
凌玲更不必说,要讨好俊生、公公、婆婆,委委屈屈、凄凄切切。
每个人都心怀纠结地过着。
薛甄珠不。
她时刻坦坦荡荡、清清爽爽。除了牵挂女儿,想方设法给女儿减轻负担外,其他一概不想。
她活得爽极。
她有独特的街头智慧
这种街头智慧,或者说市侩狡诈,是生活赋予她的。
刚开始,我鄙视她带刀子在超市割菜帮子。
后来才明白,如不是她这般锱铢必较,贪图钱财,一个女人是断断不能独自养活两个女儿的。
她带着子群去找子君。在子君面前大声贬低子群和白光,以满足子君的虚荣心,让子君多拿钱出来;
又厚着脸皮,把子君的LV披肩和LV包拿走,给子群扮靓;
努力在富有的大女儿和贫困的小女儿之间,做平衡。燕子衔泥般,为小女儿一点点争取物质。
她看到女儿被小三破坏家庭,立刻闯到辰星。一个从未进过大公司的女人,硬是从一堆女人中,把凌玲揪出来。让凌玲名誉扫地,为女儿好好出口恶气。
她精明。对人性有极为敏锐的嗅觉。陈俊生委托的女律师向子群套话,一下子被她识破。几句话下来,便迅速捕捉到漏洞。立刻发动女邻居,把人牢牢锁死。
她抢戴金表的老华侨。子君不齿。
子君诘问:“你不觉得自己这么做,很做作,很没素质吗?”
薛甄珠说:“这谈个恋爱,什么素质不素质的。你老妈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我这是不服输啊。我这有什么素质。倒是你跟子群,你们那是消极的,你们那是随波追流的。你们要向老妈学习的。”
她对爱情的观点是:要努力追求爱情,要主动,要勇敢。这并没有错。用点心机也没有错。
她知道自己要什么,目标明确,一往无前。外界的评价左右不了她。甚至连最最至亲的女儿,也左右不了她。
她有她的人生哲学。她是真正的强悍。
她给女儿最深切的爱
薛甄珠刚开始很令人不齿。
三观不正,只爱钱。甚至可以为了钱而不管女儿的自尊和快乐。
后来才发现,她这么做,缘于担心女儿没有生存能力,衣食无着,受苦受累。
她要跟戴金表的老华侨好,因为她担心自己养老问题,会给大小女儿雪上加霜。
正如亦舒在《如果墙会说话》中所言:爱一个人,老觉得他笨,非得处处照顾他不可,而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肯定他是聪明伶俐,占尽便宜,不劳任何人操心。
她像所有的妈妈一样,会低估自己的女儿。会认为子君离婚后,会活不下去。会认为女儿没有能力供养自己。
为了挽回女儿婚姻,她做一大桌子菜,求出轨的女婿回来吃,打感情牌,涕泪俱下。
那个爱钱如命的老女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苦口婆心、忍辱负重、希望子女好好生活的母亲。一个手握盾牌、浑身铠甲,只为守护女儿婚姻的女战士。
她是个最真实的妈妈。女儿是她唯一的铠甲,唯一的软肋。
尾
其实薛甄珠每次出场都莫名其妙的自带笑点,抹着大红唇,走路带风,说话也是扯着嗓门,聒噪又讨厌,且不自知。
她是一个小人物。一个初看上去肤浅又愚蠢的小市民。
看多了,了解多了,我们会理解她的言行举止,慢慢接受她的思维方式、言行举止,甚至审美趣味。
她这人,正如她最喜欢的战袍——大红唇膏和大红高跟鞋,一直在这个世界的小小角落中熠熠生辉。以原生态的、倔强的光芒,顽强地抵御着命运安排的一切。
她尊重生活,懂得生活的真谛,坦然接受生活给她带来的一切,为生活给予的无数微小的快乐欢呼雀跃。
她一直那么独特,那么强悍,那么容易开心,那么让人有安全感。
她一直是生活的强者。
愿三十年后,我能成为薛甄珠这样的女人——顶一头乌黑的卷发,涂一口女王唇,踩三寸朱赤细高跟鞋,穿一袭绛丹连衣裙,双手叉腰,扬起下巴,给猖狂命运一个不屑而傲娇的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