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将近20年,“平淡无奇、随遇而安”这四个字可以完全概括我的过去。我一直是个无追求的人,从小学开始,我对所有能出风头的事情都抱有逃避态度,本着低调做人的原则当着一只鸵鸟。但无可避免的,我的人生中还是有几处高光时刻(可能是我太优秀了吧),忽略括号里的字,我相信每个人的人生中一定也会有那么几个时刻的。
第一次意外是在小学二三年级,语文老师喜欢布置每周作文的那段时候,我从来是个懒惰的家伙,懒得提笔,懒得动脑。每周的作文对我来说就是个努力凑字的噩梦。我不记得那是哪一天,只记得那时的我趴在床上,咬着铅笔,摊在身前的作业本一片空白,发亮的眼睛却盯着电视看的欢快。突然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我提笔给我的作文写上了标题《雪》。我怎么也想不到,老师在改完作文后当众朗读了我的作文,还在A+这个最高等级上给我额外加了三颗星。可谁知道那篇作文是我边看电视笑嘻嘻边稀里糊涂写完的呢?老师的鼓励激励了我,当我十分努力写好后几篇周记时,却再也无法到达我彼时的辉煌。
还有另外几次高光时刻我不想说了,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全非我本意,但我很高兴。
不知是该自豪还是惭愧的说,我的青春没有叛逆期。
从小到大,我甚至没有和人正经打过一场架,也从未和父母超过一场架(这点我想以后也不会有)。
我不是一个酷girl,我没有热烈喜欢的事情,没有热烈喜欢的人,没有超级喜欢的明星,没有时刻惦记的游戏,我对一切都提不出热烈的兴趣。
今天之所以有这些感悟,是因为在现实里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人,他们有想法有热情,勇于尝试一切我不敢尝试的事情。有人孤身一人,愿意赴往远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有人因为热爱电影,已经欣赏完了大半名导的著作;有人独立自主,担任多份兼职,在大学便已脱离了父母的经济支持;有人热爱音乐,自学乐器已经能够弹出美妙的乐章。
我对艺术生有着一种强烈的艳羡之情,他们有着我没有的才气。当一名画家,随心所欲画出内心想象的画面。当一名摄影师,拍出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当一名模特,穿上酷酷的服装来一场惊艳四场的梯台秀;当一名设计师,将灵感融入设计,打造专属自己作品。我欣赏他们为热爱而奋勇直前的勇气。
我什么都不是,我学习中上,读书对我来说是更好的出路,我也没有为艺术堵上一切的勇气。于是我就一路读书,听命家长安排,走到如今成为一名普通理工科学生。
我喜欢音乐,喜欢艺术,但我不会弹琴,唱歌五音不全;不会画画,不是灵魂画师;不会拍照,甚至P图水平奇烂;不会化妆,至今素面朝天。
我就是普通的我,我没有疯狂的想法,没有澎湃的热情。可能我天性不羁,但现在已成佛系。从我选择读书考大学开始,我那一点点从小萌发的兴趣就随着一张又一张考试卷子埋葬了。
在我心里,从来都是学业为重,兴趣第二,难道我就适合做科研?我不想。也许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的生活没有大风大浪,他们的生活就这么走向终点...
我曾无数次问我过自己,我到底喜欢什么,我到底想干什么,可惜到现在还是没有答案。我只知道,我不想沦于平庸,我现在不想当鸵鸟了,我想发光。
我活的太平淡了,没有人生导师来指导我,我只能去书中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