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两天,我一直在听之前的老歌。
在酷我音乐上把那些很早之前的歌曲加入“收藏”,然后不停循坏。
歌单里有陈粒的《走马》,莫文蔚的《爱》、《如果没有你》、《广岛之恋》,刘若英的《我们没有在一起》,张靓颖的《我们说好的》、《想你,零点零一分》。
都是之前我听过无数遍的歌,现在就想让它们不停地放、不停地放,然后麻木我的神经,把我的心绪从一些陈年旧事中抽出来。
最近,我做什么都心不在焉,对什么也都提不起兴趣。别人话说了四五遍,我还是不知道她在说什么,猛地一抬头,再次询问,别人也失去了再说的兴趣。
在想一些不可能发生、也不应该发生、发生了会后悔的事情。我知道这种状态是阶段性的,我曾经多次陷入如此的状态之中,每次等自己认清事实、走出来的时候,我都会笑自己傻。
是真傻,怎么会让那些事情搅的自己心绪不宁呢?道理明明很清楚,怎么就陷进去出不来呢?
2
听音乐与买束花放在桌子上有一样的作用,让人心情愉悦。
当心中有不可控制的杂念时,一定要借助外力来让自己保持心情平静。如果不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情上,自己就会烦躁不安,平静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躁动的心,无处安放。
心绪不宁,多是因为某一件事情想而不得,而又无法与人诉说。
只能自己消化,自己走出来。
反正都要伤感,为何不让伤感来得更猛烈些。音乐里面大多是一些没有结局的爱情,但是音乐又给人创造了美好。
我喜欢你,我爱你,我想念你,但是沉浸在音乐中时,又觉得这些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与你想的那个人没有一点儿关系。
歌词一个字一个字地被唱出来,配以缓缓流淌的旋律,沉醉在连绵不绝的浅吟低唱中不能自拔。爱情是什么东西,一帆风顺怎么刻骨铭心。
想买两束百合放在办公桌上,一是想闻百合的香味,二是想让自己开心一点儿。闻到花香,看见花开,也是人间一大乐事。可以让人短时间内忘掉一些事情。
3
与人有关的心绪不宁,更不能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应该多出来走走,让思绪走得更远,忘记眼前的是是非非。
一直记得张爱玲让朋友帮她在美国租房子时,她提的要求,“一定要在闹市区。”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因为张爱玲几乎不与人接触,她更应该住在偏远山区,隐居起来才对。
但是我非常理解她,在闹市区而喜欢一个人呆着,是自己的选择,而在人烟稀少的地方独自一人,那是迫不得已。她只是不喜欢与人交往,但是非常喜欢观察别人的生活。
长时间远离人群,就像一朵被吸干水分的花一样,会慢慢枯萎。而一个没有生活气息的人生活在闹市,是在吸取其他人的生活气。
而一个没有生活气又不寻找生活气的人,与死人无异。
逛街也是一种沾染生活气的方式,一个人逛街也是与自己相处的方式,更是一种观察生活的窗口。
4
我喜欢看别人都是怎么生活的。在商场可以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坐在一家饮品店,点一杯加有各种配料的冰激凌,然后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进进出出。
看着那些人,就像自己参与了他们的生活一样。即使不知道他们发生过什么,自己的思绪也会勾勒出每个人生活的轮廓,即使是假的。
进入一家精品店,光是看杯子就可以看半个小时,杯子的材质、颜色、图案、大小、盖子的不同,像欣赏一件件艺术品一样,细细地端详。也许看的是杯子,也是想的是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商场里数不清的商品,自己的思想也会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觉得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似在梦中一样。
你不会再陷入对某一个人的想象当中,你甚至会怀疑那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吗?为什么觉得在做一场梦呢?
商场里游荡的是你的身体,而你的灵魂早已不知归向何处。你会觉得眼前的一切是多么渺小,你、他,还有她。纠结于那些俗事中有何意义,不过梦一场。
一件一件的商品如一个一个梦境,灵魂一直在游走,从不停留,而你的心却要被一个人填满,你会觉得自己真是搞笑,也很傻。
人来人往,有的人与闺蜜同行,有的人成双成对;有的人笑容满面,有的人表情严肃;有的人专找打折衣服,有的人刷卡不眨眼……
可是又有什么区别,你坐在仟吉面包店里,吃一块红豆面包,配一杯豆浆,突然觉得又有什么值得伤感的呢?去体验吧,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只有走过的路才会在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其它的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