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是海德格尔创立、并由萨特发扬光大的一个现代的哲学思潮,在百度的搜索框输入“存在主义”四个字,你的眼前会弹出一大堆相关的解释,什么“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啊,什么“自我塑造、自我成就、活得精彩,从而拥有意义”啊,甚至更为通俗、更接近于心灵鸡汤式的“选择一种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存在主义的三条最基本的主张是:①存在先于本质:一个人生下来被喂吃喂喝一天天地长大,他仅仅是存在于那里,他还什么都不是,当他没有做出选择之前(比如成为一个飞行员、成为一个建筑设计师、成为一个政治领袖,或者说难听点,成为淹没在人群中一个最最平凡无奇的人),他具有成为一切的可能性,同时他必须做出选择,选择了在现实中走哪条路、成为什么样的人,什么就有可能成为他的本质;②世界是荒诞不经的:通常在现实生活中,长辈和身边的亲戚朋友会用主流价值观和传统文化去要求和规范你的行为,比如要求你洁身自好、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考个好大学、而立之年成家立业、多赚点钱买个大房子、结了婚勤俭持家、把心思用在老婆孩子身上等等等等,你通通可以闭目塞听、不予理会,因为世界是荒诞的,你身边的所有对你提出要求、看不惯你的人都被这个荒诞世界给洗脑了,只有不参与到荒诞世界的进程当中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③你有自由做出选择的能力:尽管身边全是一些对你叽叽歪歪、叨唠着要求你成家、赚钱、带小孩、加班和买房买车的人,你完全有为自己人生做主的自由,并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过活,当然前提是你必须对你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选择跟责任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两者谁都离不开谁。尽管网上充斥着各种关于存在主义的繁琐理论,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立意不是照本宣科、跟大家废话讲大道理的,话说书上都能查到的我复述一遍有价值吗?我想根据我自己对于哲学的了解谈谈我对于存在主义的理解。
我们都知道现象和本质的区别,凡是能被我们看到、听到、闻到、尝到和触摸到的都是现象,比如一年四季气候的变化、不同性格和体貌特征的人、公园里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的花草和树木、餐桌上各式各样口味迥异的菜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现象是杂乱无章、变动不居的,一个人即便穷其一生也很难列举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现象,而本质就是各种纷繁芜杂现象背后那个恒常不变的东西,人类只有掌握了现象背后的那个本质才能使各式各样的现象为我们人类所用,为了探究本质,人类分门别类地针对各种现象创立了不同的学科,比如气象学就是研究一年四季气候变化规律的学科;心理学就是研究遗传了不同基因、在不同文化背景下长大的人心理发展和活动规律的学科;植物学就是研究花花草草形态、分类、分布、生态、遗传和进化的学科;烹饪学就是研究餐桌上不同菜肴的原料来源和加工制作技术的学问;经济学就是研究不同地区和国家经济活动的运行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摩尔定律、牛顿力学、马太效应、进化论、蝴蝶效应、边际效用递减都是人类归纳和总结出的各种本质和规律,有了它们人类就能更好地生存、发展和繁衍下去。当然,相较于这个世界上各式各样其他纷繁芜杂的现象,社会科学家最为关心和感兴趣的是人这种独一无二的现象,话说只要掌握了人性,我们就可以控制人类的行为,只要能打开大脑这个黑匣子,幸福就能成为科学家手中的一个变量,人类就必定能摆脱那种盲目追求幸福的过程并从命运的任意摆布中解脱出来,既然能如此,何乐而不为?古往今来研究人性的科学精英不胜枚举,其中不少人都对人的本质提出了颇有见地的假设:马克思就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弗洛伊德将人的本质看作一种无意识的追求快乐和满足的原始冲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性欲望和攻击欲望,只要能适当地释放这种冲动,人类就能摆脱痛苦和精神疾病的困扰,亚里士多德说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基督教则认为原罪才是人的本质,为了赎罪一个人必须一刻不停地忏悔和祷告,并籍此最终投入上帝的怀抱。
现在问题来了,哲学家在人性的问题上面研究了将近一两千年,得出了很多颇有见地的结论,就在他们以为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的同时,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几个存在主义者大声嚷嚷着说:世界万物都有本质,都可以探寻到其中的规律,但唯独人是一个例外,人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本质可言,即便想想人这个概念,其中也包含着极大的否定性和超越性:人不是那种吃吃喝喝、及时行乐就能简单敷衍了事的动物,为什么痛苦、抑郁和空虚都会不期而至,并缠着人不放?为什么一个看似健康的人会不由自主地冒出来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为什么一个失去理智的人会做出一些连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来?人的本质与其说是某种实质性的东西,倒不如说是不停地在否定他自己身上令他感到痛楚的那一部分:一个人必须不停地奋斗进取才能摆脱空虚;时刻保持积极、阳光和正能量才能逃离负面情绪;避开各种陷阱和诱惑才不至于走向覆灭和消亡,只要一个人长期停留在原地不动,他就有坠入深渊、被黑暗吞噬掉的危险,或许我们可以这么说,人的本质不是一个现成的状态,而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往前跑、不停否定原来的那个自己的过程。
这里我要引入自在之物的概念,在《理性的边界》一文中我曾谈到过我们人类认识现实世界的方式:首先我们的感官从外界接受感性经验材料,之后经过知觉的加工并由知性将各种材料统摄成一个对象,比如当我们看见了一个人的头、手、脚、身子以及他的衣服、鞋子和挂坠,听见这个人在你耳边喃喃耳语,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触摸到他魁梧的身躯,甚至在接吻时尝到了他的口臭味,之后我们的知觉加工信息,并传送给先验统觉令其统摄成一个对象——某某人;当我看见了一扇门、几扇窗子、粉刷雪白的墙壁、实木的地板,听到有人说“这是你的家”,闻到了一股新粉刷过的油漆味和没有消散殆尽的甲醛味,触摸到了冷冰冰的墙壁、踩在坚硬的地板上,之后我的知性将所有凭借感官得到的材料统摄为一个对象——我的家,当我们认识了形形色色足够多的人,当我们搬了好几次家,我们会抽象出“人”和“家”的概念,并凭借此概念去思考和想象那些尚未纳入我们感官范围之内的对象,如圣雄甘地(虽然从来没见过他,我却能在头脑中想象他的音容笑貌)和肖邦家的遗址(虽然从来没去过那里,我却能想象出卧室、书房、客厅温文尔雅的摆设),虽然我认识到的任何一个人在我看来都是实实在在摆在那里的一个对象,他有血有肉、有结实魁梧的身躯,我朝他身上捶两拳他必定会骂骂咧咧地反馈给我;我的家看上去也是一个实实在在、即便游离在我视线范围之外也不会消失的地方,但其实我们认识到的所有对象的基础是感觉,换句话说,离开了感觉我们一无所知,因为我们的知觉和统觉并不会凭空加工信息并统摄对象。你有没有设想过在人类的感觉之外又是怎样一番景象?我们感觉不到的东西是怎样获得其存在依据的?比如鬼、上帝、灵魂、自由、宇宙。康德将我们通过感觉得到的对象背后的那个实实在在支撑它的东西称之为“物自体”或“自在之物”,它是我们永远都无法认识、却只能用理性去设想的东西。比如我们听到一首周杰伦的东风破,我们所认识到的音乐仅仅是耳朵接受的感性表象和知觉加工过的信息,其背后必定会有一个跟“东风破”相关的物自体在通过听觉刺激我们的感官使我们去认识它,可尽管如此,我们能够认识到的仅仅是“东风破”的表象,我们可以设想那个自在之物,但永远没法对它形成一个彻底的认知;当我们看到一幅莫奈的日出印象,我们所能认识到的仅仅是通过眼睛接收到的色彩的搭配和明暗变化以及知觉加工过的信息,其背后必定会有一个跟“日出印象”有关的物自体通过视觉刺激我们的感官去认识它,可就算我们长了三头六臂,也永远也没法对它产生一个彻头彻尾的认知,因为它游离于我们的感官之外。有了自在之物的概念,我们就可以用它来反观存在主义哲学,我们可以说人不是一个实体,人没有一个确定的本质,人必须凭借自在之物去规定他的本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音乐是自在之物,美术是自在之物,数学是自在之物,物理是自在之物,凡是不能凭借我们感官直接认识到的都是自在之物,通过学习和研究我们可以对自在之物的表象产生一定程度的认识和了解,学习和研究的越多,我们得到的知识也就越多,但是鉴于自在之物本身的不可认识性,我们即便穷极一生也没法对它产生一个100%的认识。读到这里有些人必定会开始感到不耐烦了:你这不是教唆我们南辕北辙、缘木求鱼吗?既然我们凭借自身的能力没法认识这些东西,那我们还去研究它们干嘛?与其如此还不如该吃吃、该玩玩,选一个轻松愉快的方式过一生。问题就在这里,我们之所以费尽心机探求音乐、美术之类学科的真谛,其目的并不在于非得把它了解得透彻,而是在这过程当中,我们能摆脱我们自己身上否定性的那些东西,比如我的一位画家朋友GJ曾经不止一次对我说过,画画的那种快乐是一般人凭借吃饭喝酒、抽烟打牌所达不到的,你越是往深处走,就越是能感受到平常人所不能得到的那种乐趣;交响乐之父海顿也曾说过:即便我是一个乞丐,只要我面前摆着一架钢琴,让我弹奏一曲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对此我也有深有体会,每当我抑郁痛苦的时候,坐在钢琴前编写一首曲子立马就能将我的烦恼驱散于九霄云外。可见人虽然谈不上本质,得到一个本质的方式倒也简单:只要跟自在之物联系在一起,一个人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一种本质。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一个活着的人必须“干点什么”、长辈们总是训诫我们必须学有所成的原因吧,当一个人追求音乐、并用音乐去规定他本质的时候,他就成了音乐家,他钻的越深,也就越接近于自己生命当中最最本真的东西;当一个人在数学上有所追求、并用数学去规定自己本质的时候,他就成了数学家,他越是研究下去,就越有一种精神充实和乐观向上的感觉,因为学习是一个没有止境且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过程,所以即便一个人在某一个领域取得了多么高的成就,他也必须在暂时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之后适时地倒空自己并虚心向着更高一层的目标迈进,只要他随时停下追寻的步伐,他的精神境界就会向后退,并因此越来越偏离自己生命的本质。当一个人无所追求、不利用任何自在之物去规定他自己本质的时候,他就很容易产生一种强烈的空虚感和和难以摆脱的负面情绪,一个长期空虚和抑郁的人最终必定会被黑暗所吞噬,即便留有人类的躯壳,也如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糊里糊涂地得过且过,甚至游走在犯罪的边缘,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
我们再回到开篇提到的存在主义的三个主张:①存在先于本质:当你从娘胎里冒出来的时候,你仅仅是多了一副人类的躯壳而已,你的本质取决于你长大成人后的选择,你选择追求什么,什么就是你的本质,哪怕你选择混黑道,你也可以籍此规定你的本质;②世界是荒诞不经的:当你入学接受教育了以后,老师就会向你灌输各种各样的价值标准,甚至用某些标准去限制你的选择,但你完全可以充耳不闻,你可以把长辈们的训诫看作是一个被洗脑的过程,只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你就不至于沦为社会大机器上的一颗小小螺丝钉,并在此过程中迷失自我;③你有自由做出选择的能力:一个人在其本质被规定以前具有一切的可能性,他可以在数学家、画家、音乐家、心理学家等等领域和身份之间做出选择,尽管基因遗传会让某些人在某些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但是做出最终选择的权利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你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必须一往无前地一条路走到黑,仅仅如此你才能找到那个最真实的自我。
最后再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吧,我们可以把人比作一只寄生虫,寄生虫自己不能存活,它必须寄生在某个东西身上,当一个寄生虫寄生在音乐上面,他的本质就是音乐家;当他寄生在美术上面他的本质就是画家;当他寄生在心理学上面他的本质就是心理学家,他越是在寄生物上面吸取足够多的营养,他自己就会越壮大,同时他的精神状态也会越饱满,可一旦离开了寄生物,他就会感到一种难以言状的空虚感,即便没有死亡,他也只剩下一副人类的空壳子而已。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存在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