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有人问起我世界上最喜欢的城市,
我总会提起加尔各答,
总会提起那些年轻而自由的快乐时光。
1、
没来之前我就听说了加尔各答。
那有泰戈尔,有特蕾莎的仁爱之家,那曾是“亚洲的罗马”,是仅次于伦敦的帝国第二大城市。
吉卜林说它是“可怕的黑夜之城……拥挤和瘟疫之城”,君特格拉斯则说这是“一个受诅咒的城市,为人类所有的痛苦提供了寄托处。”
当然,作为一个不服气的旅行者,我的习惯是“不管别人什么说,得我亲自见了才能作数。”
就像骆驼那家伙,天天吹牛“他老婆有多漂亮,对他有多好。”
无论我嘴上说什么羡慕嫉妒恨,我心里总会想:“你丫的就吹吧。”
直到后来在他家住了几天,我终于心服口服,“妈的,这小子走的什么狗屎运。”
2、
加尔各答是我在印度的第一站。
又是午夜抵达,又是睡机场。
让人此生难忘的是那睡觉的长椅。那玩意似乎是故意设计成“不让人好好睡觉的”:每张椅子都有几个铁的半圆把手,你要想躺下来,得边做瑜伽边睡觉。
坐着打瞌睡,钓了若干次鱼后,我灵机一动,“或许可以钻进去?”可以是可以的,就是把手太窄,进去后没法转身。要是想换个姿势,就得钻出来,再钻进去。
这个做法很快就引来日本小哥和韩国大叔的效仿。
日本小哥很快就钻了进去,向我投来微笑致意。
韩国大叔则身材发福,脱掉外套,蠕动了几十回,终于成功了。
半小时后,“嘿,哥们,不好意思”,韩国大叔喊我,“能不能帮我从大包里拿下帽子?”
“我出不来。”他摸摸脑袋,笑道。
第二天醒来,韩国大叔已经坐了起来等我们,他撩起衬衫,里面露出一勒出来的红圈,“我决定开始减肥了”,他说,眼睛湿润,让人丝毫不能怀疑他的真诚。
我和日本小哥也真诚地还以笑容,是的,那是幸灾乐祸的笑。
3、
清早的公交进城。一下车就撞上了节日,人们占据大街,敲锣打鼓,边走边跳,手扶拖拉机载着冰箱那么大的音响在疯狂地晃动。
接下来的一周,几乎每天都能碰到大大小小的节日。“这不奇怪,一年有365天,我们印度人有366天都在过节。”一个当地哥们解释道。
很快就找到旅馆,价格不错,单间折合人民币20块一天,有庭院有天台,除了有蚊子,没啥可挑剔的。
进了房间,我翻了下钱包,只剩下两百多美金了,才刚到呢,这可咋整呢?
那些穷游的日子里,最日常的担心不是遇到危险,而是钱花光了怎么办。但加尔各答向我拍胸脯保证,不用担心。
这里的物价低得让人害怕。花五毛钱,就可以喝两杯奶茶,三块饼干,打发一个美好的早晨,午饭还有三块钱的自助等着你,而公交只要七毛,奶昔只要一块。
对于一个穷背包客,这就像是一个庇护所。你不必拥有很多,就能无忧无虑地闲晃,不必花很多钱,就能见识到它最好的一面。
“加尔各答真是好啊”,我真诚地赞叹,人车牛羊乱哄哄挤在街头,吃饭洗澡睡觉如厕过节,满街都散发着自由的空气。
4、
房间空荡荡的好处是,大家都喜欢在庭院或天台待着,分享见闻或人生,我就喜欢听故事。
一美国的老头四十年前第一次来,期间反反复复地重返,次数早已数不清了。“感觉也没多大变化”,他说,“几十年过去,还是那些辉煌破落的建筑,还是那些一言难尽的气味。”
另外一日本哥们,一住就是七年,“你们一定要去这家餐馆试试”,他手舞足蹈,眼神发亮。
他在前面领路,走出熙攘的萨德街,先经过一个鸡屎遍地,大鸟漫天的街区,接着走过一排用老式打字机代写书信的老头,再穿过五彩斑斓的衣服摊和蔬果档,鱼腥味,茶味,熏香味就一块涌来,循着气味走进一个写着某旅馆的牌子,迎面是个尿味浓郁的公厕,侧面是狭窄昏暗的楼梯。一出楼梯,里面人头汹涌,米饭和咖喱飘香。
饭饱买单,3块多人民币,性价比高得让人羞愧。
还有一韩国哥们,故地重游,感慨万千。他最念念不忘的,是十年前喝过的一家奶昔店。
“是我喝过的最好的奶昔,所有之中最好的!”他手舞足蹈表情兴奋,仿佛想起初恋。
奶昔店很小,但顾客盈门,热闹喧嚣,浴缸大的锅煮着浓稠的牛奶,香气扑鼻。
点个最便宜的普通奶昔,一入口,“擦,还真是香”。
韩国哥们舔舔嘴唇,喳喳嘴巴,摇了摇头,长吁一声,似乎回到了初恋的那天。
5、
如果你有时间但没啥钱,那么街头散步是体会一个城市最好的方式。
街头是座活生生的博物馆,尤其是加尔各答。
你可以在这里的街头看到所有的生活场景,洗澡,洗衣,如厕,工作,溜羊,杀鸡,喝茶,社交,庆祝,睡觉等等。
那有邀请你一块嚼烟草的铁匠,有说你头发太长非得给你理哪怕不要钱的理发师,有抱着你落下的相机飞奔地追你的茶摊小女孩,有衣服破旧但笑容灿烂的小贩,还有先是挥手奔跑躲避镜头,在拍合照时又偷偷溜回来的孩子,还有永远关心你缺点什么,领着你穿街过巷誓要会帮你找到所求的掮客。
6、
离开的那天碰到了M。缅甸初遇,她刚到我就要离开了,没想到还能在加尔各答重逢。
她看不惯我拿塑料袋改装的行李包,一见面就送了一个布袋子。“应该比塑料袋结实”,她说。
之前答应过当地认识的朋友,要把照片打印出来送过去,也顺便给May指下路。又是一轮轮地喝茶抽烟吹牛,转眼黑夜降临,我的火车似乎又要舍我而去。
最后时刻公交像被激怒的公牛,在拥堵的街道上狂吼喇叭左奔右突,奇迹般地把我送上了将要开动的火车。
我当时写下的是:“挑上火车,坐下来喘会气,惊魂稍定后,发现忘了一瓶大水在路边,忘了告诉M那布袋子有多好用,忘了跟她好好道别,忘了告诉加尔各答我有多爱它。
可是,伏笔已经埋下了,总有一天,我会归来,不知会是什么时候,但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7、
离开后,我常常会想起加尔各答。
每逢有人问起我世界上最喜欢的城市,我总会提起加尔各答,总会提起那些年轻而自由的快乐时光。
六年以后,重返的那一天总算到了。
还是午夜抵达,还是那些恶心人的扶手椅,还是清晨进城的公交。
但我在烈日下的萨德街走了八遍,怎么都找不到当年住过的旅馆,也找不到当年的小饭馆和奶昔店,更别提那些已经长大的小孩和不知道是否尚在人间的老头。
也可能是天气太热了,猛烈的阳光晒得我脑袋发昏,金属的发光照得睁不开眼,还有那融化了的道路粘得我迈不开脚步,再加上路边公厕的臭气,还有触目惊心的贫困和痛苦。出门需要勇气,散步成了煎熬,所以早在寻回当年的小店之前,我就已放弃了。
寻找的途中,我不时想起故人重逢的温馨,但想到更多的,是年轻的丘吉尔给妈妈写信:他看见加尔各答很开心,因为那样就用不着再来了。
那些乐于助人的掮客也让我觉得烦躁,“哥们,你在找什么?”“告诉我吧,我能帮你。”“你一定需要点什么的?女孩?叶子?HushHush?”他们就像嗡嗡叫的苍蝇一样挥之不去。
“我只需要你离我远点”,当你狠狠回绝后,看到他们受伤委屈的表情,你又会觉得羞愧,羞愧于自己的坏脾气,然后,就更烦躁了。
躲回风扇轰鸣的旅馆,我试着安慰泄气的自己,“找不到也不见得是件坏事,歌都有得唱了,就算让你‘寻得到尘封小店,也回不到相恋的那天了。’”
8、
这一次,离开得很从容,提前一个小时我就到了火车站,但没人需要我好好告别,也没地方让我遗憾没有把爱说出口。
鲁迅写过童年的吃食,“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
唉,与此类似的,有多少地方经得起故地重游,又有多少的人经得起故人重逢?
后记:
逃往大吉岭的山里之后,云笼雾罩,气温骤降,我不再烦躁了,转成了生病。
我回想之前的旅途,有过比加尔各答更热的地方,也有过比大吉岭更冷的地方,但似乎都过得比现在开心,可见气候不是关键,地方也不是问题,问题出在我身上,大概,当气候成了旅途快乐的关键,就意味着,你,已经不再年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