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一件东西,一种生活,可能也是正因为它们拥有着能触动我们的质感。而喜欢一本书,犹如在茫茫人海中重又邂逅了多年的挚友,拥有着太多的眷恋与思念。
最初的读书,多少是带有功利性的,比如为完成任务而读;为书到用时方恨少而读;为所谓的“品质女”而读;为躲避喧嚣与繁芜而读,那时的读书,总是带着无限的使命感,而丝毫感觉不到读书的乐趣所在。之后的日子,闲适与孤寂偶尔会与之相遇,现实与生活仿佛被抽离一般,让人沉闷、浮躁、迷茫,好像一团迷雾,深陷其中,总也逃不走、跑不掉。人一旦失去梦想和目标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于是闲暇时,图书馆成了我常去的地方。从一本本书中我又重拾了以往的快乐,邂逅一本喜爱的书,书中的那个人便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那件东西让自己忍不住想伸手触摸,那种生活让我们想想就充满希望……
作家毕淑敏在《我所喜欢的女子里》也有这样一段话: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
林语堂也说: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是被眼前的世界所禁锢住的,他的生活是机械的、刻板的。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为了能够千变万化,为了做一个不败美人,为了能让自己开一朵花,成为一朵花,我更是以饱满的热情加入未央书社,在这里我遇到了更多热爱读书热爱生活的姐妹。正如飓风所说:“书写,不为立传,只为反观自己留下的一个脚印,是否向着明亮那方走的端正,记录,不求扬名,仅图回望自己生命的枝头,每一季可有花朵绽放。”是的,人生一世匆匆,我们不该为生命留下些许痕迹吗?于是,我清楚的明白,纵是再忙,也要挤出时间读书,上学期我担着二年级一个班的十五节语文课兼班主任,干着年级的工作,领着一岁多的娃,从暑假到学期末共读了九本书,书写了共将近两万字的读书感悟。
我想说:趁自己还有奋不顾身的勇气,还能承受岁月的碾压。趁着美好时光,多读书、多学习,只因在书中可以见天地,见自己,相信自己的气质里,藏着读过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