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听过《沉默的大多数》这本书,在很多推荐阅读的书单里都见过它的影子,我以为它是一本小说,类似《白鹿原》或者《平凡的世界》,因为都是差不多时代的书,可是拿到书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杂文。
杂文,怎么说呢,其实在我的理解范畴内就是什么文体都不是。凡是归到杂文类的文章都是作者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就写没有,没有范畴没有规则,所以曾经我尝试在一些地方发表文章需要分类的时候我统统把它们归为杂文。几乎我所有的文字都是想到哪写到哪,换句话说就是‘文字里的胡说八道’,所以很多时候回过头看那些文字的时候我自己都会觉得挺陌生的。
而这一切都得感谢我的作文启蒙老师,每次语文试卷后的作文老师都霸气的说“那个题目只是参考,你们的作文题目不限,随便你们自由发挥,写的好的还有一块钱奖励。”那个时候一块钱对于一帮每个星期只有五块钱生活费的小屁孩可是个大数目,所以大家都很听她的话,文章也是奇形怪状什么类型都有。
应该说这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尝试把厚厚的一本书拆成一个章节来读,我的快速阅读习惯让我觉得这样很别扭,而我之所以觉得做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今天看到一个朋友的读书笔记(其实是完全陌生的人,但是如果两个人有共通的地方,或者有让我佩服的地方我就喜欢说他们是我的朋友,是我高攀也好,反正我高兴,反正他们不知道!)。
我大概看了他十几条的读书笔记,都是关于红楼梦的,一本厚厚的红楼梦被他拆成了一个章节一个章节,然后每个章节配上自己的读后感,有时候配的是因为书他联想到的生活情景和感悟。看了他的读书笔记才发现,原来红楼梦还可以这样读,原来红楼梦还可以带来这么多有趣的事,真想在读一遍红楼梦啊。所以我就想,是不是我也可以和他一样呢,通过我的理解让更多人喜欢上一本书,或者尝试去读一读某本书,如果真的可以这样就太让人开心了,因为这样的话说明我和一些人的灵魂有了交集,思维有了碰撞的火花。
言归正传说回这本书吧。今天特意控制了自己的阅读速度和阅读量,只看了这本书的序言和第一篇《沉默的大多数》。说实话根本没怎么看懂,也没发现这本书的乐趣,反到觉得有些不知所云,无聊透顶,但是为了能写出一些关于它的理解,我不得不强迫自己再去阅读一遍。可是很可惜,依然没怎么看懂,庆幸的是在我开始怀疑自己太笨的时候我看到了前言里李银河对王小波文章的描写,他是这样写的:
“ 王小波的杂文随笔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它独特的思路,一是它独特的语言风格。他的思路属于自由人文主义,在经历过思想浩劫的国度硕果仅存的自由和独立思考精神的结晶;他的语言犀利幽默,妙趣横生,是一种极具个人特色的文字……”
看到这段描述的时候我突然有种醍醐灌顶拨云见月的感觉。是啊,他里面关于他对前苏联大作曲家萧斯塔科维奇回忆录的描述就很诙谐啊,让我不管读第几遍都觉得很有趣。还有关于小时候把钢联想到屎和自己啃铅笔本子的描述都是十分形象和有趣的啊,甚至让我想到小学时候看同学啃笔啃指甲的情景。
你们看,我就是这么笨,需要别人的点拨才能入门,才能懂得如何读懂这本书。当然以上几个只是我列举的其中一些小例子,我也稍稍卖个关子,不透漏太多信息,希望更多的人自己去发现其中的乐趣。如果也有人和我刚开始一样觉得这本书无趣冗长的话就抓住两点:一、他的思想是自由,所以贯穿文章的是主旨就是思想自由。二,他的文字犀利幽默,所以很多描写都是非常有特色有趣味的。然后多读两边,当你的思维和作者的思想开始交汇是你就会像我一样发现这本书的非但不难理解而且很有乐趣。
虽然我现在只读了他厚厚那本书里短短的一篇《沉默的大多数》,但是就已经发现有很多那样的犀利幽默的描写,可想而知这本厚厚的杂文随笔得多有趣味了,这样想来我倒是真真的喜欢上这本书并想一次看个够了。不过我是不会做这样愚蠢的事情的,因为一旦我这样做那个我以前的阅读模式根本没有差,也就达不到我说的想要尝试改变阅读模式的目的,而且一旦急于看完这本书那我肯定又会错过其中很多有趣的地方了,而这就是我说愚蠢的原因。
我想这就是快读阅读和仔细阅读的区别吧,快速阅读让我很快的得到自己需要的知识,但大部分都是残缺的片段,缺乏自己的思考,很多情况下只是一种阅读的快感。而仔细阅读就像一个挖宝寻宝的过程,充满惊喜的发现,同时我收获很多文字以外的知识。感谢那个让我尝试把文章拆开来读的朋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