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讲故事的人”这五个字,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这是莫言先生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的演讲的题目,上面那句话则是他演讲的结尾。那,什么是故事?基于文字来说,我们大家最普遍的最讲故事的理解,大概就是写童话,寓言或者小说——文本的一个分支(如果不局限于文字,戏剧,音乐和影视等也可以算上)。一个经典的故事,从口耳相传到有了文字记载,一次次被诉说,一次次被传播,又是可能改编了情节,佚失了作者,甚至舛错了内容,但是最终还是听到听故事的耳中;故事的力量又能有多大?作家和笔者用不同的语言,驾驭或高超或平凡的文字艺术,编织一段又一段或传奇或朴实的故事,感动一批又一批或高雅或凡俗的读者,从最简单的感动,到共鸣与共情,再到改变思想左右心灵,宛若山鲁佐德一千零一夜的一千零一个故事的罗曼史,开始是国王夜以继昼的渴求,最终是心灵的宽恕和释然。
但即使我爱写故事,但我不敢称呼自己是讲故事的人,因为我经常遇到一个问题:你的故事,你家人的故事,你邻居的故事,甚至你故乡的故事,关别人P事啊!大家都很忙,四大名著看完的都寥寥无几,别人为什么要来看你的“故事”?尖刻,现实,反世。舒明月在她的《好文笔是读出来的》这本书中提到一个“四有文章”的概念:就是有趣、有用、有料、有力。不解释四有到底什么意思。总而言之就是如果你写作没有触及上面四有的任何一个“有”,那就不是写作而是“自嗨”了;舒还说,所有的文章,都是为了”被阅读“——自嗨是没有意义的。所以讲故事的人往往会落入这么一个境地:没人听你讲,那你还讲个什么劲呢!你把生活的平凡摆上文字的餐盘,端入世界的餐厅,最后逐渐腐烂,又能怪谁呢?只能没有人对你的生活或是你编造的生活感兴趣——我是说真的。最后讲故事的人只能把自己文章的意义寄托在所谓“与读者共情”上,姑且算作“对读者有用”吧。
然而就是这最后一根稻草,也被王国维先生拿去。《人间词话》里面写道: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王先生认为文章(不只是词,在今天的意义上),不涉及自我感情而超然物外的这一层境界,才是至高。也就是“共情”这一层意思其实是卑微的存在。虽然对此各路学者争议颇多(其实大多是部分反对,比如苏樱就批评王将西方美学概念强加给中国诗词),但是这真的撕破了讲故事的人的最后一层窗户纸:讲故事,到底图个什么?
然后我来到简书社区——这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在这里,我发现了和我志同道合的大批简友,我阅读着这些新鲜的故事。然而随后我便发现,除了故事和评论,简书上似乎还有一类其他的文章:教科书。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干货”。文学创作,英语学习,网络运营,烹调技术一应俱全(这让我想起某乎了);各类教你提升文章阅读量的高阅读量文章(比如爆文到底怎么练成系列)还有就是争论不休的文章标题的问题,到底是像微信公众号学习还是恪守“简”“准”“雅”的标题?(这篇文章的标题,呃,本来是“讲故事的人”)是不是只有干货教科书和扣人心弦的标题才可以吸引读者?我们有没有本末倒置?写作,讲故事,到底是不是为了吸引阅读——换句话说,被阅读?那些标题并不醒目的名著是不是一直被束之高阁,阅读量比不上一个微信朋友圈恶意脚本?
但是大家必须承认的一点是,读一本好的文学书,看一部好的电影,那种感觉,真的很舒服。“精神的洗礼”“心灵的旅行”等词恐怕已经用烂,这么赞美是不够的。我觉得可以用上一个生物学字眼“印刻”:一本文学书,能带给你的,最好不过是那种恍若隔世若有所失却若有所思的感觉——你本能地认为你在书中了。作家用他们看不见的手通过印刷着油墨的清香操控着你的精神,本能地唤起读者自己一段又一段埋葬的回忆,和书中的情节和谐地共鸣或者焦急地冲突。我们会问究竟是什么造就这一切?讲故事,到底怎么讲,又是为什么而讲?是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苏菲的世界》《威尼斯商人》那样巧妙地设定情节,是像《围城》《洗澡》《约翰克里斯朵夫》那样高能的语言神力?
人们羡慕写故事的人——准确来说,羡慕写好故事的人。一条奇怪的鄙视链这么说:写诗的看不起写散文的,写散文的看不起写小说的——荒谬的言论!总体上的可读性并不决定高低雅俗;好的故事,其生命力不亚于任何文学作品。最近在Kindle的广告上看到一句话可以很好地诠释我要说的:既使整个世界消亡,也会有一个作家描述的世界留下来。好的故事是不朽的,好的小说家是伟大的而值得崇敬的,他们是极好的“讲故事的人”。他们把自己心里的花费数年数十年时间沉淀下来的东西——不论是感情还是哲理——以文字留给后人。这种经历是无法浓缩无法定义无法用任何语言任何词汇简短描述的,是不亲身经历这数十年的点点滴滴无法体会的,然而伟大的作家们,用神奇的语言,以自己为代表或者创造一个人物代替自己,以一本书的形式镌刻下来,字字刳心带血,段段浓缩精华,完成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知道别人,我便来说说自己。很大一部分情况,我写故事的冲动是来自于回忆。我热爱回忆。许多人告诉我,回忆与多愁善感是现在混得不如之前好的最直观的体现,但是我坚信不是,因为美好与悲痛在我的回忆中分庭抗礼——如果这里我要渲染一下,那我写出来的句子约摸就是“我洗好澡,脑袋上和脚上带着同样晶莹的水珠,走到被黑暗和光明平分的阳台,寻找我放在窗台上早就凉透的茶。”——即使你要给我贴上“自嗨”的标签。所以我就写出一篇又一篇自己的故事,每写完一篇,那种满足感与幸福感——抱歉我必须再一次这么说——无法用语言描述。“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于是像周杰伦一样,“爸爸妈妈爷爷外婆和女儿都被他写进歌里”,我的家人朋友和我周围的世界就都进入我文章的世界里。讲故事的人用眼睛观察生活,用大脑思考重组素材,哪怕是是一个独特的感动点和切入点被发掘,一篇文章——不论是好是坏——就诞生了。
但是故事,真的不如华丽的标题和有用的干货吗?写故事是“自嗨”吗?我不知道——很抱歉我必须这么说。
但是最起码我们还可以写下去——讲我们要讲的故事。
因为,既使整个世界消亡,也会有一个作家描述的世界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