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新提任司法所所长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这项举措意味着上海在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工作上在全国率先提速了。由此导致的问题是法学教育的全面变革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2017年9月全国人大修改《律师法》等八部法律,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规范化。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正式改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此以来,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司法所在机构建制上虽然是县区级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驻机构,但在国家基层治理活动中,承担着最基层的任务,越来越成为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窗口。所以,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司法所工作职能,切实提高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履职能力,服务和保障街道乡镇中心工作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已是大势所趋。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必须是: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也就是说,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是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
反观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学历层次上,参差不齐,已经到了必须痛下决心作出改革的时候了。
曾几何时,国家司法机关恢复重建后,法律人才奇缺,法学教育遍地开花,大多是以获得文凭为目的。自学考试、电大、函授等办学类型都有法律专业,各类中专层次的法律学校比比皆是,九年义务教育后也可以报读法律专业了。由此所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此所形成的短板问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注意到了。
法律工作是高水平的职业。 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具备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及较高的职业道德操守。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法律工作者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尽管教育界对法学教育的定位不同,但有一点是必须达成共识的,就是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高层次人才,而法律人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人才每降低一个档次,法治保障就会降低一个层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一项深刻的变革。在推进法治的工作队伍中,如果法律文化熏陶弱、法律专业教育窄、教育的功利性太强、这样的法学教育培养出的人才,肯定是法学理论知识浅薄,法律信仰、法律精神缺乏,法律专业技能不高,很难适应实际需要。
所以,法学教育要准确定位,提高准入门槛,起点低于全日制本科的,应该淘汰。这是上海把司法所长的任职资格提高到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启示。